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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
释义

山西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运城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建制全职能局。运城市国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356人,内设9个行政科(室),2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下辖13个县(市、区)局、3个开发区税务分局。主要承担全市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种和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任务,以及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系统经费、机构编制、干部任免、队伍建设、纪检监察等职责。

概况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山西省五一表彰先进集体、山西省国税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运城市“文明和谐行业”、运城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及职责

山西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运城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建制全职能局。

(一)内设行政机构

山西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内设9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级别均为正科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正科级)、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本单位的政务督查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进行税收政策调查研究,跟踪反馈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会办和涉税文件的备查备案工作;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开展对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办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3.流转税管理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营业税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本地区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检查;负责出口货物退税计划的分配落实。

4.所得税管理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本地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检查。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非居民税收管理、情报交换、国际税收征管合作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指导、规范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对税源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普通发票管理;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6.计划统计科

负责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税收计划管理;负责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的汇总整理;组织并检查税款征缴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和预测;负责对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7.财务管理科

负责本系统、本级机关经费、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离任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8.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二)直属机构

1.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行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和处理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和查处;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为非全职能局,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2.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对所辖管户的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具体负责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发票税票管理、户籍管理、税源调查、税源监控、重点税源管理、数据采集分析、纳税评估、一般性违规违章处理、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等项工作。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为非全职能局,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科、计划征收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三)开发区税务机构

1.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负责对所辖管户的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具体负责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发票税票管理、户籍管理、税源调查、税源监控、重点税源管理、数据采集分析、纳税评估、一般性违规违章处理、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等项工作。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为非全职能局,副处级建制。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科、计划征收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级别均为副科级。

2.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与绛县国家税务局合并设置,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副处级建制全职能局。职责同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1)内设行政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征收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级别均为副科级。

(2)直属单位。设置1个稽查局,副科级建制,业务上接受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指导。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选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级别均为正股级。

(3)派出机构。共设置3个农村税务分局(副科级),均为非全职能局,不设内设机构。

(4)事业单位。设置1个信息中心,级别为副科级。

3.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与芮城县国家税务局合并设置,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副处级建制全职能局。职责同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1)内设行政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征收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级别均为副科级。

(2)直属单位。设置1个稽查局,副科级建制,业务上接受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指导。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选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级别均为正股级。

(3)派出机构。共设置3个农村税务分局(副科级),均为非全职能局,不设内设机构。

(4)事业单位。设置1个信息中心,级别为副科级。

(四)事业单位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级别均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负责税收数据质量考核和分析利用工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2.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

3.票证中心

负责完税证(票)、普通发票及其他有关票证的印制、发放、保存等管理工作。

(五)所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13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1.绛县国家税务局与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合并设置,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副处级建制全职能局,其内设行政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其职责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2.芮城县国家税务局与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合并设置,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副处级建制全职能局,其内设行政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其职责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3.其余11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为正科级建制全职能局。即: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税务局、永济市国家税务局、河津市国家税务局、临猗县国家税务局、新绛县国家税务局、稷山县国家税务局、闻喜县国家税务局、夏县国家税务局、平陆县国家税务局、万荣县国家税务局、垣曲县国家税务局,其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

(1)内设行政机构

机构设置

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税务局和闻喜县国家税务局的内设行政机构均为9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征收股(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股(科)、人事教育股(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股(科)、税源管理二股(科)、税源管理三股(科)、税源管理四股(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河津市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征收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级别为正股级。

永济市、临猗县、新绛县、稷山县、夏县、平陆县、万荣县、垣曲县等8个国家税务局的内设行政机构均为7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征收股(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股(科)、人事教育股(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股(科)、税源管理二股(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税务局、永济市国家税务局、河津市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机构称“科”,其他称“股”。

机构职责

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征收股(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

负责受理税务登记、受理税种登记、申报方式核定、受理减免税申请和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资格认定、申报受理与审核、税款征收与退付、认证报税、发票内部管理、办理发票发售与缴销、金税发行、一般性违规违章处理(指逾期登记、逾期申报、加处罚款等的处理)、征管档案管理、税法宣传、税务公告、业务咨询等纳税人依申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窗口业务,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税收收入的核算、统计、预测和分析、票证管理等征收相关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业务股(科)

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税收征管制度建设、税务行政审批(许可)、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审批、规范性文件审核、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税务处罚听证、税务行政赔偿、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执法过程监控、执法责任追究、组织稽查案件复查等税务机关内部综合性征管法制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税源管理股(科)

负责户籍管理、漏征漏管户清查、催报催缴、纳税评估、定额核定、税务事项调查核实、日常检查、违规违章处理、文书审核、文书送达、事项通知、纳税辅导、税控装置推行、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税务机关依职权对纳税人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股(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2)直属机构

11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设置1个稽查局,均为正股级建制,不设内设机构,业务上接受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指导。

稽查局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稽查选案、举报、交办、转办、移交案件的受理、税务检查、发票协查、一般案件审理(重大案件由审理委员会审理)、涉税犯罪案件移送、稽查执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派出机构

市场税务分局。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税务局设置1个非全职能的市场税务分局,名称为: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税务局市场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不设内设机构。

农村税务分局(所)。11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共设置24个税务分局(副科级)、9个税务所(正股级),均为非全职能局、所,不设内设机构。

税务分局(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事业单位

11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设置1个信息中心,级别均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运城市地税局开展税收管理员述职述廉活动

尊敬的纳税人,我是运城市地税局空港分局的税收管理员,下面由我来向各位纳税人报告自己的工作、纳税服务和廉洁自律情况,请大家评议!”。这是税收管理员常国新向56名纳税人代表述职述廉的情景。

10月18日,市局空港分局开展了“税务干部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这是该局丰富党风廉政建设形式、构建和谐税企关系、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通过随机抽取、临时通知,来自空港新区各行各业的100多名纳税人代表分两批参加了该局组织的两个管区税收管理员述职述廉报告会。会上,8名税收管理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就个人履行岗位职责、为纳税人服务、廉洁自律等情况,面对面向纳税人进行汇报。纳税人认真听取了税务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对税务干部一年来的履行职责、纳税服务、工作作风及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现场进行了民主测议。整个活动内容充实、气氛热烈,增进了征纳双方的交流与沟通,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税务干部勤政廉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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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