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意向书 |
释义 | 意向书的概念意向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意向书 英语为:letter of indemnity。公司或个人对为某项业务出具的非正式函件。虽然它不具备合约的约束力,但表明签署人的严肃态度。如互惠基金持有人保证每个月的投资数额承诺,并购过程中买卖双方经过认真讨论签署的初步文件等。 意向书的特点其一是协商性,其二是灵活性。意向书不像协议、合同那样,一经签约不能随意更改,意向书比较灵活,在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均可按各自的意图和目的提出意见,在正式签订协议、合同前亦可随时变更或补充,最终达成协议。其三是简略性。 意向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意向书的结构与写法意向书的结构是:标题+正文+尾部 1 标题 (1)项目名称+文种。 (2)文种,即《意向书》。 2 正文 正文的构成是:导语+主体+结尾 (1) 导语 写明合作各方当事人单位的全称,双方接触的简要情况,磋商后达成的意向性意见。然后用“本着xx原则,兴建xx项目”作为导语的结束。 (2 )主体 分条款写明达成的意向性意见,可参照合同或协议的条款排列。 (3 )结尾 写明“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书时再予以补充”一语,以便留有余地。 3 尾部 意向书签订各方单位的名称、代表人姓名并加盖公章、私章及日期。 意向书写作注意事项1语言准确,表达清楚。 2忠实于洽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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