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逸笙 |
释义 | 张逸笙 (1875—1961),男,名廷寿,江苏盐城人。政协盐城县第一,二届委员会副主席,清代廪生,废科举后,改习法政。1961年,病逝于盐城。 人物生平民国初宣统元年(1909年),被选为江苏省咨议局议员和省临时议会议员。辛亥革命后,驻上冈的缉私定字营以索“双饷”为借口,企图洗劫盐城。张闻讯后与季龙图等人共商,先向裕宁官钱局借款垫支军饷,后秘密与李守彝赴南京请愿。回来路过扬州,得徐宝山同意,派兵捕捉其营长驮华堂,并缴其武器。次午,江苏省议会正式成立,张任议事科长,后代兼秘书长。1921年,因厌恶官场生活,辞职返里。1923年,与季龙图、赵乃秋、司镜寰等人倡办盐城贫儿院,收贫儿100多人,实行半工半读,颇有盛誉。其时,还兼任盐城县款产经理处总董、丰裕仓总董等职。1927年,因地方派系之争,诬其贪污,他用石印公布历年账目。经查核无讹后,愤辞各职,在家吟诗、写帖。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春,国民政府江苏省主席陈果夫慕其名,复委他为盐城粮食调节处处长。次年,日军由东台北犯,有人慑于日本“三光”政策,欲以商会名义输敦相迎,请他拨款支持。张拍案而起,严正地说:“过去军阀混战,扰乱地方,是内乱,可以维持求安;现在日军侵华,敌国之仇,是外侮,不可屈辱投降。” 1940年10月,八路军第五纵队一支队南下盐城,他拥护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和政策,团结爱国人士,为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奔走。新四军重建军部大会在盐城游艺园举行,他发动各界代表向大会敬献“义旗高举”、“指挥若定”等多面锦旗,表示祝贺。刘少奇、陈毅等慕其名节,与他共商抗日大计。他被聘为盐城县参议会参议员,继续增选为常务委员。 1942年,又被选为盐阜地区参议会参议员。同年秋,伪苏北行营主任臧卓派人持函及500元(伪币)路费,请他到泰州任伪职。他驳逐来人说:“稍有良心的人,决不做汉奸。你是何人?胆敢在我面前摇唇鼓舌,请出去! 建国后1951年2月,张当选为盐城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后又当选为苏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继任政协苏北委员会委员、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文史馆馆员、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委员和盐城县一至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一至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盐城县委员会一至二后常务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在任职期间,他对恢复国民经济和市政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他积极响应抗美援朝号召,带头捐款购买飞机、大炮,组织各界人士订立爱国公约。 诗人和书法家张逸笙既是盐城县颇有影响的爱国人士,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著有《养新室论文》、《养新室笔记丛谈》及《联话》、《诗话》、《集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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