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57年10月出生,副教授。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的教学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工作中,坚持教书育人,积极推进思想品德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曾10次获奖,其中8次获得省、校级教学质量、讲得比赛和教书育人奖励,1次获得省教学管理优秀论文二等奖,1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积极从事科研活动,撰写论文9篇;参与科研课题6项,其中省级重点课题2项;参与编写著作教材8本。在担任教研室主任期间,使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形成了湖南大学的教学特色,尤其是主持实施的论文评价法,上了教育部2004年第52期简报,使德育教研室获得湖南省先进教研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