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许昌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许昌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是主管许昌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处级全职能局。根据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税、地税按照税种划分征管范围,目前征管范围主要包括7个税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机关内设机构13个,级别为正科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设事业单位2个:级别为正科级,即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设直属机构2个:许昌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级别为副县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下属8个全职能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566号 邮编:461000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上级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本地区税务代理的行政监管工作。 (十六)承办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刘峰 党组书记 局长 刘峰同志简介: 刘 峰,男,1967年4月出生,汉族,河南省固始县人,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1991年7月由河南大学经济研究所分配至河南省税务局工作;1991年10月至1992年12月在新乡市辉县税务局锻炼;1992年8月至1994年8月任河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994年9月至1998年3月任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1998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许昌禹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副处长;2004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任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2011年3月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建昌 党组成员 副局长 1955年7月出生,汉族,河南禹州市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4年1月至1991年4月在原禹县税务局工作,历任专管员、副股长、股长、副科协理员;1991年4月至1993年1月任原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大队副队长;1993年1月至1994年9月任原禹州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4年9月至1998年2月任禹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1998年2月至2001年2月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1年2月至2004年4月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4月至2007年6月任驻马店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6月至今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财务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张录平 党组成员 副局长 1955年11月出生,汉族,河南禹州市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3年12月入伍,历任战士、副连职参谋、连长、正连职参谋、政治协理员;1990年10月转业到原许昌市税务局工作,历任科员、副科长、科长;1994年10月至1999年3月任许昌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1999年3月至2001年2月任许昌市魏都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2月至2004年4月任三门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4年4月至2007年6月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7年6月至今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协助局长联系指导市局稽查局工作。 张建成 党组成员 副局长 1955年10月出生,汉族,河南许昌县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4年12月至1983年12月先后在许昌县长村张学校、许昌县一高任教;1983年12月至1984年5月在许昌县委组织部工作;1984年5月入税务系统任原许昌县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3年5月任原许昌县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任魏都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1997年1月至2001年2月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科长;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2002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7年6月至2009年8月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9年8月至今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 曹学胜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1969年11月出生,汉族,河南新乡县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现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91年7月至1994年9月在新乡市税务局第四分局工作;1994年9月至1996年6月在新乡市北站区国税局工作;1996年6月至2001年4月在新乡市国税局办公室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2001年4月至2002年10月任新乡市国税局教育科科长;2002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新乡市国税局计划征收科科长;2006年5月至2007年6月任辉县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6月至2009年8月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9年8月至今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工作:分管监察室、收入核算科、教育科工作。 陶秋霞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1965年12月出生,汉族,河南平顶山市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班学历。现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1984年8月至1994年9月在平顶山市税务局一分局工作,历任办事员、科员、所长;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任平顶山市国税局征管科副科长;1997年1月至2001年3月任平顶山市湛河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平顶山市国税局第一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平顶山市国税局教育科科长;2007年6月至今任许昌市国家税各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分管工作:分管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协助局长联系指导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工作。 王亮 党组成员 总经济师 1963年6月出生,汉族,河南鄢陵县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1980年11月入伍,历任空军第十二飞行学院战士、无线电师、分队长、政治指导员;1992年10月至1993年9月在河南武警总队政治部服役,任政治干事;1993年9月至1994年9月在原漯河市铁东开发区税务局工作;1994年9月至1995年4月在漯河市铁东开发区国税局工作,1995年4月至1997年8月在漯河市国税局征管科工作;1997年8月至1999年7月任漯河市源汇区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999年7月任漯河市国税局直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3月任漯河市国税局人事科副科长;2003年3月任漯河市国税局财务管理科科长;2006年2月至2009年8月任漯河市临颍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8月至今任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分管工作: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纳税服务科工作。 机构设置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工作,开展税务学会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征管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组织落实小规模企业、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受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初审工作;对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教育科 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货物和劳务税票证,并负责相关系统的推广应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居民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承担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地区)间的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机关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担计算机类设备的管理工作。 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服装制作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涉税事项和违法案件举报,负责政务接待及转办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管理工作。 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维护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指导系统内基层工会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工会工作;承担干部职工慰问、救助、生活福利保障工作;负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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