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叶刘淑仪
释义

叶刘淑仪,GBS,JP(ReginaIpLauSuk-yee,1950年8月24日-),本名刘淑仪,汇贤智库主席,前香港政府官员,在主权移交前曾在殖民地政府出任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是香港历史上首位出掌纪律部门的女性。在特区政府成立后,叶刘淑仪在1998年7月获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委任为香港首位女性保安局局长。在保安局局长任内,叶刘淑仪的政绩备受广泛争议。在处理居港权和《公安条例》修订等棘手议题上强硬果断,是继陈方安生之后,另一位权倾政坛的“香港铁娘子”。2002年获金紫荆星章。

中文名:叶刘淑仪

外文名:ReginaIpLauSuk-yee

国籍:中国

出生地:香港

出生日期:1950年8月24日

职业:香港公职人员

毕业院校:美国史丹福大学

主要成就:2002年获金紫荆星章

人物简介

综述

叶刘淑仪生于香港,籍贯广东南海罗村,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前任高官,是香港首位女性出任保安局局长,掌管全香港合共约6万3千人的纪律部队,成为了继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之后,另一位权倾一时的女性。她曾因为被一本漫画戏称为“扫把头”而批评该漫画不尊重女性。叶刘淑仪任内最为人嘱目的是为政府制订《公安条例》、处理棘手的居港权问题和就《基本法第23条》制订《国安条例》。2002年获金紫荆星章。

叶刘淑仪早年在圣士提反女校、香港大学英国文学系毕业,之后到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攻读文学硕士,于1975年毕业,同年加入政府出任政务官,1980年获派为助理新界政务司,1983年任首席助理保安司,1986年受政府保送到美国史丹福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1995年9月出任工商署署长。其丈夫与其胞妹叶文庆医生就父亲的遗产进行法律诉讼,丈夫于诉讼期间去世,育有一女。

职务

香港主权移交期间,担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成员,负责安排过渡事宜,其中包括国籍及旅游证件、终审法院及居留权等问题,在1996─1997年担任英方的组长。

1996年8月,她获政府空降出任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成为香港首位空降此职位的政务官和首位执掌纪律部队的女性。1997年7月香港政权移交后过渡成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在短短两年任期内,她成功解决入境事务处人手不足的问题。1998年7月,获升任为保安局局长,成为香港首位出任此职位的女性。2002年7月1日,董建华推出高官问责制方案,把政府部门重组为三司十一局,叶刘淑仪因此成为14位主要官员之中占少数的女性,并晋身行政会议。叶刘淑仪所统领的纪律部队成员,合共约6万3千人,占全香港整体公务员队伍的三分之一,是继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之后,另一位权倾一时的女性。

她于2003年离开政府后,随即在美国史丹福大学攻读东亚研究文学硕士,并于2006年毕业,毕业论文题目为:“A case study about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n transitional societies”(在过渡式社会里发展民主的个案研究)。她在2006年6月一份新闻稿中指出,她希望能促进了香港民主政制发展。

2006年6月19日成立民间智囊组织汇贤智库,主要活动为研究香港的政制和经济发展,并以汇贤智库的名议极力提倡香港实行议会制。

2012年2月20日,叶刘淑仪以新民党主席职位宣布参选2012年香港特首。

个人情况

家庭背景

叶刘淑仪籍贯广东南海罗村,在1950年8月24日生于香港,生肖属虎,父亲叫刘福成(?-1971年),元配李氏,而母亲华彩凤(?-1990年1月1日)乃其妾侍,华彩凤曾当演员,两人在唐山结识。 叶刘淑仪的父亲是新加坡华侨,早年在当地的英华学校受教,后来兴办贸易公司“有裕行”,与中国共产党关系密切。叶刘淑仪出生之时,适值韩战爆发,其父生意损失惨重。在家道中落的情况下,她四岁左右举家由巴丙顿道的三千呎大宅搬到般咸道的四百呎单位。刘福成晚年主要居于新加坡,1971年在那里因肺癌病逝。至于华彩凤则长居香港,后于1990年元旦在香港因肠癌病逝。

叶刘淑仪另有一名胞弟,名刘德麟(1953年-2002年),在菲律宾当风水师。两人甚少联络,他于2002年3月因心脏病突发在菲律宾病逝

情感生活

叶刘淑仪在1981年12月10日下嫁正兴建筑创办人叶正平之子叶文浩,而有关的婚事并未获得叶正平批准。叶文浩任职工程师,在家中排行第三,有两名姐姐,另外妹妹叶文庆曾任立法局委任议员[54]。叶刘淑仪婚后与丈夫曾居于飞鹅山,并育有一女,名叶荣欣(1989年-)。在1989年,叶正平逝世,由于所遗下的3,000多万家产只分予其三名女儿,叶文浩于是入禀兴讼,引发争产风波。

在诉讼期间,叶刘淑仪一直全力支持丈夫,惟叶文浩却在1996年8月诊断患上肝癌并发症,最后在1997年11月底病逝,叶刘淑仪自此独力支撑家庭。

早年生涯

叶刘淑仪自1954年起入读位于般咸道的圣士提反书院,在那里接受幼稚园、小学和中学教育,八岁时曾获得校际戏剧比赛最佳“童角奖”,后来在1969年预科毕业。预科毕业后,叶刘淑仪即获香港大学文学院取录,主修英国文学,1972年以一级荣誉资格毕业,当时她曾有意当作家。

由于父亲在1971年身故,“有裕行”的业务又为家族族人把持,叶刘淑仪一家遂陷入财政拮据[3]。为了继续学业,叶刘淑仪在大学毕业后曾自1972年至1973年在新法书院大坑道分校担任教师,并同时当两份兼职,以便储钱留学[2],而她的母亲也将积蓄拿出让她读书[3]。在1973年,她前赴英国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攻读英国文学硕士,期间专研16世纪诗人菲利普·西德尼爵士(SirPhilipSidney)的作品,后在1975年成功毕业。

殖民地政府

在1975年,叶刘淑仪获香港政府招聘为政务主任,起先被派到辅政司署(后改称布政司署)铨叙科工作,1977年任民政署社区关系主任。到1978年改任旺角民政主任;1980年复转任助理新界政务司,当时的上司为钟逸杰。在[[[1982年]],她改任政务总署首席助理政务司,任内她曾负责推行第一届区议会选举[7]。未几,叶刘淑仪在1983年出任首席助理保安司,主理有关英国国籍法和居留权等等的事务。后来在1986年至1987年,叶刘淑仪获港府举荐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进修,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期间更获丈夫陪读支持。

学成返港后,叶刘淑仪于1987年出任助理贸易署署长,成为施祖祥之副手。至1990年升任副行政署长,与其上司曾荫权一同负责向英方及香港市民推广居英权计划。至1993年,她改任副工商司,当时的上司为周德熙,任内她曾出游欧、美等地,向外推广香港工、商发展。叶刘淑仪在1995年获时任港督彭定康擢升起用为工业署署长,短暂供职一年后,她在1996年以政务官的身份“空降”人民入境事务处,接替梁铭彦任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成为香港历史上首位执掌纪律部队的女性。

在香港主权移交前夕,叶刘淑仪曾兼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英方组长,任内曾经负责安排过渡事宜,其中包括国籍及旅游证件、终审法院及居留权等问题[8]。另外,她也是首位为过渡特区政府而公开放弃英国护照的首长级官员。

特区政府

特区政府在1997年7月1日成立后,叶刘淑仪顺利过渡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同时还兼任入境事务处的人事登记处处长和婚姻及生死登记官[9]。在任入境处处长期间,叶刘淑仪成功解决入境处人手不足的问题、另外又推广特区护照,向各国争取免签证、以及处理无证儿童问题,作风硬朗果断。至1998年7月,她更接替提早退休的黎庆宁为保安局局长,成为香港首位出任此职位的女性,她所统领的八大纪律部队,人数合共约6万3千人,而且男多女少,占全香港整体公务员队伍的三分之一,是继时任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之后,另一位权倾朝野的“香港铁娘子”。

保安局局长

叶刘淑仪在1998年7月起出任保安局局长,至特首董建华在2002年7月1日实施高官问责制后,她得以留任原职,但身份由公务员变成政治任命的问责局长。到2003年7月16日,叶刘淑仪在推销《国安条例》失败后辞职,结束其政府生涯。但亦有消息指她早于2002年开始推销《23条》时,就打算完成《23条》立法后,一同与女儿赴美国留学,她当时经已通过美国斯坦福大学入学试,时任特首董建华亦一度拒绝接受其辞职信,惟有关立法却以失败告终。叶刘淑仪不止一次强调她不可能在2003年7月下台,同年8月便可立即到美国开学,所以辞官和留学是早有安排的。

叶刘淑仪在任保安局局长任内,其功过得失可谓备受争议。一方面,她继续努力推销特区护照,使特区护照免签证国家数量不断上升;另外又解决困绕香港多年的越南船民问题,成功在2000年6月关闭香港最后一个船民营;至于中、港两地有关被扣押港人之通报机制和《公安条例》,也是在她任内制定的[6]。在居港权议题上,尽管受到部份法律学者与争取居港权人士的声讨,但叶刘淑仪一直保持住冷静和镇定,并寻求人大解释《基本法》条文,最终成功限制一部份内地人士拥有居港权,平息纷争。以上有关叶刘淑仪的政绩,曾经获得香港市民的普遍认同和肯定,并将她的民望推向颠峰,根据香港大学2002年6月的民意调查显示,叶刘淑仪得到65.9分,在一众局长中最受市民欢迎。

可是在另一方面,叶刘淑仪亦曾推行过不少极具争议性的政策,引起社会的很大反响,当中包括了反对修订《公安条例》,以及有关于居港权的争议等等。在2002年9月起,港府开始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由此成为了叶刘淑仪的事业分水岭。在推销《基本法23条》立法过程中,叶刘淑仪除未能消除公众疑虑外,又连番发表富争议性的言论[13],使其民望大跌,更激发不少市民参与2003年七一大游行,最终使到有关立法工作流产。叶刘淑仪在辞任保安局局长的时候,她在香港大学民意调查中仅得34.6分,成为了最不受港人欢迎的政府高官[14]。

辞官下台

历经50万名市民在2003年7月1日上街游行后,叶刘淑仪备受辞职压力。根据香港大学在七一游行后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她的支持度急跌至34.6分,为各主要官员中最低分者。未几,自由党党魁兼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突然辞去行政会议成员一职,并表示反对政府仓促立法。随着自由党的反对,立法会不可能有足够的支持票通过议案,遂迫使政府无限期搁置立法。

在7月16日,政府宣布叶刘淑仪已在6月25日以“私人原因”为理由辞职,数小时后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也宣布辞职,成为高官问责制在2002年确立以来,首批辞职的问责局长。叶刘淑仪在一个月通知期后的7月26日起离职,自此结束了她在香港政府28年的服务生涯,而保安局局长一职则由李少光接任。至于在她的辞职声明中,她表示:

有关落实《基本法第23条》以保障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我虽然感到十分遗憾,但作为一个中国人及身为保安局局长,实有责任推动这项神圣的工作。我适逢其会,在任内能参与这项艰巨的历史任务,我深感光荣。在制订有关条例草案时,我们已力求在维护国家安全及保障人权自由两方面,取得适当的平衡。我深信草案在政府提出的各项修正后,既能维护国家安全,亦毫不影响香港人的人权和自由。我坚信我们过去10个月的努力,已为日后通过有关条例奠定良好基础。我相信我的继任人,定能早日完成立法工作。

各界一直对叶刘淑仪的辞职有很多揣测,其中不少有人认为其辞职是为了要安抚社会对《23条》的不满情绪。但亦有消息指她早于2002年开始推销《23条》时,就打算完成《23条》立法后,一同与女儿赴美国留学,她当时经已通过美国斯坦福大学入学试,时任特首董建华亦一度拒绝接受其辞职信,惟有关立法却以失败告终。叶刘淑仪不止一次强调她不可能在2003年7月下台,同年8月便可立即到美国开学,所以辞官和留学是早有安排的。

留学回归后

留学期间

叶刘淑仪辞职后,于2003年赴美国斯坦福大学修读东亚研究硕士课程,当中的科目包括有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应用语言学、日文及比较民主发展。她表示在后工业社会的政治及社会组织范畴,以及就经济架构重整,从而迎接知识型经济所带来之挑战的持续需求,获得了新启示。

叶刘淑仪在2006年毕业,其论文撮要于7月3日刊登于香港各主要报章。在文中,她对香港2012年普选特首及立法会持审慎乐观态度,并支持政党发展。但她指同时指出,目前行政、立法机构割裂,不仅削弱特区政府的能力,更令政府无法处理结构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希望中央及特区政府实事求是,考虑修改《基本法》,重建两者的连系,让香港可以实行议会制。此外,她建议立法会可由60席增加至80席,但就反对前布政司钟逸杰爵士和立法会前议员陆恭蕙先后提出的两院制,认为这修订很明显的违反《基本法》的规定。

在2006年7月18日,叶刘淑仪成立了民间智囊组织汇贤智库[31],负责研究香港的政制和经济发展。同时间,她也主持亚视节目《叶刘博客》,与嘉宾讨论政治。但一如其它亚视节目,观众的反应冷淡,收视仅徘徊于3至4点之间。不过,该节目亦邀请了多位政界中人做嘉宾接受访问,当中包括田北俊、李柱铭、余若薇、刘慧卿、范徐丽泰和梁爱诗等人。其中在刘慧卿做嘉宾那集中,叶刘淑仪批评很多传媒喜欢挑衅女政治人物的外表,并指责当年影射她的《扫把头》漫画不尊重女性。叶刘淑仪曾公开邀请陈方安生上来该节目,不过被她拒绝。

其后,汇贤智库在港岛南区设立地区办事处,引发政界盛传叶刘淑仪有意参加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以及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其后在2007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汇贤智库赢得部份议席。

出选立法会

2007年8月,原港岛立法会议员马力病逝,令该议席出缺,需要举行补选。在2007年9月27日,叶刘淑仪宣布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竞选对手包括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等。在参选记者会上,她承认当年推销23条时的手法(而非其本质)不恰当,并正式向市民道歉[32]。令陈方安生和泛民主派无法以“民主对非民主”作为竞选口号[33],改为“真民主对假民主”。叶刘淑仪成功取得不同界别人士的支持,当中包括前布政司钟逸杰爵士、前立法局议员杜叶锡恩、前工商局局长周德熙、行政会议成员陈智思和范鸿龄、艺人许冠文、李克勤和李司棋、和史泰祖医生等等。陈方安生的一些朋友如盛智文、王?鸣和李丽娟都支持她。其后她在支持者的协助下,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造势晚会,令她和陈方安生的支持率差距一度收窄至少于九个百分点,导致坊间曾揣测她会在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中爆冷胜出。

2007年12月2日,叶刘淑仪得票137,550,得票率约43%,败给被视为头号劲敌的陈方安生。由于叶刘淑仪得票率超过四成,而陈方安生得票率为55%,叶刘淑仪自称在在这次补选成功打破“六四黄金定律”(即泛民主派有六成得票率、亲建制派有四成得票率)[50],被视为输少当赢[51]。但选后,学者蔡子强在明报发表文章,指出“六四黄金定律”从不存在,六成得票应是民主派的得票上限而非基本盘,而陈方安生得票也较余若薇参加立法会补选时的48%为多,而双方阵营全力催谷之下,投票率超过五成,很大程度上显示了双方的支持度,民主派在中产最多的港岛区仍有较明显的优势。虽然叶刘淑仪在这次补选未能成功晋身立法会,但她声言明年会卷土重来,角逐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

人物评价

正面评价

支持叶刘淑仪的人士认为,她出任入境事务处处长和保安局局长时在处理无证儿童问题、向各国争取特区护照免签证、解决困绕香港多年的越南船民问题、制定中港两地有关被扣押港人之通报机制、《公安条例》争议、居港权问题、入境事务大楼纵火案和包围其座驾这多件事中处事果断、作风硬朗和建树良多,是当时以董建华为首的弱势政府之中一位不可多得的“香港铁娘子”[58]。至于在《基本法23条》立法一事上,她尽忠职守,即使在辞职前夕仍然向各界推销23条,坚持站在最前线,坦诚直率,勇气可嘉。叶刘淑仪的强悍和硬朗的作风与正直和不服输的个性,为她赢得亲建制派、纪律部队、部份前高官和很多不同界别人士和部分市民的认同。而叶刘淑仪能够在补选获超过十三万张选票和超过四成的得票率,可说是成功一洗《基本法二十三条》的负面形象,为她日后的政治生涯打下更稳健的基础。

负面评价

不少反对叶刘淑仪的人认为,她在推销像《基本法23条》和居港权一类极具争议性的政策时,与市民针锋相对,而且态度轻佻傲慢,词锋尖刻,有误导大众之嫌,手法并不恰当。而对于叶刘淑仪这样时常在言谈上逞一时之快,学者蔡子强更直截指出这是“IQ爆棚,EQ零蛋”[66]的表现,容易引起公愤。此外,叶刘淑仪在任保安局局长时的“女杀手”造型与及其独特发型,更被大众配以“孽瘤”和“扫把头”一类的恶名。

当中,“扫把头”一词最早由曾健成在2001年所采用,并随即在社会广泛流传[7]。至2001年7月香港书展期间,更有讽刺性书籍《扫把头》推出市场,并在短短数日时间内售出13,000本,远高于另一同类著作《老懵董》在2000年书展售出4,000本的纪录。随着其民望在推销《23条》时不断下滑,该类书籍却持续渴市。继《扫把头》出版以后,其他一如《鬼笑话》和《我爱扫把头》的讽刺性书籍相继出版,继续对特区政府与叶刘淑仪加以嘲讽。

叶刘淑仪本人曾对“扫把头”一词加以反击,指“如果我连发型都捍卫不到,又怎样捍卫香港的治安”。此外,她又指《扫把头》的出现,反映“香港沦为一流基建,但九流道德和礼貌的城市”。

荣誉

金紫荆星章(2002年7月1日)

太平绅士(2007年7月1日,在政府供职时曾为官守太平绅士)

其他资料

崇德社

叶刘淑仪曾为政府即时传译员协会以及崇德社的会员。

叶刘淑仪曾长年光顾坪石邨某理发店,其被指为“扫把头”的发型在那里所剪。

《公安条例》的制订

基本法规定每个人有集会和示威自由,但为避免示威破坏公众安全和阻碍社区正常运作,政府著手制订《公安条例》,希望令执法者有更清澈的指引。条例规定游行和集会超过一定人数便需要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否则便属违法。这类条例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

这限制集会和示威的法例引起争议,反对的意见认为在殖民地时代集会和示威只需知会警方,现在要得到不反对通知书是民主倒退。但亦有意见认为西方国家对集会、游行和示威的限制比香港更多,因为在西方国家若果发生因示威游行而演变成骚乱,当地警方通常会用警棍和出动骑警镇压,而香港警方一般只会用胡椒喷雾。另外若不是《公安条例》,警方便不能在世贸会议期间阻止示威者冲入会场。

居港权问题

1999年1月,香港终审法院对一宗案件的判决引起居港权争议。

根据终审法院对基本法的理解,叶刘淑仪估计在10年内会有167万人可从中国内地移居到香港,这将会为香港社会带来沉重的人口压力。由于那些移民大都属低学历,香港的经济模式又正在趋向知识型,所以那167万人极有可能会加重政府负担、拖慢香港经济转型和令香港的生活水平倒退。其后多位高官指出为了应付这167万人,香港未来10年需要兴建数目庞大的学校、公屋和医院。因此,她联同当时的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到北京寻求人大释法。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修改基本法以平息争议。然而,香港特区政府选择向人大寻求释法。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作出对整个香港社会有利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只有香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婚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权,非婚生子女则没有居港权,而使有权来香港的人数减至20万。

虽然人大常委会拥有基本法最终解释权,但有香港的法律界人士认为人大释法有损香港的司法自主,并有“架空”法院之疑。

同年10月,大批声称拥有居港权的内地人在甘浩望神父支持下冲击政府总部,公然挑战香港政府。警方首次使用胡椒喷雾拘散他们。虽然泛民主派批评警方滥用暴力,但叶刘淑仪一再强调使用胡椒喷雾是最人道的方法。

后来,他们在甘浩望神父的支持下继续挑战香港政府,并在离立法会大楼不远的遮打花园露宿达三年之久。期间,他们在遮打花园煮饭、过夜和掠晒衣服,破坏中环(香港的金融区)的市容,而且他们未经许可下在遮打花园静坐抗议和占用公众场所,涉嫌触犯了《公安条例》及阻街。可是政府或警方迟迟未有行动。

香港入境事务大楼纵火案

2000年,大批声称拥有居港权的内地人带著易燃液体和打火机到入境事务大楼要求与官员见面,并威胁自焚,期间施君龙等人在现场纵火,事件中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及争取居港权人士林小星被烧死。由于他们在纪律部队的总部纵火,被视为公然挑战香港的执法人员及无视香港的法治。事后警方把滋事份子拘捕,事后叶刘淑仪一再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所有人必须以合法程序申请来香港,政府和警方绝不容许任何人做出妄顾法治的行为。

2002年2月首被告施君龙被判谋杀及纵火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另外6人彭汉坤、傅模、林兴銮、杨义坪、杨义炎及周洪川,则因误杀及纵火罪判监12至13年。7人其后上诉,当中施君龙对谋杀罪判决的上诉得直,被上诉庭改判误杀罪,监禁14年。7人仍然不服判决,再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由于原审法官错误引导陪审团,7名被告获撤销所有控罪,发还高等法院重审。2005年6月16日,施君龙等人在高等法院承认基于严重疏忽误杀梁锦光和林小星,各人因认罪获得最少三分一的减刑,施被判入狱8年,其余6名被告判囚7年4个月;至于纵火罪则不予起诉。

2002年5月,大批声称拥有居港权、一直在遮打花园静坐抗议的内地人乘著叶刘淑仪刚刚在立法会开完例会准备乘座驾离开时将她包围,并不断用力拍打座驾窗口上的玻璃。她一方面冷静地通知警方和立法会的保安,另一方面则在车上阅读时代杂志,拒绝接受请愿信。随后近300名警务人员在遮打花园清场,并以非法集会和扰乱公安罪名拘捕了部分内地人;警方亦以阻差办公罪名拘捕了几名记者。其后叶刘淑仪向传媒指出:“我未惊过!”,并一再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所有人必须以合法程序申请来香港。

虽然警方在此事被批评滥权,但叶刘淑仪当时的冷静和镇定反而令她民望急升,直到同年年尾推销《基本法二十三条》为止,她的民望一直最高。

《基本法第23条》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开始就《香港基本法》第23条,就叛国、颠覆及分裂国土等罪行进行咨询。虽然《香港基本法》规定特区政府必须就《第二十三条》自行立法,同时也清楚订明任何人在香港都享有人权、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自由,但是当时的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指出“23条就像有把刀在你头上”,令很多人忧虑这项法例可能会影向港人本来拥有的人权和自由,除部分亲北京人士和社团对立法表示支持外,很多香港市民感到忧虑。另外,公众对法例中将可能引进内地法例中“国家安全”的慨念而感到非常不安。通过这个慨念,政府可以随时以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而取缔任何民间组织。

咨询期间,叶刘淑仪专程到多间大学出席研讨会,但研讨会却演变成双方的一场骂战而不是理性讨论,令研讨会最终不欢而散。期间叶太的言论引发不少争议, 当中最广为国际传媒报导者为“希特勒也是民主制度选举出来的”;不过出席研讨会的大学生同样有过激的情绪,例如多次在叶太发言时以嘘声和“局长落台”打断其话柄。其后她以公务繁忙为理由,决定取消出席三所专上院校的同类研讨会。

另外,她曾在立法会会议上指快餐店店员、的士司机等非专业人士不会讨论有关法例;又呼吁市民“放长双眼看”,说自己不会欺骗市民。在七一游行前夕,她更指部分人把游行当作假日消闲活动,并非一定反对二十三条,或视为对政府一种施压工具。这都引起极大争议。

七一游行后,香港大学的民意调查显示,叶刘淑仪的支持度跌至34.6分(100分满分),为各主要官员中最低分者。

及后,自由党党魁兼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因与政府的意见不一致,辞去行政会议成员一职,表示反对政府仓促立法。随着自由党的反对,立法会中不可能有足够的支持票,最终政府无限期搁置立法。

虽然叶刘淑仪在推销《基本法第23条》时被很多人批评态度轻挑傲慢,但亦有人认为泛民主派同样以咄咄逼人的态度逼使政府搁置立法。

其后,于7月16日,她宣布以个人理由辞职,结束了她在香港政府28年的服务生涯,而保安局局长一职由李少光接任。至于她辞职的原因,各界有很多揣测,有人指是为了安抚《23条》带来的不满,但亦有消息称她很早便计划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后到美国深造。而她宣布请辞时,受到董建华和亲政府团体的赞扬,中央和很多团体都主动接见她。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3: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