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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招优生
释义

解释

招优生是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示范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根据推荐的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毕业生,这叫“招优”。被推荐到示范高中读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叫“招优生”。

招优生 - 相关背景

作为均衡发展初中教育的重要措施之一,从2006年开始北京市开始实行“示范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公立初中校”的方案。城区招优指标分配主要面向办学相对困难学校,郊区重点面向农村和山区初中学校。

招优生 - 北京招优

简单情况

2007年北京市有350多名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免费上高中。

招优生名额确定:城区多为5%,远郊多为10%

2007年是北京市教委实行“示范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公立初中校”招生第二年。从北京教育考试院印制的“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中发现,各示范高中的“招优生名额”已经确定,城区的招生比例多为5%,远郊的则多为10%。

城区招优生比例多定在招生总额的5%

海淀区、丰台区、顺义区等明确表示,该区的示范高中将拿出招生计划的5%用于进行“招优工作”;而宣武区等则将招优比例浮动在5%到10%。还部分区县虽没有明示“招优生”的比例,但却分别公布了个示范高中的招优生分配名额,比如西城区的8所示范高中招优生总数为71人;崇文区该数字为90人;朝阳区则给出了7所示范高中的具体招优生计划,80中20人、陈经纶中学22人、北京工业大学附中16人、和平街一中18人、日坛中学13人、94中16人、17中18人。

部分区县中招录取一半高中生能上示范校

随着北京市高中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中生能进入优质学校就读。根据《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中各区县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与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字,部分区县的示范招生计划已经超过了普高招生总计划的一半。

示范高中招生明确超过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半的区县有西城区和崇文区。西城区普高招生计划为5997人,其中示范校招生计划为3014人(含提前招生271人),比例为50.3%;崇文区普高计划招生2424人,其中示范校招生1719人(含提前招生109中学美术班80人、择校生129人),比例为70.9%。另外,海淀区仍然为本市示范高中招生总数大户,总计招生4175人。

优势

全市约有350多名优秀贫困生免费上高中

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能免费上高中。享受着以优惠政策的学生全市超过350人。被录取的学生,入学的学杂费、书费、住宿费等都免去了;有的学校还免去校服费,甚至每学期还评一次奖学金、每月发放伙食补助。

2007年招生这样学生的学校有北京17中的“陶行知实验班”,计划招生45人;北京拔萃双语学校“红萃生”计划招生3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中“宏志班”计划招生10名;东城区宏志中学宏志班计划招生160人;门头沟大峪中学宏志班计划招生45人;延庆二中宏志班招生90人等。

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要想获得免费上高中的机会,必须按照各自学校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比如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户口本等),并按规定的时间、手续参加学校举行的加试等。

根据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公办中专、技校、职高就读的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享受免交学费(最高每年免2200元),每人每年可获得生活、学习补助1000元。

招优生 - 差额招优2007年参加“招优”的初中校毕业生仍要参加中考。2007年实行差额招优,录取时将参考其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006年参加“招优”的考生也参加了中考,但其录取结果暂时不与成绩挂钩。2007年,为了提高“招优”录取学生的质量,实行差额招优,已被推荐录取的优秀生仍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5科文化课考试。“招优”时将参考其升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中考中招相关政策执行。已被“招优”学校录取的考生承认录取结果,其所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形式录取。

所有优秀生推荐工作安排在4月底至5月底进行。凡填写“优秀生推荐表”并经区县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要把“招优”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被示范高中接收的优秀生,都应自愿参加“招优”,遵守“招优”有关规定,志愿到“招优”学校就读。招优生将经过学生自荐、师生推荐、校内民主评议、学校领导集体审核、校内张榜公示、区县招优工作小组审定等多道严格程序,最后由区县将有关信息和推荐优秀生的名单在校内公示。

招优生-差额招优

2007年参加“招优”的初中校毕业生仍要参加中考。2007年实行差额招优,录取时将参考其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006年参加“招优”的考生也参加了中考,但其录取结果暂时不与成绩挂钩。2007年,为了提高“招优”录取学生的质量,实行差额招优,已被推荐录取的优秀生仍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5科文化课考试。“招优”时将参考其升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中考中招相关政策执行。已被“招优”学校录取的考生承认录取结果,其所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形式录取。

所有优秀生推荐工作安排在4月底至5月底进行。凡填写“优秀生推荐表”并经区县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要把“招优”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被示范高中接收的优秀生,都应自愿参加“招优”,遵守“招优”有关规定,志愿到“招优”学校就读。招优生将经过学生自荐、师生推荐、校内民主评议、学校领导集体审核、校内张榜公示、区县招优工作小组审定等多道严格程序,最后由区县将有关信息和推荐优秀生的名单在校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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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