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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释义

古称案几,本义是指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亦指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

汉字释义

基本信息

案: [àn] [ㄢˋ]

郑码:WDZF,U:6848,GBK:B0B8

笔画数:10,部首:木,笔顺编号:4455311234

参考词汇

case desk file law case record table

详细解释

〈名〉形声。字从木,从安,安亦声。“安”意为“有着落”、“位置妥帖”。“木”指木器。“木”与“安”联合起来表示“一种专门安放食物的小木盘”。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同本义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无靠背的坐具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长方形的桌子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⒈长方形的桌子:书~。拍~叫绝。

⒉记事的或储存备查的文件:有~可查。档~。

⒊提出计划、办法,提供讨论研究的文件等:提~。议~。草~。方~。

⒋事件:惨~。

⒌涉及法律的事件:法~。办~。破~。冤~。

⒍搁物品的板架:~板。肉~。

⒎〈古〉用于端饭的木盘。

⒏同"按⒋"。

康熙字典

【辰集中】【木字部】 案; 康熙笔画:10。

【唐韵】乌旰切【集韵】【韵会】於旰切【正韵】於干切,𠀤音按。【说文】几属。【徐曰】案,所凭也。【周礼·天官】王大旅上帝,则张氊案。朝日祀五帝,设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礼·冬官考工记】夫人享诸侯,案十有二寸。【注】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𠋫气之法有木案。【後汉·历志】为室三重,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 又界也。【齐语】参国起案。 又次第也。【史记·高帝纪】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汉·贾谊传】案之当今之务。【丙吉传】无所案验。 又抚也。【史记·孟尝君传】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兴除成例及狱讼论定者皆曰案。又著书起义亦曰案。 又【集韵】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欧阳脩·读书诗】初如两军交,乗胜方酣战。至哉天下乐,终日在书案。

古代器皿

古意

一、古食器。盘盂之类的器物。《周礼·考工记·玉人》:“案十有二寸。”《急就篇》:“椭杆盘案杯閜碗。”注:“无足曰盘,有足曰案,所以陈举食也。”战国、两汉案多木制、髹漆,上饰彩纹。

二、狭长的承具。如书案、平头案等。古时按不同的材料,又有陶案、木案、漆案、铜案等。

案(食案)

分食制的用餐方式,是我国古代饮食的传统习俗。用餐时,不像现在数人一桌菜肴合碗共食,而是每人一份。每份菜肴放在案内,端到各人席前。案内所放盛菜的餐具,先秦时多用豆(如今日之碗),到了汉时,已不用豆,多用盘。

古时分食,按照身份、地位、官职以及年龄不同,供食有丰有简,这是一种已成制度的食礼,普遍遵守。尤其在宴饮时,不能有差错。供食最多的有八豆(也即八品、八肴)。如今日所称八大碗,最少的三豆。古人尊老,每逢乡饮酒时,六十岁老人三豆,每增十岁,则多加一豆。九十岁老人可享六豆,表示对高龄的尊敬。

正式宴席上,或在家平时用餐,上菜时,把盛菜的碗(豆或盘),盛酒浆的杯(有时放两个杯,一个盛酒,另一个盛浆。浆漱口用),盛酒的卮(如同今日酒壶),以及筷、匕等,都放在一个食案里,端到食者面前。《夜读拾得录(一○五)·梁鸿与孟光的婚姻》一文中,提到梁鸿和孟光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句成语,正是说明他们的互敬互爱。梁鸿用餐时,孟光托着放有菜肴的食案,恭恭敬敬举到梁鸿跟前。上世纪70年代初,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了一件云纹漆案,斫木胎,长78厘米,有案足,通高5厘米,四周有边框。出土时,案内置五个盛有残骸的漆盘,二个漆卮,一个小耳杯。耳杯上放了一双竹筷。这件食案,制作精美,色彩鲜艳,应是当时贵族高官家备用的高档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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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