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许霆
释义
1 “被”恶意取款案侵占罪犯

许霆,1983年出生,山西翼城县人,高中毕业。2006年在广州利用ATM机故障取走17.5万元人民币,案发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成为近年来司法界的著名案例。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2010年7月30日因表现好假释出狱 。另有同名人物著名作家许霆,1951年生,江苏太仓人,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现在常熟理工学院从事现代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教授,主要著作有《新格律诗研究》 、 《十四行体在中国》 。

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

年轻保安员许霆到位于广州市黄埔大道西平云路上的一家商业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取款,在取款过程中他发现取款机系统出现错误,本想取款100元,结果ATM出钞1000元,而银行卡存款账户里却只被扣除1元。于是,许霆连续用自己的借记卡取款54000元。当晚许霆的同伴郭安山得知后,两人结伙频繁提款,等郭回住所拿了借记卡后,许霆再次用银行卡取款16000元,随后两人离开现场。4月22日凌晨零时许,两人第三次返回上述地点,本次许霆取款10万余元,连同前两次总计取款17.5万余元。

一审判决

在庭上,控辩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该案 罪名的定性上。辩护人辩称,ATM出错的责任在于银行,许霆开始并没有故意犯罪的主观动机,只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因为他主观上并没有秘密窃取的故意,有侵占别人财产的故意,犯了侵占罪,而不应被判盗窃罪。公诉人则认为,盗窃罪的特征是秘密窃取,许霆在明知ATM有问题的情况下,连续多次提取银行的款项并携款潜逃,盗窃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如果他不知道ATM出了故障,导致卡上多了意外之财,那只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因为他主观上并没有秘密窃取的故意,赔偿多出的数额即可,但是,许霆在知道了情况后却不退钱,而是故意侵吞,则涉嫌构成盗窃罪,这时他虽然没有秘密窃取的故意和行为,但是却有侵占别人财产的故意。

最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此,许霆的辩护律师表示异议,他表示ATM机出错就是银行的错,另外,银行有足够时间追回款项,只是因为周末而错过,因此可以将这17.5万元视之为“遗忘物”,许霆的离开行为仅构成侵占罪。

终审判决

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二审

宣判,被告人许霆盗窃罪成立,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本应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但鉴于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采用持卡非法窃取金融机构经营资金的手段,其行为与有预谋或者采取破坏手段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有所不同;从案发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根据本案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判决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许霆的犯罪所得173826元,发还受害单位。 二审宣判后,广州市中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刑事审判二庭甘正培庭长结合判决书里内容,对公众关注的几大焦点问题详细答疑。甘正培首先表明,许霆虽未采取有预谋或者破坏手段盗窃金融机构,但自动柜员机是银行对外提供客户自助金融服务的设备,机内储存的资金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故许霆盗窃柜员机内资金的行为依法当然属于“盗窃金融机构”。 《刑法》规定,盗窃金融机构且数额特别巨大,最低法定刑是无期徒刑,而重审判决却对许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这很容易让人疑惑。对此,甘正培表示,根据本案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如果依据法定量刑幅度就低判处其无期徒刑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此,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其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提前出狱

2010年8月1日凌晨3时55分,许霆下了火车,回到临汾老家,至此他已阔别家乡3年多。回到家中,许霆的父母却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父亲坚持有错无罪,积极通过媒体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母亲则十分低调,她早已抛开了是非对错,唯一担心的就是再因说错话儿子被送回监狱,而许霆的笑容始终挂在脸上,在他的眼里,新的生活已经开始。

下车后第一件事是拥抱母亲

8月1凌晨3时55分,许霆下了火车,回到临汾老家,至此已阔别家乡3年多,在出站口,亲朋好友竟坐满了8辆轿车,刚出站台,他的妈妈就跑了过来抱住了朝思暮想的儿子,许霆拍拍母亲的背,安慰着,而母亲却满眼泪水,不知该说些什么。

随后亲友载着许霆回到他还从未见过的新家。原来,一年前,他家从旧房搬进了新居,听说许霆要回家了,许霆的爸爸许彩亮将最大的房间布置了一下留给许霆。

母亲:想让儿子尽量低调

在得知许霆要回家的消息后,许妈妈兴奋得两晚失眠,知道儿子最喜欢吃饺子,她前天买来了一大把大葱,拌馅、和面,忙的不亦乐乎。

但是,在面对媒体的态度上,她却显得非常低调。

“孩子太累了,我只想让他静一静,至于别的,我什么都不想,回来就好,剩下的事情顺其自然。”

其实,早在记者采访许霆时,许妈妈就担心起来了,连给律师和许霆打了三个电话。在电话中,妈妈先是问律师,许霆现在啥样子,律师说,很精神,稳重多了。随后,妈妈又嘱咐许霆,“不要接受媒体采访了,说错了话再被带回监狱就麻烦了。”许霆当时回答说,“顺其自然吧。”

在母亲的心中,早已抛开了是非对错,唯一担心的就是儿子再被送回监狱。“丈夫太较真,孩子只要能回来,比什么都好。”

父亲:“我觉得他3年监狱有点白蹲了”

一整天许彩亮都在忙活招呼媒体,中午请媒体在家旁边的小饭店吃了饭。相比许妈妈的低调,许彩亮却非常热情也愿意接受媒体的采访,他称自己对媒体有很深的感恩情结,“如果没有媒体敢于说公道话,法院不可能改判,我希望国家和法院能给全社会一个交代。”

许彩亮说,“我知道,他妈妈是怕说错话,许霆又被关进去,但我是个坚持真理的人,我的观点是没变的,那就是他有错无罪。许霆想出来获得自由是很正常的,但是他不该交这笔罚金,交了意味着彻底认罪。

他妈妈是趁着我外出不在家,偷偷地把钱交了。他认罪?他在里面能知道啥,我觉得他三年监狱有点白蹲了,辜负了好多支持他无罪的网友。”

许霆:笑容挂在脸上,不忘感谢

许霆到家后就兴奋地与亲人和朋友一一拥抱,笑容一直挂在脸上,没有一丝疲倦。在接受采访时,他依旧一直不忘感谢,“感谢国家、感谢法院,感谢我的律师杨振平、张新强和黄仕安,感谢媒体,请大家放心,我会好好生活。”

在他的眼里,新的生活已经从这一天开始了。

2 常熟理工学院党委书记

简介

许霆,男,1951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太仓人。1975年7月苏州地区师范学校毕业参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88年8月上海师范大学文艺学专业硕士课程班结业。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晋升为教授。历任苏州师范专科学校宣传部长、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2004年12月起任常熟理工学院党委书记。1997年被评委苏州劳动模范。担任常熟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当选为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兼任常熟市吴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副会长。

工作经历

长期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任编委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被批准为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项目,列为省哲学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博士点重点项目”《20世纪中外文学交流史》撰稿;主持过“十四行体在中国研究”等6项省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持过“一体两翼素质教育格局研究”等2项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05年被评为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曾任学校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带头人,199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学科梯队。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有:新诗格律理论研究,中国十四行诗研究,新诗理论批评史研究,新诗诗体研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研究》、《文学评论》、《文艺理论研究》、《新文学史料》、《中国韵文学刊》、《上海社会科学》、《江海学刊》、香港《诗双月刊》和《诗网络》等刊物发表研究论文百余篇。出版理论专著有《新格律诗研究》(与鲁德俊合作)、《十四行体在中国》(与鲁德俊合作)、《新诗理论发展史(1917-1927)》、《中国新诗的现代品格》、《中国现代诗学史论》、《中国现代主义诗学论稿》、《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史论》等。《新诗理论发展史(1917—1927)》和《中国新诗的现代品格》分获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十四行体在中国》获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学术专著一等奖和省普通高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1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