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级行政区 |
释义 | 一级行政区指行政区划中按照管理层级直接受政权或政府管辖的行政区域,属于相对概念。中国直属中央政府管辖行政区称为“省级行政区”(或国家一级行政区”、第一级地方)。 概念指行政区划中按照管理层级直接受政权或政府管辖的行政区域,属于相对概念。中国直属中央政府管辖行政区称为“省级行政区”(或国家一级行政区”、第一级地方)。 历史演变1.古代 自秦朝以来,作为国家一级行政区划,其名称经过演化,其主体名称元朝“行省”,到清朝为“省”,之后以“省”的形式固定下来。 秦朝时期直属秦朝中央政府的行政区为“郡”,秦立国之初设立“三十六郡”;郡设守(郡守,主持民政)、尉(郡尉,主持军事)、监(郡监,主持监察事务);郡守下设郡丞,作为郡守的副职。秦末增至40郡。西汉实行郡国制,西汉初年设有60多个郡,至公元2年共103郡、国(封国);自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始在郡之上又设了13“行部”,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国)。但此时的行部是监察区,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最初称“郡守”,汉景帝时改称“太守”。 东汉时期,全国分为14个一级行政区,即13州和1个西域都护府;州下辖郡、国。 三国时期,魏国13个一级行政区即1个司隶校尉和12州;吴国5个5州;蜀国2个州。 西晋时期,全国分为12州。 隋朝时期。隋初实行州、县两级制。炀帝时改州为郡。 唐朝时期。唐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又分天下为15道,即将山南道、江南道各分为东、西道,又增设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 唐玄宗天宝年间,在边境设十节度使。 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以后,在室韦部(黑龙江上、中游和额尔古纳河两岸)设置行政机腹,任命室韦部首领为都督等官职。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在粟末地区(松花江上游_设置忽汗州,任命粟末首领大祚荣为州都督,并封他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此后,粟末即专称渤海。 唐开元十年(722年),封黑水(黑江龙中下游地区)首领倪属利稽为勃利州刺史。勃利州治所在乌苏里江口东岸的伯力(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 唐开元十三年(725年),在黑水地区设置黑水军。次年,又以其最大部落为黑水都督府,其余各部为隶属于都督府的州。都督府辖地包括黑龙江中下游两岸,北抵小海(今鄂霍次克海)。 唐武后长安二年(702年)设置安西部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南路和帕米尔以西地区。 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置北庭都护府,辖地包括天山北路和巴尔喀什湖以西至雷翥海(今中亚咸海)的广大地区。 宋朝时期。北宋分全国行政为二十四路,军事为三十一路;南宋分全国为十七路。路下辖府、州、军、监、县。 辽朝的一级行政区分为5道,道下设府、州、军、城4种政区。 金朝划分为十九路。 元朝共设12个行省(1个中书省和11个行中书省)取代路成为第一级政区,另置其他行省和直属宣政院或朝廷直接管辖(不属行省)的其他地方。 明朝设16行省(2个直隶和14个承宣布政使司),另外有主要7个附属国。 清朝分为十八省(布政使司)、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另设内蒙古等旗盟即内蒙古六盟、套西二旗和察哈尔八旗。 2.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初期承袭清朝旧制,设有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2省。北洋政府在22个省之外设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等几个特别区域。国民政府又将它们和宁夏、青海建为6个省(川边特别区改建西康省),总计28个省,另外加上西藏、外蒙古2个地方,以及分自俄、英收回的东省特别区、威海卫行政区。1945年后,国民政府将东三省划分成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抗战” 利后,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台湾成为35行省之一。并将海南岛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作为建省之准备。关于外蒙古问题。中华民国於1946年承认外蒙古独立,因此1947年制定中华民国宪法时的固有领土并不包括外蒙古,以换取苏联在1945年8月出兵中国东北消灭日本关东军;1955年中华民国政府重新认为外蒙古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直到2002年正式承认蒙古国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并在一些相关的行政法令中要求将与蒙古间的边界以国界标示。中华民国宪法认为中华民国应依其固有之疆域划定领土范围(第4条),但宪法全文中从未明确说明中华民国领土的具体范围,不过到目前为止其中某些提及到蒙古的条文尚未完全修正,因此仍存在像是“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第119条)这般,间接意指蒙古是中华民国疆界范围内一部份的条文,形成一种实务上已经承认蒙古的独立,但根本法源尚未适时修正的矛盾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行政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共政权建立之初的1949年至1953年全境划分为六个大区(大行政区),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省、1自治区(内蒙古)、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西藏)、1地区(昌都地区);到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自治区(内蒙古)、3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地方(西藏)、1地区(昌都地区)。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省、5自治区、2直辖市,之后省级行政区一直基本稳定。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复成立天津直辖市。 1988年撤销广东省管辖的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 1997年重庆从四川分立,恢复设立重庆直辖市。 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中国恢复香港的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澳门脱离葡萄牙殖民统治,中国恢复澳门主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世界各国国家一级行政区名称列表国名按照中国大陆规范名称,以汉语拼音升序排列。 阿尔巴尼亚:省(Qarku) 阿尔及利亚:省(wilaya) 阿富汗:省(Velayat) 阿根廷:省(provincia)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酋长国 阿曼:省(Governorate) 埃塞俄比亚:州(Kilil) 阿塞拜疆:区(rayon)、区级市 爱沙尼亚:县(maakonnad) 爱尔兰:郡(County)、郡级市(City) 安道尔:教区(Parish) 奥地利:州(Bundesland) 安提瓜和巴布达 安哥拉:省(Province) 澳大利亚:州(state)、自治地区(territory) 巴布亚新几内亚:省、自治省 巴哈马:岛组(Islands) 巴拉圭:省、一个特别区 巴勒斯坦:省 巴拿马:省 巴林:区(Region)、市 巴基斯坦:省、联邦直辖部落 白俄罗斯:州(voblasc)、市(Область/voblasts) 巴西:州(estado)、1个联邦区(巴西利亚联邦区) 美国;州、 1个特区 贝宁:省 保加利亚:州(Okrǔg)、首都索非亚 比利时:省(province) 秘鲁:省(Department)下分州(Provincia) 冰岛:区(landsvæðun) 布隆迪:省(Province) 布基纳法索:省 博茨瓦纳:一级行政区(District) 不丹:4个行政区下辖20个宗、县 玻利维亚:省(departamento)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州(Kanton) 伯利兹:区(District) 波兰:省(Wojewodztwo) 赤道几内亚:省(Province) 丹麦:郡(amter)、直辖市(amtskomunes)、广域市(Regionskommune) 德国:州(Länder) 多哥:区(Région)下分省(Préfecture) 多米尼加:省 东帝汶:县 厄瓜多尔:省 俄罗斯:联邦区、共和国、民族自治地方、州 厄立特里亚:省(Province) 法国:大区(région) 斐济:区/下辖直辖市、行政大区和斐族省 冈比亚:区(division) 佛得角:县(concelhos) 芬兰:省(lääni) 刚果共和国:区(Région)、直辖市 刚果民主共和国:省(Province)、直辖市 哥伦比亚:省(departamento) 哥斯达黎加:省(provincia) 格林纳达:教区和卡里亚库 格鲁吉亚:自治共和国(Avtonomous Republic)、直辖市、州 古巴:省(provincia)、1个特区(municipio especial) 圭亚那:行政区 哈萨克斯坦:州(oblysy)、直辖市(qala) 海地:省(Département)下设(Commune) 洪都拉斯:省(departamento) 荷兰:省(provincie) 韩国:道、特别市、广域市 吉布提:区、吉布提市 吉尔吉斯斯坦:州(Oblasty)、直辖市 基里巴斯:岛组(island group) 几内亚:大区(Gouvernorat)、首都 几内亚比绍:省(Province)、比绍自治县 加纳:地区(Region) 加拿大:省、地区 加蓬:省 柬埔寨:省/直辖市 捷克:州(kraj)、首都直辖市(hlavní město) 津巴布韦:省(Province) 喀麦隆:省(Province) 卡塔尔:市(Municipality) 科摩罗(科摩罗群岛):省 科特迪瓦:大区(Région)、下辖省(Département) 日本:东京都、北海道、大阪府、京都府和43县 西班牙:自治区(Región Autónoma) 希腊:大区(Region) 匈牙利:州(Megye/County)、首都布达佩斯 新加坡:五个社区发展理事会 新西兰:12个大区(Region)? 叙利亚:省(Muhafazat)、首都大马士革 牙买加:区(Parish) 亚美尼亚:州(marz)、首都埃里温 也门:省(Muhafazat)、首都萨那 意大利:区(regione) 伊拉克:省 伊朗:省 以色列:区(district/mehoz) 印度:28个邦(Pradesh)、6个中央直辖区、1国家首都辖区 印度尼西亚:省大雅加达首都特区(Daerah Khusus Ibukota)、日惹特区(Nanggroe Aceh Darussalam)、亚齐特区(Nanggroe Aceh Darussalam) 英国:划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4部分 越南:59省(tỉnh)5直辖市(thành phố trực thuộc trung ương,城铺直属中央) 约旦 省(Muhafazat) 赞比亚:省(province) 乍得:大区(Region) 智利:大区(Región) 中非:省(Prefecture)、首都班吉直辖市 中国: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朝鲜:直辖市、特别市、道 哈萨克斯坦:直辖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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