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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烟台莱山机场
释义

烟台莱山机场(英文名: Yantai Laishan International Airport;三字代码: YNT;四字代码: ZSYT)位于烟台市南15公里,距烟台、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青岛一级公路1.5公里。为军民两用机场。莱山机场始建于1984年7月,同年10月8日正式通航,为适应大型飞机的起降,机场于1987年9月至1988年6月又进行了二次扩建改造,现属于二类4D级机场,一类航空口岸,可起降波音767以下飞机,各种基础设施,通信、导航及指挥系统的现代化程度在中国同类机场中处于领先位置。

中文名:烟台莱山机场

外文名:Yantai Laish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创建日期:1984年7月

机场简介

莱山机场始建于1984年7月,同年10月8日正式通航,为适应大型飞机的起降,机场于1987年9月至1988年6月又进行了二次扩建改造,现属于二类4D级机场,一类航空口岸。自2002年开始,烟台市政府投资近两亿元对机场国际、国内候机楼、停车场、停机坪进行了整修改造,形成了烟台机场“小而精、小而美”的外在风格。2007年,烟台市政府又投资4.8亿元对机场飞行区进行扩建改造,新建一条3200米的跑道,2008年底完工,工程建成后,可以保障A340-300、MD11、B777-200等大型客货机起降,同期还将新建一个1.2万平方米的新国内候机楼,扩建停机坪5.2万平方米。到2009年烟台国际机场将拥有三座总面积3.2万多平方米的候机楼和20个客、货机位面积可达到13万平方米的停机坪,综合保障能力将大幅度提高。

烟台机场致力于客货运输量和航线航班量的快速增长,广泛开拓航空市场,已与28个国内大中城市通航,与韩国仁川、釜山,日本大阪,香港,和台湾5个国际和地区城市直航,高峰时期每周出港航班达到297班,初步形成了“贯通南北、连接西北、辐射西南、连通日韩”的航线网络格局。2009年烟台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209.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万吨,迈入了国内中型机场的行列。

机场获奖情况

烟台机场在连续24年确保空地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客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和“满意在机场”的

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口岸共建先进单位”,烟台市“十佳文明窗口”、“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基层党建示范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2007年被民航总局授予“全国文明机场”,并同时荣获“最佳服务质量机场”、“最佳餐饮服务机场”、“最佳购物服务机场”、“最佳候机环境机场”4 个荣誉称号。

机场历史

烟台机场建站开航于1984年10月8日。

1987年9月烟台机场进行扩建,1988年7月复航,跑道长为2600米,宽60米,厚度为32厘米,MD-82和B-737开始起降。

1992年7月烟台机场停机坪扩建,同年11月竣工,停机坪总面积达到26950平方米。

1992年8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开放烟台航空货运口岸。

1994年1月,由烟台市投资380万元为烟台机场扩建13700平方米停机坪通过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

1994年6月,烟台机场国际候机厅开始扩建,面积1400平方米,同年10月通过国家级验收。

1994年6月,国务院同意开放烟台航空客运口岸。

1995年6月4日,烟台机场烟台-汉城临时包机首次通航。

烟台机场国际候机楼于1996年1月开工,于1997年4月正式完工,1997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

1995年12月24日 烟台机场开辟沈阳-烟台-澳门第一条国际(地区)航线。

1996年1月22日,烟台机场开辟烟台-汉城国际客运包机航线。

1996年10月2日,烟台机场开辟烟台-香港直航航线。

1997年12月26日,烟台机场开辟烟台-汉城国际货包机航线。

1999年10月,烟台机场货邮吞吐量超过1000吨,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000年3月,烟台机场首次起降波音767-300型飞机。

2001年5月22日,烟台机场开辟烟台-仁川国际货运包机航线。

2001年6月,烟台机场国内、国际候机楼连接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

2001年6月6日,烟台开辟烟台-釜山国际包机航线。

2002年5月8日,烟台机场开辟烟台-大邱国际航线。

2002年8月,烟台机场国内候机楼改造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2003年8月,烟台机场国际候机楼改造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

2003年11月9日,烟台-大阪航线正式开通。

2003年11月,烟台机场正式移交给烟台市人民政府。

2004年底,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组建,为烟台市政府直属企业。

2004年12月30日,烟台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100万人次大关。

2005年5月17日,烟台-汉城国际货运正班航线开通,该条航线是1992年烟台机场航空货运口岸开放以来的第一条国际货运正班航线,是烟台机场货运发展历程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05年7月,烟台机场停机坪、滑行道、联络道改造扩建工程顺利竣工。

2005年,烟台机场共完成旅客吞吐量117.7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8万吨,分别比2004年同期增长17.5%和52.5%,实现了客货流量两位数增长的目标。

2006年10月,烟台国际机场通过了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现场认证。

2006年,烟台国际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141.9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1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了16.6%和18.4%,实现了客货流量两位数增长的目标。

2007年1月30日,烟台国际机场获“山东省现场管理样板企业”称号。

2007年6月17日,烟台-韩国釜山开航,这是烟台与韩国的第三个通航城市。

2007年6月,烟台国际机场飞行区改扩建跑道工程全面开工,项目总投资4.88亿元。

2007年 9月24日,民航总局授予烟台国际机场“全国文明机场”称号。

2007年9月25日,民用机场协会授予烟台国际机场“最佳服务质量机场”、“最佳候机环境机场”、“最佳购物服务机场”、“最佳餐饮服务机场”称号。

2007年,烟台国际机场共完成旅客吞吐量164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3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6%和9%。

安检流程

安全检查流程

1.候检时请您在1米黄线外排队等候,并准备好登机牌、飞机票(电子客票除外)和有效身份证件、凭证,检查时一并交给安全检查员查验;

2.为了飞行安全和旅客能快速的通过安全检查,请您进入安检通道后在安检员的引导下,将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放入篮筐内,并从金属探测门通过,随身行李物品须经X光机检查;

3.离开安检通道时,请您将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带好,进入隔离区等候登机。

安检门无辐射

机场安检所使用的安全门及手用金属探测器都是符合主要安全标准和旅客安全标准的,它通过感应寄生电流及均化磁场的数字信号处理方式获得很高的分辨率,但发射磁场厚度很低,对心脏起搏器佩带者、体弱者、孕妇、磁性媒质和其他电子装置均无害。所以,广大旅客过安检时尽可放心接受检查。

乘机有效证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民航局有关规定,乘机有效证件分为四大类:居民身份证件、军人类证件、护照类证件和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件国内在陆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军人类证件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学员证。

三、护照类证件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官证、海员证等。

四、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1.本届全国人大代表证、全国政协委员证;

2.出席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表会和劳模会的代表,凭所属县、团级(含)以上党政军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征明;

3.旅客的居民身份证所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凭发案、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4.年龄已高的老人(按法定退休年龄掌握),凭接待单位、本人原工作单位或子女、配偶工作单位(必须是县团级[含]以上间位)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5.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特别提醒:(临时)身份证明须贴有本人近照且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行李规定

为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和顺利地进行,中国民用航空局重申: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携带液态物品规定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登机前,请将液态物品(含生活常用液态物品,如洗发水、牙膏、化妆品等)放入托运行李中。

2.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3.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4.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禁止携带或托运物品

(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物品。包括以下内容:

(1)军用枪、公务用枪: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包括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包括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包括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包括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特别提醒:上述物品的仿制品也处于禁止之列。

2.爆炸物品类:

(1)弹药类:包括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包括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特别提醒:上述物品的仿制品也处于禁止之列。

3.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以下物品:

(1)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2)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

(3)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

(4)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

(5)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6)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7)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腐蚀性物品;

(8)放射性物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等物品。

(9)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特别提醒:打火机、火柴也处于禁止之列。

乘机流程

旅客购票后,于航班起飞前一个半小时到达国内候机楼,在机场广播或服务人员的引导下,到相应值机柜台办理领取登机牌、行李托运等乘机手续,旅客托运行李传至安全检查仪,安全检查站对旅客托运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旅客办理完乘机手续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机场安检人员先对旅客的身份证件、机票、登机牌进行查验,然后引导旅客通过安全门进行人身检查,其随身行李通过X光机进行检查。旅客通过安全检查后,进入候机厅候机,并在机场广播或服务人员的引导下,于航班起飞前15分钟经由相应的登机通道登机。

地面交通

出租车

位于国内到达厅门外,分出租车短途上客处和出租车长途上客处,起步费7元。

机场巴士

机场<==>市内长途汽车总站

1.机场发车时间:随航班动态发车;

2.市里发车时间:

汽车总站 民航大厦

6:00 6:15

7:30 7:45

9:00 9:15

10:30 10:45

12:00 12:15

13:30 13:45

15:00 15:15

16:30 16:45

18:00 18:15

19:30 19:45

末班车  末班车不进汽车站,由民航大厦发车3.运行线路:机场、烟青一级路、机场路、大海阳路、 机场售票处、长途汽车总站;

4.车型:太湖豪华大巴;

5.票价:每位10元;机场巴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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