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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释义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是从1952年开始发展起来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促进全省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996年7月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与中国农业银行全面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并组建了浙江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1996年到2003年进入健康发展期,并于1999年11月组建了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2004年4月18日组建了浙江省农信联社。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内真正有了自己的总部。到2010年6月末,组建成立42家农村合作银行和39家农村信用联社。

简介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浙江省农信联社”),成立于2004年4月,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浙江省政府授权,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全省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的一家省级金融机构。成立六年来,浙江省农信联社带领全省农信系统81家成员行社、近4千家网点、4万余员工,传承浙江农信悠久历史文化,承载壮大浙江地方金融产业光荣梦想,坚持与“三农”和中小企业共成长的经营理念,在积极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前进发展的同时,自身业绩取得了长足进步。到2010年10月底,存贷款规模分别达7673亿元和5497亿元,经营效益居全国农信社前列。

站在“十二五”新起点上,浙江省农信联社正致力于推进战略转型与科技信息革命之路,力争将全省农信系统打造成为浙江省扶农助小的主力银行、灵活便捷的社区银行,成为浙江省内资产规模最大、服务网络覆盖最广和全国农信资产质量最好、财务效益最优的金融系统。因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各类人才,诚邀业界英才加盟浙江省农信联社,共谋发展,同创辉煌!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首期注册资本10500万元,资产总额3949亿元,它是由浙江省辖内81个县(市、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农村信用联社入股组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章猛进副省长说:“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关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政治问题,成立后的省联社是经省政府授权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一个省级管理机构,同时又是一个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省级金融机构,肩负着对浙江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沿革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是从1952年开始发展起来的,在近60年艰难曲折发展过程中,始终立足农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促进全省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996年7月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与中国农业银行全面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并组建了浙江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1996年到2003年进入健康发展期,并于1999年11月组建了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2004年4月18日,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浙江省农信联社)正式挂牌成立,全省农村合作金融事业揭开了发展史上新的一页,迎来了改革发展的春天。

浙江省农信联社是浙江省政府授权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全省8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的省级管理机构,同时也是具有一定经营功能的省级金融机构。自成立后,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浙江省农信联社带领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广大干部员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

现状

2004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于2004年4月18日组建了浙江省农信联社。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内真正有了自己的总部。同时,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到2010年6月末,组建成立42家农村合作银行和39家农村信用联社。深化改革,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全面、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10年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7427.96亿元,比改革前(2003年末,下同)增加5028.34亿元,增幅209.55%;各项贷款余额达5249.34亿元,比改革前增加3446.47亿元,增幅191.17%;不良贷款率为1.66%;2004年-2009年共实现税前利润407.89亿元。

历经不懈的辛勤耕耘,秉承共同成长的理念,六年多来,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在促进地方经济特别是“三农”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收获了累累硕果。目前,已成为我省服务覆盖面最广、机构数量最多、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最专注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省内县(市、区)、乡镇和较大的村,存贷款规模分别居全省银行业第一和第二,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均居全国各省区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第一,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正逐步向现代农村金融机构迈进。

春风鼓帆再远航,齐心协力铸辉煌。面对新的战略机遇和挑战,浙江省农信联社将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一条道路、两场革命”(走做强做优之路,推进“战略转型革命”和“科技信息革命”)战略思想,始终不渝地服务于“三农”和中小企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发展

2004年4月18日,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联社)成立。省政府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省政府一些厅局一把手,许多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也都参加了这一仪式。会后,省政府领导与省农信联社班子成员朱范予、姚世新、冯俭青、周才康集体合影,定下了历史的一格。如此高规格的揭牌仪式,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引起了人们的好奇,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这个名称比较拗口的单位,究竟是何方神圣?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根据省政府授权,管理、指导、协调、服务浙江省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根据有关法律性文件,这个单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是这么界定的。省农信联社的成立,让人们开始将全省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作为一个联合体??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来考虑、来审视,人们这才发现,在我们浙江省本土,还活跃着一个已经历了50年岁月、50年耕耘、50年磨砺,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创造了50年辉煌、从浙江农村沃土中成长起来的金融巨子??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浙江省农村信用社从1954年普设至今已历时50个春秋。50年来,我省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党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人民银行、银监系统、行业管理部门等的领导、管理下,始终坚持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牢固树立为农服务的宗旨,集中信贷资金,优先支持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个私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与此同时,经过50年岁月的艰苦磨砺,农村信用社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成为农村金融的一大片天,形成了农村经济快速稳健发展与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建社50年来,共累计发放各类贷款达19672.36亿元,其中:农业贷款达3619.11亿元。到2003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2400亿元,占全省金融系统的16.26%,各项贷款1803亿元,占全省金融系统的15.01%,存、贷款余额占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10%。存、贷款总量在全省金融系统和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中均列第二位。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分别占全省金融系统总量的96%和81%,已成为我省农村金融的主力军。50年来我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农村信用社的建立与普设

我省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2年10月,普设于1954年。1954年4月浙江省委根据中央关于积极发展信用合作和华东局关于直接建立信用合作社的指示,发出了《关于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指示》,在上半年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全面推开。到1954年年底,全省信用社发展到4565个,全省78.5%的乡成立了信用合作社或信用部,有40个县(市)乡乡建立了信用合作社,实现了信用合作机构普遍化。经过两年的整顿、巩固和合并,到1956年底信用社数为2569个,实现了乡乡有社。信用合作社的建立,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上的资金困难,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发放贷款,帮助生产合作社解决生产资金需要,促进了生产互助合作的巩固和发展,打击了农村高利贷活动,社会主义农村借贷阵地不断扩大,成为国家银行的有力助手。

二、农村信用社恢复“三性”的改革

全省农村信用社建立后的前30年中,信用社的体制经历了从农村信用社-信用分部-恢复信用社的过程。管理主体也从银行管理-人民公社管理-贫下中农管理-银行管理,经过了四个阶段。农村信用社相当一个时期成为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金融机构的诸多变更。直至1983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村信用社应恢复“三性”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的指示下达后,才最终给信用社的性质作了定论。1983年至1987年,根据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的“信用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性质”和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农业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试点意见的报告》精神,以恢复“三性”为主要内容,对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试点。通过清股扩股,扩大社员入股面,进一步体现合作金融组织的群众性;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固定工制为合同制,改信用社正副主任任命制为选举制,民主选举社员代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建立和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上的民主性;拓展信贷服务范围,增设服务网点,推行贷款合同制,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执行贷款浮动利率政策,针对服务对象和服务宗旨,努力探索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在恢复“三性”改革中,农村信用社还建立了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及联奖承包责任制等制度,调动了干部职工改善管理、用活资金、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的积极性,逐步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改变了农村信用社“既是”、“又是”的管理体制,促进了业务的发展,也使信用社更贴近三农了。

三、积极稳妥组建县联社统一管理基层信用社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精神和农总行的具体部署,在1983年富阳县恢复“三性”试点基础上,又率先进行了组建县联社的试点,并于1984年9月完成了改革试点,成立了全省首家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为进一步探索县联社在农业银行领导下,直接管理、指导、服务、监督基层信用社,在之后的两年中,又选择了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类型的10个联社进行扩大试点。通过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责任到位等方面的探索,使试点联社在管理和服务信用社中初步发挥了作用,也为县联社的普设积累了经验。1987年至1992年,根据我省实际,继续坚持“积极、稳妥、求实”的建社指导思想,以普设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重点,建立由县联社统一管理基层信用社,农业银行通过县联社领导农村信用社的领导管理体制,分期分批全面展开了县联社的组建工作。到1993年底,全省拟组建的79个县级联社中,除2个属新分设的区域外,都完成了县联社的组建工作,实施了对基层信用社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并配备专职常务副主任主持联社日常工作(主任由行长兼任),初步理顺了行社关系。在此期间,我省鄞县和绍兴县还进行了行社“脱钩”试点,萧山联社进行了“行政挂靠地方、行业管理上挂市农行”的半脱钩试点。同时,县联社以基层信用社入股的形式,先后建立了联社营业部,办理公众存、贷业务和内外的各项往来结算业务,逐步使县联社从管理服务型向管理经营型转变,较好地实施了“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联社办社宗旨,完善了由县联社统一管理基层社的管理体制。1992年,我省农村信用社在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中,又率先在全省金融系统中实施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使我省农村信用社组织存款的积极性和资金运用率明显提高,使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改观。为全面、系统推行并完善对农村信用社统一管理的体制,坚持和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1988年联社普设后,对人、财、物实行了统一管理,把原来分散在省、市、县农行各部门的信用社管理职能分别转到省、市、农行信用合作部门和县联社,各级农行除在政策上、宏观上加强领导外,信用社日常事务由信用合作部门和县联社统一管理。随着县联社的普设和统一管理体制的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的推行,我省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存款1992年至1994年连续3年、贷款1992年到1996年连续5年增量居全省各金融机构第一位,其中1994年,存款总量跃居全省第一位。为加强联社建设,提高联社的领导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1995年进行了以配备联社专职主任,进一步加强联社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农村信用改革的试点,选择了9个基础较好,管理能力较强的经营管理型联社进行了配备联社专职主任试点,实施农村信用社与县(市)农行脱钩,专职主任联社上挂市(地)农行领导管理。联社专职主任的配备,对加强联社建设,提高联社领导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为自主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人、财、物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也为后来的行社脱钩奠定了基础,为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作了前期的组织准备。

四、行、社脱钩和省信用合作协会建立

1996年7月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施方案》的精神,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建立了浙江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由省人民银行分管副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信用合作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专职副主任的办公室(简称省农金改办);结合浙江实际,制定了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的操作计划;加强县(市)联社领导班子建设,配齐联社专职主任,以加强县联社对信用社改革的领导。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1996年11月我省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工作在稳定的秩序中顺利完成。行社脱钩后,主要通过由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农金改办”和1997年7月成立的省分行农金处,具体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1999年8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开展省级信用合作协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建立筹备领导小组,制订筹建方案,召开发起人会议,草拟协会章程,推荐会员代表;按申报程序,分别报经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总行和省民政厅批准;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章程》,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11月26日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正式成立。协会在任的4年多时间中,较好地行使了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在上下共同努力下,在人民银行、银监系统领导、监管下的全省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也进入了一个历史性的快速、稳健发展期。2003年末比1999年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增加1312.1亿元,增长121%,年递增22%,人均存款增加326万元,增长105.2%;各项贷款增加1000.8亿元,增长124.8%,年递增22.5%,人均贷款增加249万元,增长108.7%;农业贷款占比达31.4%,提高17.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占比为8.56%,下降15.93个百分点;实际利润232398万元,增长594%。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贡献及社会地位、社会形象大大提高。

五、浙江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总部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诞生

2003年8月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改革试点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政府成立了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国务院上报了《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建方案》,12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至此,我省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省信用合作协会的基础上组建省农信联社。省农信联社在省政府领导下,承担对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自我省决定成立省农信联社后,筹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有条不紊地经历了以下阶段:一是成立以省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的省农信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订筹建方案;三是召开省农信联社发起人会议,签署发起人协议书,认购省农信联社首期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四是上报筹建申请;五是研究制订省农信联社《章程》,起草创立大会其他各项文本,按有关程序推荐,确定班子候选人,筹备召开创立大会。经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和省农信联社主任、副主任,报经银监会对省农信联社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批准。省农信联社于今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省农信联社的组建,是我省农村信用社建社以来,真正实施“四自”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使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内真正有了自己的总部,省农信联社的成立是我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省农村信用社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正如火如荼,现在已全面开展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一级法人和继续规范县联社、信用社二级法人体制等各项深化信用社改革的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今年年内要求对拟组建的25家农村合作银行确保10家、争取15家挂牌;42家统一法人联社和13家二级法人联社要全部完成改革和规范工作任务。目前,萧山、南浔两家农村合作银行已于2004年8月26日正式开业,7家农村合作银行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3家统一法人联社已获批正筹备开业,二级法人规范工作已进入全面验收阶段。截至2004年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493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980.32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674.24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5.93%。改革中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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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