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新工业园区 |
释义 | 一、永新县工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基本情况 永新县工业园区属江西省省级开发区、江西省省级民营科技园。坐落在埠前镇小屋岭,浙赣线分文铁路、圳永公路和即将动工建设的泉州到南宁高速公路贯穿其中。浙赣铁路分文线即将改造,不久将贯通湖南茶陵,直达衡阳,对接浙赣、京九和京广铁路。园区距县城7公里,距赣粤高速70公里,距井冈山机场80公里,距吉安火车站90公里,距南昌昌北机场和长沙黄花机场均为300公里。从永新工业园区到深圳、广州、厦门、上海、长沙朝发夕至。永新工业园区从2001年10月启动建设以来,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园区建成面积2.5平方公里,建成了“六纵三横”道路网络,水、电、通讯、硬化、亮化、绿化等设施全部配套。目前,工业园区落户企业100余家,安排就业人员1万余人。2006年,园区完成工业产值117781万元,上交税收3879.85万元。园区机电、皮革、茧丝绸、药化四大产业蓬勃发展,四大产业年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 为了能给更多仁人志士提供创造财富的优质载体,我们依托泉南高速公路、衡茶吉铁路,在茅坪向怀忠方向规划建设万亩工业园。今年以来,重点实施了占地2000亩的茅坪产业园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平整工作,水、电、路、通讯等“六通”建设正在有序开展;配套建设的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选址、可研和报批工作,正在寻找有识之士的合作。同时,在茅坪产业园沿圳永公路旁着手建设占地500亩的返乡创业园,并提供更为优惠的政策,为各位永新籍在外创业人士回乡创业搭建优质平台。返乡创业园的建设,既可以融通民资建厂房,也可以自主建设厂房;既可以自己建厂房办企业,也可建好厂房出租。每宗土地10亩左右。用地面积需超过10亩的,可进行协商。 二、返乡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1、土地方面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5.6万元/亩。同时实行奖还政策:每亩奖还3.6万元。实际只要2万元/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搞好“六通一平”,即通电、通水、通路、通下水道、通公用电话、通有线电视、平整厂区土地。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继承或作为合作、合资经营的折股投资,但不得改变土地工业用地使用性质。 2、税收方面 (1)企业生产税收 企业所得税。凡年纳税额达2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企业投产纳税之日起,其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100%进行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进行奖励。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方式征收的企业,在规定的幅度内,从低确定其应税所得率或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兴办产品出口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由县财政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地方实际所得部分的50%奖励。 增值税。凡年实际缴纳增值税(指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退库后的最终增值税入库额)15万元以上的企业,从其缴纳增值税达到15万元的当年算起,由受益财政连续三年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企业年缴纳增值税15—50万元的,奖励其缴纳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40%;企业年缴纳增值税51—100万元的,超过50万元以上的部分另按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奖励;企业年缴纳增值税101万元以上的,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另按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60%奖励。(从上述优惠政策享受完毕的次年起,以其往年缴纳增值税的最高年份数额为基数,年缴纳增值税的新增部分,按以下标准奖励:新增15—50万元的,奖励其新增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40%;新增51—100万元的,奖励其新增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新增增值税101万元以上的,奖励其新增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的60%) 个人所得税。园区企业投资人(自然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自纳税当年起,连续三年由受益财政奖还。 (2)建设厂房、厂房出租和厂房转让交易税收 在工业园区兴建厂房(包括办公楼、宿舍、围墙、道路等基础设施)所产生的建筑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征收入库后,由受益财政将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还。 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进行转让交易所产生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征收入库后,由受益财政将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还。 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厂房等房屋出租所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征收入库后,由受益财政将地方所得部分前三年予以全额奖还;满三年后,再连续三年奖返地方所得部分的50%。 3、规费方面 凡落户县工业园区的企业均享受“无费区”待遇,即政策性规费,除上交省、市部分外,县级部分全免。 县工业园区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费用(含测绘费、登记费、工本费等)视用地规模分四个等级实行优惠:(1)用地规模在10亩(含10亩)以下按200元/宗收取;(2)用地规模在10亩以上20亩(不含20亩)以下按400元/宗收取;(3)用地规模在20亩以上50亩(不含50亩)以下按600元/宗收取;(4)用地规模在50亩(含50亩)以上按800元/宗收取。 县工业园区企业,办理房产证费用(勘丈费、登记费、白蚁防治费、工本费等)视用地规模分四个等级实行优惠:(1)用地规模在10亩(含10亩)以下,每户企业收取500元;(2)用地规模在10亩以上20亩(不含20亩)以下,每户企业收取800元;(3)用地规模在20亩以上50亩(不含50亩)以下,每户企业收取1200元;(4)用地规模在50亩(含50亩)以上,每户企业收取2000元。 工业园区内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市政公共设施配套费。工业园区内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质监费,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2‰。工业园区内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承建方缴纳的上级行业管理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3‰、1‰。建筑材料检测费,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3‰。工业园区内厂房等建筑房产出租,免收房产租赁市场管理费。工业园区内土地交易佣金及厂房等建筑房产转让转让费均不超过交易总额的1%。 4、水电、房租方面 我县水电资源丰富,电力充足,能24小时不间断供水、供电。工业园水费0.85元/吨;大工业用电按0.55元/度+16元/千伏安·月标准计收,普通工业用电按0.65元/度标准计收;厂房租金为4元/平方米,一般半年交一次租金。 5、其它方面 实行项目代办制,凡在本县投资兴办企业的,由项目帮扶单位负责代办立项审批、登记注册等手续。 实行企业帮扶制,项目落户我县后,由项目帮扶单位安排专人挂点帮扶;对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安排一名县级领导挂点帮扶,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实行挂牌保护,并为企业投资者(含董事会成员、经理)发放客商证,对持客商证的客商,对其车辆、人身、住地实行免检(触犯法律的除外)。 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工商、税务、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企业检查。 永新工业园区简介 永新工业园区简介 永新县工业园区坐落在永新县埠前镇小屋岭和茅坪,浙赣线分文铁路、圳永公路和已开工建设的泉州到南宁高速公路、即将改线动工的319国道贯穿其中。浙赣铁路分文线在文竹镇地段接通衡茶吉铁路,泉南高速公路互通口设在园区。园区距县城7公里,距赣粤高速70公里,距井冈山机场80公里,距吉安火车站90公里,距南昌昌北机场和长沙黄花机场均为300公里。 永新工业园区从2001年10月启动建设,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亿元,建成面积近4.3个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12月底,工业园区共落户企业124家,其中投产企业98家。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4亿元,同比增长37%;工业增加值10.3亿元,同比增长27%;税收3.1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就业人数13113人。2006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江西省省级开发区,2007年被省科技厅授予江西省省级民营科技园,2008年被省中小企业局授予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2000年,时任省委书记孟建柱视察工业园区,给予了高度评价;2008年12月25日省委书记苏荣视察了返乡创业园,对我县工业园区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工业园区规划六个功能分区,即小屋岭产业园、皮革产业园、返乡创业园、罗星工业园、化工园、铜加工产业园。小屋岭产业园:占地3000余亩,建成了“六纵三横”道路网络,水、电、通讯、硬化、亮化、绿化等设施全部配套。基本已填满厂房。皮革产业园:占地1500余亩,建成了一纵三横路网,绿化、亮化、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已落户皮革项目6个。返乡创业园:占地605亩,建成300余亩,目前实际完成投入5100多万元,已建成厂房(含宿舍楼、办公楼)13栋共计6万平方米,落实生产项目15个。罗星工业园:主要规划为国际家具城,由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对外招商建设,规划面积2000亩。拟打造沪、浙、粤三省家具及相关配套产业转型提升基地,成为江西中部最大的集家具生产、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化工园:在铁路以西位置,一期规划面积400亩,以安置化工企业为主,按照“引进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推进建设。铜加工产业园:规划面积1200亩,已平整面积825亩。重点布局铜加工企业。目前落实项目1个,即江西华邦铜业公司的电镀集控中心,已用地160亩。 工业园区基本实现了企业集中向产业集聚的转变,铜加工、皮革、药化“2+1”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增强,年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铜加工产业:集聚了宏源铜业、赣粤恒兴、联富精密、西村电子、富利电子、江友电线、新伟彦电子、佳鑫铜业等企业,并依托电镀集控中心,通过产业招商引进一批铜加工项目。基本形成了“铜板-铜线(铜棒)-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铜质水暖器材和卫浴产品等”产业链。2010年铜加工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亿元。皮革产业:依托已建成的皮革污水处理厂,引进挺苏皮革、迦南皮革、大德利皮革、福兴皮革、亚泰皮革、永恒服装服饰等皮革企业,使皮革企业达到15家,基本形成了“蓝皮-皮制品”产业链。2010年皮革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亿元。药化产业:重点扶持肯特化学、海天药业、紫晶化学等企业。2010年药化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 永新县工业园区概况 永新县工业园区2001年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2005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自2001年开园建设以来,园区规模不断壮大,效益不断提升,已成为全市发展速度最快的园区之一。 园区规划超前,发展理念务实。我县工业园区坐落在埠前镇小屋岭的荒坡上,距县城7公里。为了确保园区的高品位、高要求、高起点,我县聘请了上海市卢湾区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工业园区定位于以高新技术为主导,以工业发展为中心,以引进内外资开发为主要模式,科工贸结合、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园林型开放式现代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6.22平方公里。在园区发展中,县委、县政府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理念,在地域偏、财政穷的情况下,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工业园区的发展水平,使我县工业园区不断向“经济发展的带动区、体制和科技创新的试验区、城市发展的新区和与国际经济融合的对接区”的目标迈进。 发展规模初具,产业特色鲜明。至2007年初,我县共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余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六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园区用地审批到位,征地拆迁补偿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到位。目前,工业园区已建成面积达2.5平方公里,建成了“五纵三横”道路网络、10万余平方米标准厂房、8平方米办公楼(宿舍楼)。水、电、通讯、排水排污、硬化、亮化、绿化等配套设施齐全。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入已超过60万元/亩。按照“工业园区化,产业族群化”的发展思路,配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圳永工业走廊”战略的实施,园区在项目安排上注重了产业集群发展。目前,圳永工业走廊上已初步形成了4个支柱产业区:即以赣粤恒兴和西村电子为龙头的机电产业区,共有企业10余家,年产值2.5个亿;以海天药业和天安制药为龙头的药化产业区,共有企业6家,年产值2个亿;以新杭丝绸和润硕丝绸为龙头的茧丝绸产业,共有企业5家,年产值2亿元;以鑫阳光制革和创欣制革为龙头的皮革产业,共有企业5家,年产值2.5亿元。4个支柱产业的总产值达到9亿元,占工业园区总产值的85%以上。我县工业园区配套生产、互补经营、集约发展的产业集群已经形成。特别是企业的链式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企业产品互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园区内企业生产力得到大大提高。 发展环境优越,服务效率一流。园区为企业提供了优越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园区承诺提供的基础设施切实保障,优惠政策公开透明,并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园区基础设施的提供指园区供水主管、供电主线(1万伏高压及380伏低压)确保离企业不超过30米,不收取任何增容费;通讯(电话、宽带、有线电视、邮政业务)进企业;园区水泥道路、排水排污沟布设确保离企业不超过6米;土地确保机械平整等。部分优惠政策:企业依法通过出让、转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企业用地必须按“三三四”标准建设(即道路30%,厂房30%,绿化美化40%);园区执行优惠水价,工业企业用水0.85元每吨(含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建筑用水1.20元每吨;园区电价按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永新县电价在全市属最低),企业内非居照明用电不满1千伏0.98元每度,1千伏及以上0.95元每度,普通工业用电不满1千伏0.68元每度,1千伏及以上0.65元每度,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20元每千伏安每月或最大需量30元每千瓦每月计算,电度电价0.58元每度;企业年新增增值税30─50万元的、50─100万元的、100─200万元的、200万元以上的分别由受益财政按其所纳税款总额的8%、12%、15%、18%予以奖励,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标准底线减半征收等。企业进园区后,由帮办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程帮办,不管是企业内部还是外部事务,只要企业有需要,帮办单位和园区管委会将提供高效、一流的服务。 引资选资并重,园区效益显著。我县坚持激发本地民间投资与利用内资外资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市场资源,承接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要求进园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粗放型、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占地面积大而附加值低的项目一律拒之门外,充分体现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的理念。同时,坚决落实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生态园区、人居园区”建设力度。截至2007年初,我县工业园区共落户企业百余家。2006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10904万元,工业增加值36141万元,税金3880万元,安排富余劳力就业7000余人。 永新县工业园区坐落在永新县埠前镇小屋岭和茅坪,浙赣线分文铁路、圳永公路和已开工建设的泉州到南宁高速公路、即将改线动工的319国道贯穿其中。浙赣铁路分文线在文竹镇地段接通衡茶吉铁路,泉南高速公路互通口设在园区。园区距县城7公里,距赣粤高速70公里,距井冈山机场80公里,距吉安火车站90公里,距南昌昌北机场和长沙黄花机场均为300公里。 永新工业园区从2001年10月启动建设,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亿元,建成面积近4.3个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12月底,工业园区共落户企业124家,其中投产企业98家。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4亿元,同比增长37%;工业增加值10.3亿元,同比增长27%;税收3.1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就业人数13113人。2006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江西省省级开发区,2007年被省科技厅授予江西省省级民营科技园,2008年被省中小企业局授予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2000年,时任省委书记孟建柱视察工业园区,给予了高度评价;2008年12月25日省委书记苏荣视察了返乡创业园,对我县工业园区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工业园区规划六个功能分区,即小屋岭产业园、皮革产业园、返乡创业园、罗星工业园、化工园、铜加工产业园。小屋岭产业园:占地3000余亩,建成了“六纵三横”道路网络,水、电、通讯、硬化、亮化、绿化等设施全部配套。基本已填满厂房。皮革产业园:占地1500余亩,建成了一纵三横路网,绿化、亮化、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已落户皮革项目6个。返乡创业园:占地605亩,建成300余亩,目前实际完成投入5100多万元,已建成厂房(含宿舍楼、办公楼)13栋共计6万平方米,落实生产项目15个。罗星工业园:主要规划为国际家具城,由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对外招商建设,规划面积2000亩。拟打造沪、浙、粤三省家具及相关配套产业转型提升基地,成为江西中部最大的集家具生产、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化工园:在铁路以西位置,一期规划面积400亩,以安置化工企业为主,按照“引进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推进建设。铜加工产业园:规划面积1200亩,已平整面积825亩。重点布局铜加工企业。目前落实项目1个,即江西华邦铜业公司的电镀集控中心,已用地160亩。 工业园区基本实现了企业集中向产业集聚的转变,铜加工、皮革、药化“2+1”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增强,年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铜加工产业:集聚了宏源铜业、赣粤恒兴、联富精密、西村电子、富利电子、江友电线、新伟彦电子、佳鑫铜业等企业,并依托电镀集控中心,通过产业招商引进一批铜加工项目。基本形成了“铜板-铜线(铜棒)-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铜质水暖器材和卫浴产品等”产业链。2010年铜加工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亿元。皮革产业:依托已建成的皮革污水处理厂,引进挺苏皮革、迦南皮革、大德利皮革、福兴皮革、亚泰皮革、永恒服装服饰等皮革企业,使皮革企业达到15家,基本形成了“蓝皮-皮制品”产业链。2010年皮革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亿元。药化产业:重点扶持肯特化学、海天药业、紫晶化学等企业。2010年药化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 永新县工业园区概况 永新县工业园区2001年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2005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自2001年开园建设以来,园区规模不断壮大,效益不断提升,已成为全市发展速度最快的园区之一。 园区规划超前,发展理念务实。我县工业园区座落在埠前镇小屋岭的荒坡上,距县城7公里。为了确保园区的高品位、高要求、高起点,我县聘请了上海市卢湾区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工业园区定位于以高新技术为主导,以工业发展为中心,以引进内外资开发为主要模式,科工贸结合、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园林型开放式现代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6.22平方公里。在园区发展中,县委、县政府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理念,在地域偏、财政穷的情况下,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工业园区的发展水平,使我县工业园区不断向“经济发展的带动区、体制和科技创新的试验区、城市发展的新区和与国际经济融合的对接区”的目标迈进。 发展规模初具,产业特色鲜明。至2007年初,我县共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余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六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园区用地审批到位,征地拆迁补偿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到位。目前,工业园区已建成面积达2.5平方公里,建成了“五纵三横”道路网络、10万余平方米标准厂房、8平方米办公楼(宿舍楼)。水、电、通讯、排水排污、硬化、亮化、绿化等配套设施齐全。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入已超过60万元/亩。按照“工业园区化,产业族群化”的发展思路,配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圳永工业走廊”战略的实施,园区在项目安排上注重了产业集群发展。目前,圳永工业走廊上已初步形成了4个支柱产业区:即以赣粤恒兴和西村电子为龙头的机电产业区,共有企业10余家,年产值2.5个亿;以海天药业和天安制药为龙头的药化产业区,共有企业6家,年产值2个亿;以新杭丝绸和润硕丝绸为龙头的茧丝绸产业,共有企业5家,年产值2亿元;以鑫阳光制革和创欣制革为龙头的皮革产业,共有企业5家,年产值2.5亿元。4个支柱产业的总产值达到9亿元,占工业园区总产值的85%以上。我县工业园区配套生产、互补经营、集约发展的产业集群已经形成。特别是企业的链式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企业产品互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园区内企业生产力得到大大提高。 发展环境优越,服务效率一流。园区为企业提供了优越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园区承诺提供的基础设施切实保障,优惠政策公开透明,并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园区基础设施的提供指园区供水主管、供电主线(1万伏高压及380伏低压)确保离企业不超过30米,不收取任何增容费;通讯(电话、宽带、有线电视、邮政业务)进企业;园区水泥道路、排水排污沟布设确保离企业不超过6米;土地确保机械平整等。部分优惠政策:企业依法通过出让、转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企业用地必须按“三三四”标准建设(即道路30%,厂房30%,绿化美化40%);园区执行优惠水价,工业企业用水0.85元每吨(含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建筑用水1.20元每吨;园区电价按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永新县电价在全市属最低),企业内非居照明用电不满1千伏0.98元每度,1千伏及以上0.95元每度,普通工业用电不满1千伏0.68元每度,1千伏及以上0.65元每度,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20元每千伏安每月或最大需量30元每千瓦每月计算,电度电价0.58元每度;企业年新增增值税30─50万元的、50─100万元的、100─200万元的、200万元以上的分别由受益财政按其所纳税款总额的8%、12%、15%、18%予以奖励,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标准底线减半征收等。企业进园区后,由帮办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程帮办,不管是企业内部还是外部事务,只要企业有需要,帮办单位和园区管委会将提供高效、一流的服务。 引资选资并重,园区效益显著。我县坚持激发本地民间投资与利用内资外资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市场资源,承接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要求进园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粗放型、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占地面积大而附加值低的项目一律拒之门外,充分体现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的理念。同时,坚决落实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生态园区、人居园区”建设力度。截至2007年初,我县工业园区共落户企业百余家。2006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10904万元,工业增加值36141万元,税金3880万元,安排富余劳力就业7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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