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阳江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2月,是主管阳江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等10个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保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堤围费等5种规费的征收管理。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0个科室,4个直属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下辖阳春、阳东、阳西3个县(市)局、24个基层税务分局。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干部职工80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以上18人,占2.26%,大学本科学历449人,占56.27%,大专学历251人,占31.45%;党员612人,占76.69%,团员38人,占4.76%。 税费收入1995—2007年,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71亿元,年度收入额从1995年的2.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1.8亿元,年均增长15%;社会保险费自2000年由地税系统征收以来,累计征收23.8亿元,年均增长23.4%,征缴率均在95%以上。 机构荣誉2007年全市地税系统有9个单位和4人次获得省部级表彰,20个单位和21人次获得地市级表彰。市局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阳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称号,市局驻村工作组被广东省委评为“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先进工作组,阳东县局高维德同志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等。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九)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