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徐有功断狱秉公 |
释义 | 原文皇甫文备,武后时酷吏也,与徐大理论狱,诬徐党逆人,奏成其罪。武后特出之。无何,文备为人所告,有功讯之在宽。或曰:"彼曩时将陷公于死,今公反欲出之,何也"徐曰:"汝所言者,私忿也;我所守者,公法也。安可以私害公?" 译文皇甫文备是武则天时的残酷官吏,和主管刑法的徐有功判决案件,诬陷徐有功勾结叛贼,并将他们的罪上书给武则天。武则天只让徐有功解脱被诬陷的罪责。不久,皇甫文备被他人告发,徐有功却宽宏地讯问他。有人说:“他从前要陷害你致死,如今你反而想救他,这是为什么?”徐有功说:“你所说的是个人的怨恨,我所遵守的是法律。怎么可以因为个人恩怨而危害司法的公正呢?” 字词解释 1.徐大理:指徐有功。大理,官名,主管刑法。 2.论狱:判决案件。 3.出之:让徐有功解脱被诬陷的罪责。出,动词作使动词用。 4.安可:怎么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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