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增值额 |
释义 | 增值额,指的是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理论上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的部分。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流动资产价款都允许扣除,但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同时存在一些难以征收增值税的行业以及对一些项目的减免税,二者也会有所不同。增值税类型 特点 优点 缺点 生产型增值税 1.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2.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 3.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保证财政收入 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投资。 收入型增值税 1.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 2.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3.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一种标准的增值税,避免重复征税。 凭发票扣税的计算下该方法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消费型增值税 1.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 2.允许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3.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便于操作 减少财政收入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 1.对购固定资产扣除范围不同 2.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具体计算增值额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及规定的费用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3)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 (4)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由税务机关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即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以及在转让时交纳的有关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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