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释义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简称议会君主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从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仍存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 、摩纳哥、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挪威、日本、泰国、丹麦、马来西亚、柬埔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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