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盐官县 |
释义 | 三国吴置。 三国吴黄武二年(223),析海盐、由拳两县地置盐官县,属吴郡,隶扬州。 唐武德七年(624)并入钱塘县,贞观四年(630)复置盐官县。 元元贞元年(1295)升盐官州,天历二年(1329)改名海宁州。 明洪武二年(1369)降为海宁县,属杭州府。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复升为州。 民国元年(1912)改州为县,直属浙江省,民国37年(1948)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解放,建海宁县,属嘉兴专区。1958年10月海盐县并入海宁县,到1961年12月复建海宁县。 1986年11月,撤海宁县,设海宁市,属嘉兴市。 县治长期在盐官镇。抗日战争期间,曾先后迁移袁花一带乡间及县境以外,抗战胜利后设于硖石镇,后还治盐官镇。1949年6月,县人民政府移驻硖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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