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放款又称“循环信贷放款”。西方商业银行放款形式的一种。
循环放款是银行给予企业的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使用资金的额度。这种安排规定,企业在某一个时期内,可以任意从银行借入规定限额内的资金,银行必须满足需要、不得拒绝。企业借款次数和每次借入数额不受限制,一般都是分几次甚至十几次使用。企业获得营运收入后,可随时向银行归还贷款。在这种放款形式下,由于银行必须是满足企业的借款需求,因而一旦签订放款协议,手中就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在企业没有借入之前,不能为银行创造收入。因此,银行要对放款限额内未动用部分收取承诺费用,一般为未动用部分的0.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