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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释义

为引导和推动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健康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兹定于2010年7月举办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技术中心和省教育学会学前教育分会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由省教育技术中心具体承办。

浙教办函〔2010〕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二、各地要加强领导,按照《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方案》(附件1)要求,认真、及时地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

三、本次活动评选出的优秀自制玩教具将被推荐参加在我省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

联系人:省教育技术中心蒋辉, 电话:略,地址:杭州市定安路128号,邮编:310002。

附件:

1.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2.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审委员会制

为组织好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二)充分发挥自制玩教具在幼儿园教育与游戏活动中的作用,鼓励和提倡制作易于幼儿操作、有助于幼儿在玩具游戏活动中健康成长的玩教具。

(三)调动广大幼教工作者设计制作玩教具和运用玩教具开展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宣传和推广简单制作自制玩教具的经验,搭建广大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平台,推动学前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四)选拔推荐一批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评选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幼儿园参评费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育技术中心和省教育学会学前教育分会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组织,省教育技术中心具体承办。

三、评选范围、分类

(一)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由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自制玩教具。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在全国或浙江省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自制玩教具作品不得申报。

(三)自制玩教具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1)运动类(YD),(2)科学类(KX),(3)结构类(JG),(4)语言类(YUY),(5)美工类(MG),(6)表演类(BY),(7)社会类(SH),(8)益智类(YZ),(9)音乐类(YY),(10)其它类(QT)。

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四、申报要求

(一)参评方式

按属地原则,以市为单位参评(以下简称参评市)。请各市教育局落实分管部门,组织推荐。

(二)参评作品数量

各参评市可推荐不多于20件的自制玩教具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提交资料的内容

1.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作者需填写《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可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参评作品申报表》均需由市级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参评市需向大会评委会提交本市《参评作品汇总表》(式样如下,采用excel格式,文件可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

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市参评作品汇总表

市内序号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备注

01  
 
 
 
 
 《参评作品申报表》纸质 3份 □
《参评作品申报表》电子版2套 □
作品的活动录像 2套 □ 

…… 
 
 
 
 
 
 

20 
 
 
 
 
 《参评作品申报表》纸质 3份 □
《参评作品申报表》电子版2套 □
作品的活动录像 2套 □ 
 3.各参评市向评委会提交本市开展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的情况介绍(以下简称《活动情况介绍》),作为评选参评市组织奖的材料之一。

(四)提交资料的数量

各申报者提供《参评作品申报表》纸质资料3份;参评市编制《参评作品汇总表》纸质资料2份;参评市提供《活动情况介绍》纸质资料2份;以上三份资料的电子文件2套;申报者可提供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动录像2套。

(五)提交资料的格式

1.文字资料一律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在电子文件名称上注明各参评市和市内序号。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2.申报者可提供作品的活动录像,采用mpg\\avi\\rm格式,每件作品所提供的活动录像原则上不得超过10分钟。

(六)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方式

各参评市将本市的各项申报资料汇总,于2010年7月10日前寄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信封注明“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申报材料”。

通信地址:杭州市定安路128号,邮政编码:310002,

电话:略

联系人:蒋辉

网址:略

(七)不接受申报作品

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为不接受申报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国家有关玩具安全标准相违背的作品。

五、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将进行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参评市团体奖、参评市组织奖三项评选。

(一)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

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对符合获奖条件的参评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参评市团体奖

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市团体总分。

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参评市获得团体奖。

(三)参评市组织奖

参评市在组织本地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组织程序严谨,方法公正、公开、规范,上报了本地组织幼儿园开展自制玩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组织有序,善始善终。在本次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参评市组织奖获奖名额不限。

六、评选程序

(一)评委会根据本次评选活动的范围和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市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及终评的有关具体事宜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二)通过初审的作品名单将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参评作品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评委会具名提出(如实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各参评市组织相关人员携带全部通过初审的作品实物,参加终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终评,且未向评委会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评委会在阅读资料、观看演示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根据评选条件提出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名单,经评委会批准确认。

七、表彰、奖励

(一)向获得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

(二)向获得参评市团体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三)向获得参评市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证书。

八、知识产权

浙江省第二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申报者本人应在申请材料中签字同意主办单位根据需要公开、采用或出版所申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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