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在台越南人 |
释义 | 在台越南人是指居住在台湾的越南人,其中包括越战后的难民,以及前往台湾工作、或是与台湾人结婚并移居台湾的越南人。根据中华民国内政部在2006年的统计,台湾有越南籍人士约104807名,大部分的身分是劳工。到2007年10月为止,在台工作的越南劳工共有69464人。而2006年归化为中华民国国籍的越南人共有10173人,占该年归化中华民国总人数的85%; 在台越南人(越:Người Việt tại Đài Loan/𠊛越在台湾)是指居住在台湾的越南人,其中包括越战后的难民,以及前往台湾工作、或是与台湾人结婚并移居台湾的越南人。除了经由合法手续前往台湾之外,有一些在台越南人是非法移民,也有一些是人口贩卖的受害者。此外,在台湾的越南人有些是越南华人。 根据中华民国内政部在2006年的统计,台湾有大约104807名居留于台湾的越南籍人士;大部分的身分是劳工,到2007年10月为止,于台湾工作的越南劳工共有69464人。而2006年归化为中华民国国籍的越南人共有10173人,占该年归化中华民国总人数的85%;其中多数是女性,理由大多是作为配偶。 越南难民越南女性配偶 自从1997年以后,台湾的“外籍新娘”开始以越南人为主,到了2001年时已占总外籍配偶人数的49%。原本台越婚姻的签证面谈是个别进行,但是从1999年以后就改成集体面谈,使得每年都有超过1万对的配偶成婚。到了2005年,才又改为每天最多20对的个别面谈模式。这些越南新娘的平均年龄大约是25岁或26岁左右,其中大约54%来自胡志明市;而娶她们台湾新郎,则平均大约有36岁或38岁左右。在族裔方面,若以父系血缘来作统计,则约73%的越南新娘是越族;另有约27%为华裔。越南新娘的学历普遍为小学毕业,调查显示有20%左右的越南新娘学历高过她的丈夫。 越南共产党并不认同台越之间跨国仲介婚姻,越南政府曾经透过立法来限制越南女性因婚姻而流向台湾,在2002年以及2005年所通过的一系列决议中,对越南女性的外籍结婚对象作出规定,其中禁止或部分禁止的对象包括有年龄差异超过20岁或30岁者,以及身心障碍者等,并且规定结婚对象必须有共同语言可相互沟通。而台湾政府虽然希望对台越婚姻多作限制,但是实际上只能透过签证来作管制手段,因为不论是台湾或越南政府,都没有太多权力可以阻碍他人结婚。 越南劳工台湾与越南在1999年订定了双边协定。2000年11月15日,第一批越南籍劳工来到台湾工作,这些劳工为女性。根据2007年11月的资料,越南籍劳工主要从事制造业,共有32000多人;以及服务业,共有35000多人,其他有少数是从事农业与渔业,各有数百人。台湾各地共有近7万的越南籍劳工,其中台湾北部的桃园县与台北县分别有13000多人与8000多人,是越南劳工最多的县市。 台湾越南劳工的逃跑比例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劳工相比之下偏高,自从2002年开始,越南劳工成为台湾逃跑比例最高的外籍劳工,于2003年的逃逸率为9.63%。有些逃逸劳工脱离合法雇主之后进行非法打工,有些则参与犯罪。越南劳工本身也是一些犯罪行为的受害者,例如有台湾的大学生对越南劳工殴打或抢劫,也有些劳工遭到仲介虐待、威胁,甚至性侵害。 著名人士阮文雄林金惠段氏日玲陈凰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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