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于 |
释义 | 1 汉字◎ 读音yú 四角号码:10400 五笔:gf ◎ 释义◎ 一、介词“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西汉·司马迁《报任安书》)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庆既,覃于流虹恩,宜颁于秉钺。”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西汉·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 二、连词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 三、助词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 四、语气词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 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 ◎ 五、动词(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本义:超过) (2) 往;去 [go]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毛传:“于,往也。” 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书·大诰》 (3) 取 [take] 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4) 如;好像 [look]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易·系辞下》 (5) 又如:于何(如何) ◎ 六 名词(1)钟唇,即钟口两角之间。 (2)草名。 ◎ 说文解字《说文解字》:“于,於也。象气之舒。”本义为叹词,音xū。“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ú。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介词“于”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现,西周以后,随着介词“於”的出现,“于”的一些用法逐渐被“於”所代替,魏晋以后,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于”就很少出现了。“于”的连词、助词和语气词的用法只出现在先秦汉语中,汉代以后逐渐消失了。 【于】 神农氏纪实,象形字,画得是飘洒瑞雨的样子,既养气致舒展。 ◎ 康熙字典【子集上】【二字部】 于 【唐韵】羽俱切【集韵】【韵会】【正韵】云俱切,𠀤音迂。【尔雅·释诂】于,曰也。 又往也。【书·大诰】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诗·小雅】王于出征。 又【仪礼·士冠礼】宜之于假。【注】于,犹为也。宜之见为大矣。又【聘礼】贿在聘于贿。【注】于读曰为。言当视宾之礼,而为之财也。又【司马相如·长门赋叙】因于解悲愁之辞。 又未定之辞。【公羊传·僖二十八年】归于者何。归于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韩愈·上宰相书】于于焉而来矣。 又于于,自足貌。【庄子·应帝王】其卧徐徐,其觉于于。 又钟两口之闲曰于。【周礼·冬官考工记】凫氏为钟,两欒谓之铣,铣闲谓之于。 又【前汉·元后传】衣绛缘诸于。【注】大掖衣也。 又【唐书·元德秀传】明皇命三百里内刺史县令,以声乐集,德秀惟乐工十人,聮袂歌于蔿于。 又草名。【尔雅·释草】茜,蔓于。【注】生水中。一名轩于。【司马相如·子虚赋】菴闾轩于。 又木名。【尔雅·释木】栈木,于木。【注】僵木也。江东呼木觡。 又淳于,县名。今密州安丘县,古淳于国。 又姓。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以国为氏,後因去邑为于。又淳于,宣于,鲜于,多于,𨷖于,皆复姓。又三氏姓。勿忸于,阿伏于,见【魏书·官氏志】。 又助语辞。【诗·召南】于沼于沚。【朱传】于,於也。【周易】【毛诗】於皆作于。于於古通用。 又【集韵】邕俱切,音纡。广大貌。【礼·檀弓】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含。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又【文王世子】仲尼曰: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於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与迂通。 又【正韵】休居切,与吁通。叹辞。【诗·周南】于嗟麟兮。 考证:〔【礼·聘礼】贿在聘于贿〕 谨按本书之例礼记谓之礼,此出仪礼不当称礼,谨省上礼字。〔【周礼·冬官考工记】凫氏为钟,两欒谓之铣,两铣谓之于。〕 谨照原文两铣改铣闲。〔【尔雅·释木】栈木,于木。【注】僵木也。江东呼木船。〕 谨照原注木船改木觡。 〔【文王世子】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仲尼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与迂通。〕 谨按周公至其君乎皆仲尼之言,此误於闻之上增仲尼二字,谨照原文周公上增仲尼曰三字,闻之上省仲尼二字。法于益于两于字照原文改於字。 2 姓氏于也是百家姓的大姓,新百家姓28位。 见于姓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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