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云和县妇女联合会 |
释义 | 工作职责云和县妇女联合会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儿童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反映,提出建议。 指导和推动全县妇女继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重点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动员组织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继续深化“文明家庭”活动,全面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家庭文明工程”,有计划地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政策、规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配合县委组织部积极培养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同乡(镇)党委做好乡(镇)妇联换届和妇联干部协管工作;建立妇女人才库,发现、推荐、输送妇女人才,使更多的优秀妇女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的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云和县妇女发展规划》、《云和县儿童发展规划》。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机构简介1、机构变化 1950年9月,建立云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1957年12月,召开第二次妇代会,更名为云和县妇女联合会。 1958年7月,随云和县撤销。 1962年4月,随云和县恢复。 文革期间,妇联停止活动。 1973年4月,召开第四次妇代会,妇联重新建立并开展工作。 2.职责范围 云和县妇联是群众团体,在云和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团结和组织全县妇女,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妇女培训,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活动。下设办公室。 3.1950年至1990年历任主任名单: 陈淑华、刘金兰、徐冬翠、梅良志、金凤菊、朱介平。 4.公文处理和档案工作 机构设置1、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牵头组织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儿童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的各项指标的达标任务,宣传贯彻保护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春蕾助学计划"的实施,扶助贫困儿童;指导全县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办好家长学校,推动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的普及;管理和指导市妇联系统的托幼工作和儿童乐园的业务工作;组织召开县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全市儿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等等。 2、办公室 主要职能:承担本会的办文、会务工作;承担本会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妇工信息》和妇联网的编辑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妇联调研室工作,配合做好政策落实督查工作,承担本会的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网络建设与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本会的财务管理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管理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等等。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