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叶满天 |
释义 | 叶满天律师,男, 30岁,无党派人士,2004年6月大学法律系毕业,同年9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从业资格。现执业于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0920061105698。叶满天律师主攻业务方向为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婚姻案件、房地产、公司事务、合同纠纷及行政诉讼等。作者叶满天提出,有16个汉字歧视女性,应该加以改造,比如“嫖”应改“彳不”。叶满天因此成为网络新闻人物。 中文名:叶满天 别名:叶书传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连云港灌云 职业:律师 信仰:无党派 主要事件:叶满天提出,有16个汉字歧视女性 人物简介据2010年1月21日《现代快报》报道,一篇题为《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文章,近日出现在多家网站的讨论区。作者叶满天提出,有16个汉字(这16个字分别为:“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歧视女性,应该加以改造,比如“嫖”应改“彳不”。叶满天因此成为网络新闻人物。 相关事件一篇题为《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文章出现于多家网站的讨论区,作者叶满天提出,有16个汉字歧视女性,应该加以改造,引起网友争议。毕业于南京某知名高校法律系、现为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叶满天,他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虽未将材料送交有关部门,但他的观点被采纳的可能性很大。 16汉字歧视女性《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作者叶满天举出了16个歧视女性的汉 字,分别为:“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他认为,这16个字,“均具有一定的贬义,让儿童在学习的过程中,让普通人在书写或阅读的过程中,从视觉上觉得这16个字与女性性别有根本的联系,无形中降低了他们对女性的评价”。 改造建议他建议改造这些字,并举例说: “嫖”,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玩弄娼妓的堕落行为。“嫖”为形声字,部首“女”为形,“票”为声旁。常见词为“吃喝嫖赌”,都是形容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等恶劣品行。恶劣行为实施主体为男人,怎么可以在造字时把污水泼在女人身上?更何况这个字偏旁为“票”,在今天大多数人会理解为“钞票”的“票”,将“女”人和钞“票”放在一起,即为“嫖”,这给文字的使用者要传达什么信息?要传达一种什么文化?这个字只能说是中文之污。建议更改为“彳不”,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两个人做了社会不允许、不认可的事,相信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会受到一次无形的教育,将来会有效地减少这种行为。 他另外举的例子是“娱”和“嫉”,认为应该分别改为“彳吴”和“彳疾”。 叶满天说:“基于同‘嫖’改为‘-’一样的道理,我建议‘奸’改为‘犭行’,可以向所有人表明‘犭行’是一种兽行。我相信更改这个字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犯罪。” 网友反应网友反对多于支持 由于该文尚未在正式报刊刊登,所以还没有评论跟进,但是在网络世界,这个话题被吵翻天,在一片批评声里,不多的赞成声音显得很“孤独”。 持反对意见的网友李鸥认为:从文字发展的历史角度看,由于历史上的重男轻女,导致了汉字中许多文字都有歧视女性的成分存在,这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改变重男轻女以及其他歧视女性的落后旧习俗,绝不是将文字一改就能解决的,关键还是要靠思想文化教育和健全法制。 不少网友则对叶满天的主张给予了嘲讽和斥责。针对叶满天“我相信更改这个字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罪”的说法,一名网友说,照你这般,改的汉字多了去啦,那些不识字的强奸犯,又咋解释?一派胡言。 一位网友表示支持叶满天:“有一定道理,至少比教育部的改法有道理。”这一网友所说的教育部的改法,是指去年8月12日,教育部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事。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引发各界强烈反响。 个人主张叶满天:应冷静看我的主张 快报记者联系到了叶满天。有意思的是,当记者说出“现代快报”几个字时,他立即表现出一种亲近感。原来,2004年4月5日,他曾经是快报一篇报道的新闻当事人。他是连云港灌云人,原名叶书传,当时在南京一家知名高校读书,为避免名字中“传”这个多音字带来的诸多不便而决定改名。而南京鼓楼公安分局以申请材料中缺少学校证明,不符合南京户籍规定为由,不予批准。为此,叶书传将鼓楼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最后,他顺利地把名字改成今天的“满天”。“当时现代快报的报道推动了这个事情的解决,感谢现代快报。”他说。 “这次改名字,也对我提出改造16字的主张,产生了触动。”叶满天说。此次,对于网络上对他的评价,他表示注意到了,认为这些批评者心态还是比较急了点,“没有能冷静下来看看我的主张”。 叶满天表示,一些人认为尊重女性应从涉及法理的大事出发,不该纠缠于这些改改字的“小事情”,“但是细节决定成败,从细节处做起,让受众包括儿童感觉到被尊重,让男孩和女孩的成长有一个健康的环境,这也很重要。”这也是他作为律师却非常关注文字领域事务的重要原因。 在被问及有没有求教于语言文字专家时,叶满天说,有关主张是他自己想的,也没有那么深厚的古文功底,但是研究过《说文解字》等。 叶满天主张把“嫖”改为“-”,这种改法实际上是造字。但他并不觉得造字有何不妥,因为历史上造字事例众多,而改造字在技术上现在没有问题,电子汉字输入系统已经很发达了。 他还表示,自己的主张被有关方面采纳的可能性很大,但是需要时间。他本来有将相关主张“上书”的打算,文字材料也准备好了,但是还没有送交有关部门。 叶满天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炒作,“我这是抛砖引玉,和炒作的目的不同,而且,如果这个主张被女同胞抢先提出,那么男同胞也容易被置于道德不义之地,会比较尴尬。” 网友意见恳请叶律师再改4个字,以彻底消灭强奸 这几天,一篇题为《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文章出现于多家网站的讨论区,作者叶满天律师建议,为尊重女性,有必要改造“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16个汉字,他举例说,“奸”字应改为“犭行”,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兽行。对于叶律师的建议,我很赞同,这无疑是我国5000年文明的又一次革命,是文字社会意义的深化和发展,叶律师就是一个当代仓颉。不过,受叶律师启发,在欢呼之余,我也有三点建议: 一、从孔老二起算,中国的歧视妇女至少也有2000年历史了,这笔历史旧账不能一笔勾销,从平衡的角度看,我们应再去歧视男人2000年,因此我建议上述16个字都改成“男”字偏旁。二、叶律师指出,把“奸”改为“犭行”,可以减少20%的强奸犯罪。我们一点也不怀疑改字带来的社会效应。但我有一个奢望,叶律师能不能再开动脑筋,继续找出4个字来进行改写,从而使我国的强奸犯罪100%得到消灭,这岂不更好更妙? 三、受改字效应的联想,我们能不能通过改字解决其他社会问题。比如现在小偷猖獗,能否把“偷”字“单人旁”也改成“犭”旁,告诉大家小偷也不是人,而是野兽、畜牲,这样虽然不至于天下无贼,起码也可减少40%的小偷吧?再比如,现在的骗子不少,骗子怎么能是“马”字旁呢?难道他们是千里马?简直颠倒是非!很简单,也改成“犭”旁,骗子不就也减少30%了吗? 我觉得,叶律师的发明可能会彻底改变全中国的生活,我们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不管我们有什么要求,不管存在什么问题,只要把相关的汉字改一改,立刻可以迎刃而解,比玉皇大帝都灵。 文化妄想“嫖”改“彳不”是缺乏常识的文化妄想 一个常识是,方块型的汉字与拼音文字有着本质的区别。汉字文化源远流长,它既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又是至今硕果仅存的一种方块文字。早在六千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晚期,汉民族先民就在各种器物上刻画符号用来记事,以后渐渐演变成为汉字。汉字起源于图画,是可读出来的图画,称为“文字图画”或“图画文字”,后来图画越来越符号化,形成了以象形为基础的汉字。因此可以说,每个汉字,都是汉文化的载体,是历史和文化的继承和传播。例如“男”字,指专门种田的壮丁;“家”字,屋中有猪(“豕”)则为“家”;“安”字,屋中有女则为“安”——这都倒影出特定历史时期的农耕文化特征,与性别歧视无关。 但汉字本身毕竟主要体现符号功能。依现代的眼光,文化当然有其糟粕——即便“嫖”字之类有性别歧视之嫌,那也是历史文化在汉字中的印迹而已,正体现了汉字是汉文化载体的特征,这是拼音文字所不具备的。而对文化的“去其糟粕”,与主要体现符号功能的汉字是两码事。如果按照改“嫖”为“彳不”的文化逻辑,那汉字中该改的何止千百?如今男女同工同酬,“男”、“安”是否涉嫌就业歧视?如今井都是圆形的,“井”字是否应改为“○”?文化永远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但作为主要体现符号功能的汉字,如果可以按照不同时代的喜好而随意改造,只能导致其面目全非,直至丧失其符号功能。这是另一个常识。 况且,当今依然存在的如“嫖”字类文化糟粕,并不是汉字直接带来的,更不是靠改造汉字所能消除的。如果非要认为性别歧视与汉字文化有多大关系,那世界上存在性别歧视的地方则不胜枚举,而他们却从来不曾使用汉字。至于以为改“奸”为“犭行”,可以表明“犭行”是一种兽行,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犯罪,则更是与文字的符号功能相去甚远,是一种十足的文化妄想。性别歧视当然要消除,但不是要靠文字改造。如果这种妄想可以成立的话,我们当然可以设想再改造一批汉字用来减少贪污腐败,再改造一批汉字用来减少走私贩毒,再改造一批汉字用来减少社会动乱……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汉字一方面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不断演化发展的,并且其演变与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其从甲骨文到楷书的历史就是证明。文字改造不能靠心血来潮,更不可削足适履——削古人之足,足适今人之履,无疑是缺乏常识的文化妄想。 改字意义尊重妇女,干吗非得跟汉字过不去? 前一阵子专家“改字”事件在网上闹得是沸沸扬扬,最后大家一致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便是:专家改得不是字,是寂寞。才过不久,南京律师叶满天又跳了出来称16汉字有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之嫌。不可否认,叶满天的出发点是好,想通过修改汉字来提高国人对于妇女的尊重,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笔者所关注的并不是想法好不好,而是方案可行不可行。难道汉字一改,国人对于尊重妇女的意识就会得到提高? 目前,我国规范汉字的标准字形是简体字,采用的是1965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文化部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汉字虽简,而每一个字的存在都有着其历史渊源及文化底蕴,更重要的是,我们民众早已熟悉且广泛应用了每一个汉字。而因为一个不知结果的想法,而要求大家改变日常的书写规律,虽然这只有简单的16个字,但糟蹋的无疑是文化传统及国民的日常生活习惯。此其一。 其二,即使这16个字改了也不一定会改变人们对待妇女的态度。从理论角度来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就是说人民群众精神、物质水平以及文化水平直接决定着其对于妇女的态度。并非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即要群众尊重妇女,群众生活水平、文化水平就提高了,对妇女的态度就好了。而从实践生活经验来谈,妄图通过改汉字来一劳永逸地改变群众意识当中的某种认知,这根本就是瞎扯淡。 其三,要尊重妇女,我们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多出台一些“为妇女着想”的政策、多宣传一下保护妇女的思想及多拉几个留守儿童进入校园,而不是专注于多改几个“字”。诚然,“改汉字”从某种讲法上来说是有助于提高对待妇女的态度的,但比之于政府部门实实在在的工作态度、为民着想的工作思想,孰轻孰重,自然是一目了然的,需值得的一提的是,随着国家对于尊重妇女的意识不断增强,咱们妇女的地位也不断提高。昨天不就有这么一条新闻:新疆有女干部34.82万人,占干部总数的48.9%。而女青年在年轻人中的地位自然是不用再说了。既然我国的妇女地位在节节攀升,那为什么我们还非得跟汉字过不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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