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9]2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遵府发[2009]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余庆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县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十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实施,保证质量,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就业状况、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余庆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普查结束后即自行撤销),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今年11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区域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充分发挥社区和村居两委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分级负担。县乡两级根据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需要。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是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基层文艺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余庆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余庆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石茂彪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贺昌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冯 文 县统计局局长 余 忠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徐官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左朝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应刚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进洪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元春 县民宗局副局长 王 军 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南征 县民政局副局长 毛廷金 县司法局副局长 邓劲松 县财政局副局长 皮朝强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 刚 县建设局副局长 熊 刚 县房管局副局长 石子贵 县农办副主任 尹家江 县文广局副局长 夏坤武 县卫生局副局长 金文霞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世奎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古朝阳 县统计局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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