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全鞋 |
释义 | 安全鞋是安全类鞋和防护类鞋的统称,一般指在不同工作场合穿用的具有保护脚部及腿部免受可预见的伤害的鞋类。安全防护鞋属于高技术含量及高附加值的鞋类产品,安全防护鞋的生产过程对原料、辅料、化料、机械设备等的要求都很高,目前国内许多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制鞋企业已将目光投向安全防护鞋这块以往被发达国家占有的市场领域。 主要标准(包头抗冲击性能 抗刺穿性能 导电鞋和防静电鞋的电气性能 隔热性能 鞋跟部分的能量吸收性能 对防滑外底的要求) 劳防用品安全鞋的行业标准(欧洲标准EN 344:1997 标准:EN345-1 美国ANSI-Z41 中国An1 加拿大工作劳防用品安全鞋标准 以下概述了一般安全防护鞋之保护:) 主要标准欧洲标准EN344:1997《专用安全、防护及工作鞋》 该欧洲标准由CEN/TC61“脚和腿的防护用品”技术委员会制订,其秘书处由BSI担任。该标准对安全防护鞋的款型设计、整鞋、帮面、鞋里、鞋舌、内底、外底等结构及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标准中规定的各项目测试方法与其他同类标准类似,其方法原理也普遍适用于大多数安全防护鞋,主要指标为: 包头抗冲击性能用规定重量的钢制冲击锤进行冲击试验,包头受冲击时包头下的间隙高度应小于规定值,而且包头在测试轴线方向不应出现任何穿透性裂纹。值得注意的是各国标准中对冲击锤的重量、规格、冲击高度及试验机的构造等的规定有所不同,实际测试时应加以区分。 抗刺穿性能试验机上装有一压板,压板上装有试验钉,试验钉为一个截去尖端的头,钉头的硬度应大于60HRC。将鞋底试样放在试验机的底盘上,位置可使试验钉通过外底进行刺穿,试验钉以10 mm/min ± 3 mm/min的速度刺穿鞋底,直到穿透为止,记录所需的最大力。每只鞋底上选4个点进行试验(其中至少有1个点在跟部),各个点相距不低于30mm,且距内底边缘距离大于10 mm。有防滑块的底,应在块之间进行刺穿。4个点中的2个点应在距植底楞所在边缘线10-15 mm的距离内进行测试。如果湿度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测试前应将鞋底浸于加20℃±2℃的去离子水中16±1h。 导电鞋和防静电鞋的电气性能鞋样经在干燥和湿的大气中调节后,将干净的钢球填充入鞋内并放到金属探针装置上,使用规定的电阻测试仪器,测量前面两个探针与第三只探针间的电阻。一般情况下,导电鞋要求电阻不应大于l00K欧姆 ;防静电鞋要求电阻应在100K欧姆至100M欧姆之间。 隔热性能以成鞋作为试样,将热电偶装在内底连接区域的中心处,并将钢球填人鞋内。调节沙浴锅的温度至150℃士5℃,将鞋样放于其上,使沙子接触到鞋的外底,使用与热电偶相连接的温度测试装置,测定内底的温度与相应的时间,给出温度的增加曲线。计算从试样放置到沙浴上起30min后所增加的温度。一般隔热鞋要求内底表面的温度增加值小于22℃。 鞋跟部分的能量吸收性能试验仪器的最大压缩负荷6000N,配有记录负荷/变形特征的装置。将带跟的鞋样置于一钢板上,将试验冲头在鞋跟部分的中心内侧靠着内底。以10mm/min士3 mm/min的速度施加负荷。绘制负荷/压缩曲线,并计算吸收能量E,以焦耳表示。 对防滑外底的要求该标准 规定测试鞋底的防滑系数,但对防滑块的设计、规格等作了规定,如鞋底厚度、防滑块高度、与鞋底边缘的距离等均有要求。 发展随着我国制鞋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全球鞋用材料的日益更新,安全鞋类品种的逐步多样化、高档化。国内安全鞋的设计及技术要求开始与国外逐步接轨,采用电脑化管理,分电绝缘、防静电、耐酸碱、防刺穿、保护足趾、一般防护鞋六大类,具有良好的耐油、防砸、防静电、防穿刺、耐酸碱及绝缘等性能,分SB/SBP/S1/S1P/S2/S3六类安全等级,广泛适用于机械、冶金、建筑、化工、制药、采矿、油田、电力等行业。每双鞋都经过公司过程品质控制与出厂严格检测,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大部分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与欧洲安全鞋EN345标准,产品得到了国内超过500家工矿企业尤其是欧美合资企业的青睐,并远销欧盟、美国、及澳大利亚等地区国家。 相关分类安全鞋的相关分类,安全鞋,根据工业需求的足部防护可分类为以下几种: PVC防护靴,户外运动型安全鞋,普通型安全鞋,绝缘鞋,矿工靴, 防化靴,绝缘防护靴,防滑套靴,运动式安全鞋,耐油工矿靴 防化安全靴 卫生靴 耐油鞋矿工靴 绝缘靴耐油胶靴 保暖靴安全鞋的相关分类,根据工业需求的足部防护可分类为以下几种: PVC防护靴,户外运动型安全鞋,普通型安全鞋,绝缘鞋,矿工靴,防化靴,绝缘防护靴,防滑套靴,运动式安全鞋 ,耐油工矿靴,防化安全靴 ,卫生靴 ,耐油鞋, 绝缘靴耐油胶靴,保暖靴,工作安全鞋 ,劳动安全鞋. 安全鞋基本功能和适用范围介绍 安全鞋鞋底一般采用聚氨酯材料一次注模成型,具有耐油、防砸防刺穿,耐磨、耐酸碱、绝缘、防水、轻便等优点。比普通橡胶底耐磨2-3倍。重量轻、柔软性好,重量仅为橡胶底的50%-60%。 不同的安全鞋功能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 ·保护足趾安全鞋:内包头安全性能为AN1级,适用于冶金、矿山、林业、港口、装卸、采石、机械、建筑、石油、化工行业等。 ·防刺穿安全鞋:抗刺穿强度为1级,适用于矿山、消防、建筑、林业、冷作工、机械行业等。 ·电绝缘鞋:适用于电工、电子操作工、电缆安装工、变电安装工等。注意事项:适合工频电压1KV以下的作业环境,工作环境应能保持鞋面干燥。避免接触锐器、高温和腐蚀性物质,帮底不能有腐蚀破损。 ·防静电安全鞋:能消除人体静电积聚,适用于易燃作业场所,如加油站操作工、液化气灌装工等。注意事项:禁止当绝缘鞋使用;穿用防静电鞋不应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或使用绝缘鞋垫;防静电鞋应同时与防静电服配套使用;防静电鞋一般不超过200小时应进行鞋电阻值测试一次,如果电阻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则不能作为防静电鞋使用。 ·耐酸碱安全鞋:适用于电镀工、酸洗工、电解工、配液工、化工操作工等。注意事项:耐酸碱皮鞋只能适用于一般浓度较低的酸碱作业场所;应避免接触高温,锐器损伤鞋面或鞋底渗漏;穿用后应用清水冲洗鞋上的酸碱液体,然后晾干,避免日光直接照射或烘干。 符合欧洲EN ISO 20345 S1/EN ISO 20345 S1P标准;钢包头;双密度聚氨酯大底,更舒适耐磨;防砸、防静电、防水、防油、防滑、耐磨、耐弱酸碱;适用于汽车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工矿、运输等行业。(每只鞋子有52个小孔,增加了透气效果) 鞋大底双密度缓冲,更适宜缓解疲劳。 安全鞋的选择和使用(1)防护鞋靴除了须根据作业条件选择适合的类型外,还应合脚,穿起来使人感到舒适,这一点很重要,要仔细挑选合适的防护鞋号。 (2) 防护鞋要有防滑的设计,不仅要保护人的脚免遭伤害,而且要防止操作人员被滑倒所引起的事故。 (3) 各种不同性能的防护鞋,要达到各自防护性能的技术指标,如脚趾不被砸伤,脚底不被刺伤,绝缘导电等要求。但防护鞋不是万能的。(4) 使用防护鞋前要认真检查或测试,在电气和酸碱作业中,破损和有裂纹的防护鞋都是有危险的。 (5) 防护鞋用后要妥善保管,橡胶鞋用后要用清水或消毒剂冲洗并晾干,以延长使用寿命. 防护防护鞋的选择和使用 (1) 防护鞋靴除了须根据作业条件选择适合的类型外,还应合脚,穿起来使人感到舒适,这一点很重要,要仔细挑选合适的赛固防护鞋号。 (2) 防护鞋要有防滑的设计,不仅要保护人的脚免遭伤害,而且要防止操作人员被滑倒所引起的事故。 安全鞋具备的保护功能:1、防砸--采用行业标准(保护足趾安全鞋LD50-94),保护足趾安全鞋的内衬为钢包头,既具有耐静压及抗冲击性能,防刺,防砸,十分安全,经检验,耐压力为10KN,鞋头抗冲击力23KG冲击锤自450MM高度自由落下冲击鞋头后,鞋内变形间隙>=15MM,主要适用于矿山,机械建筑安全,冶金,钢铁,港务吊装等重工业行业所使用,起到防护足趾的安全的皮鞋,内有橡胶及弹性体支撑,穿着舒适,且不影响日常劳动操作。 2、防穿刺--保护脚掌免受尖锐物的刺伤,最大可承受1100N的穿刺力,国家特级标准。 3、防静电--防静电皮鞋根据GB4385-1995标准进行生产,电阻值范围为100K’Ω-1000M’Ω,该产品具有透气性能好,防静电,耐磨,防滑等功能,主要适用于航空,航天危化个业所起到避免因静电而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4、耐油--按照耐油标准测试,体积增加不大于12%。若体积不增加,而缩小,其缩小量大于原体积的0.5%或硬度增加大于10(邵尔A),按GB/T 3903.1规定屈挠40000次裂口增长不大于7mm。 5、防滑--聚氨脂一次成型大底,独特底花设计,优良的防滑性能。 6、耐酸碱--符合GB12018—89标准要求。 7、绝缘--绝缘鞋能在交流50HZ,1000V及以下或直流1500V及以下电力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穿着的皮鞋, 8、耐磨损--优质鞋底,适合多种环境。 劳防用品安全鞋的行业标准欧洲标准EN 344:1997该欧洲标准由CEN/TC61“脚和腿的防护用品”技术委员会制订,其秘书处由BSI担任。 该标准对安全防护鞋的款型设计、整鞋、帮面、鞋里、鞋舌、内底、外底等结构及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标准中规定的各项目测试方法与其他同类标准类似,其方法原理也普遍适用于大多数安全防护鞋,主要指标为: a.包头抗冲击性能 用规定重量的钢制冲击锤进行冲击试验,包头受冲击时包头下的间隙高度应小于规定值,而且包头在测试轴线方向不应出现任何穿透性裂纹。值得注意的是各国标准中对冲击锤的重量、规格、冲击高度及试验机的构造等的规定有所不同,实际测试时应加以区分。 b.抗刺穿性能 试验机上装有一压板,压板上装有试验钉,试验钉为一个截去尖端的头,钉头的硬度应大于60HRC。将鞋底试样放在试验机的底盘上,位置可使试验钉通过外底进行刺穿,试验钉以10 mm/min ± 3 mm/min的速度刺穿鞋底,直到穿透为止,记录所需的最大力。每只鞋底上选4个点进行试验(其中至少有1个点在跟部),各个点相距不低于30mm,且距内底边缘距离大于10 mm。有防滑块的底,应在块之间进行刺穿。4个点中的2个点应在距植底楞所在边缘线10-15 mm的距离内进行测试。如果湿度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测试前应将鞋底浸于加20℃±2℃的去离子水中16±1h。 c.导电鞋和防静电鞋的电气性能 鞋样经在干燥和湿的大气中调节后,将干净的钢球填充人鞋内并放到金属探针装置上,使用规定的电阻测试仪器,测量前面两个探针与第三只探针间的电阻。一般情况下,导电鞋要求电阻不应大于l00K欧姆;防静电鞋要求电阻应在100K欧姆至100M欧姆之间。 d.隔热性能 以成鞋作为试样,将热电偶装在内底连接区域的中心处,并将钢球填人鞋内。调节沙浴锅的温度至150℃士5℃,将鞋样放于其上,使沙子接触到鞋的外底,使用与热电偶相连接的温度测试装置,测定内底的温度与相应的时间,给出温度的增加曲线。计算从试样放置到沙浴上起30min后所增加的温度。一般隔热鞋要求内底表面的温度增加值小于22℃。 e.鞋跟部分的能量吸收性能 试验仪器的最大压缩负荷6000N,配有记录负荷/变形特征的装置。将带跟的鞋样置于一钢板上,将试验冲头在鞋跟部分的中心内侧靠着内底。以10mm/min士3 mm/min的速度施加负荷。绘制负荷/压缩曲线,并计算吸收能量E,以焦耳表示。 f.对防滑外底的要求 该标准规定测试鞋底的防滑系数,但对防滑块的设计、规格等作了规定,如鞋底厚度、防滑块高度、与鞋底边缘的距离等均有要求。 标准:EN345-1 美国ANSI-Z41 中国An1功能:防砸抗冲击、防穿刺、防静电、防泼水、防滑耐油、耐酸碱、耐高温、耐磨缓震、吸汗防臭; 鞋面:进口光面牛皮、舒适透气、防水耐磨; 内里:灰色斯太拉+透湿布+吸水棉、消毒防菌、吸水吸汗; 鞋垫:发泡PU、防静电、反弹性佳、耐压缩、透气强力除臭功能; 鞋底:双色双密度PU/TPU连帮一体注塑成形、防滑防水大底可以缓冲压力、舒适、防滑、并且超强耐磨; 钢头:欧洲(CE)中国An1标准,能抵御200焦耳撞击力(23KG*900mm>15mm)或承受15KN的静压力。 加拿大工作劳防用品安全鞋标准这标准是基于加拿大标准协会(CSA)标准按Z195-02:“防护鞋”及Z195.1-02:“选拔、护理、使用防护鞋指南”而定。 范围:工人可能于手术过程或多伦多大学工作间内出现之足部受到的可能伤害(注:本标准中,”工人”包括医学院人员、工作人员、留学生及游客)。 职责:(主要调查/监事和其它一切权力机构应) a. 需要列明足部保护之情况; b. 确定(用这个标准或与环境健康和安全办公室有关) 足部特定危险所需之鞋类保护; c. 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保护鞋类; d. 确保职工在知情的情况下正确使用、保养及护理防护鞋; e. 确保工人在任何时候或存在危险之地区步行时穿着合适的防护鞋。 工人应: a. 在任何时候或存在危险之地区步行时穿着合适的防护鞋; b. 护理防护鞋并保持防护鞋在良好状况。 劳防用品个人防护鞋: 使用适当的防护鞋可防止脚部受伤,同时作为整体保护足部的其中一环。适当的防护鞋必须能防止受特定危险的损害,提供舒适和安全,同时符合CSA标准Z195-02和Z195.1-02附录A总结了各类推荐的安全防护能力和CSA建议的鞋类特性。 2011年12月14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通过了最新安全鞋标准EN ISO 20345:2011,该标准将在2012年6月份正式生效,并取代旧版安全鞋标准EN ISO 20345:2004/A1:2007。整套标准在六价铬的测试方法、非金属防穿刺底的测试方法及安全鞋绝热绝冷性能等23处都有新的要求。 该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CEN/TC 161”足部与腿部保护装置”和技术委员会ISO/TC 94”个人安全-防护服及装备”共同合作拟定。根据CEN/CENELEC规定,以下欧洲国家必须执行该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莎塔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对出口到以上国家的安全鞋企业来说,这将是一个新的挑战。 以下概述了一般安全防护鞋之保护:a.鞋头垫片抗击安全度 有潜在可能令脚趾受伤的人士,必须穿着对脚趾提供足够保护的防护鞋类。所有鞋类必须符合CSA安全标Z195-02。CSA认可的安全鞋必须有核定牌片附于长靴内或符合多伦多大学1至6防护鞋标准:2004年12月的多伦多大学选择及使用书内的第2至6页内注明鞋类防护标准:2004年12月选择及使用防护鞋必须能有效保护趾头。这里有两个等级保护鞋头垫片抗击程度,取决于提供保护的程度: 一级-- 经受125焦耳的冲击(相当于50磅的物体在高空22英寸掷下); 二级-- 经受90焦耳的冲击(相当于50磅的物体在高空16英寸掷下)。 鞋头垫片抗击防护鞋必须于可能出现高空掷物、滚动、尖削对象、高热物品及切割危险时穿着。这可包括工作场所如有沉重的物资处理、重型机械或设备的使用、建筑工地或机器商店中使用。 b.抵抗刺穿度 必须在可能被利器穿透鞋底层而令遭受潜在刺穿脚部危险下穿着安全防护鞋。所有安全防护鞋类必须符合CSA安全标准Z195-02。CSA认可的安全鞋必须有核定牌片附于长靴或鞋内。 穿着者必须在可能被尖锐物体(如钉子、线、大头钉、废金属或玻璃)、高热物品及切割受伤之危险情况下,穿着有防穿刺功能的防护鞋。 c.跖骨保护抗击度 有潜在可能令跖骨受伤的人士,必须穿着对跖骨提供足够保护的防护鞋类。所有安全防护鞋类必须符合CSA安全标准Z195-02。CSA认可的安全鞋必须有核定牌片附于长靴或鞋内,同时提供跖骨免受冲击的保护。 d.防触电鞋底 有潜在可能因触电受伤的人士,必须穿着对提供足够防触电保护的防护鞋类。所有安全防护鞋类必须符合CSA安全标准Z195-02。CSA认可的安全鞋之鞋底必须有防止脚底触电的绝缘物料,以提供防止触电保护(至少18千伏)。这种脚部保护在干燥环境下提供保护,及有关绝缘物料保护性能可能因潮湿环境及因穿着磨损而退化。 劳防用品防触电之防护鞋类必须在有触电危险情况下使用,但不得用于有静电放电或微型电路危险下使用。 e.劳防用品分散静电鞋类 在一些工作间内,例如存在爆炸性或易燃材料或建有尽量减低静电设备的工场内,工人须穿着分散静电鞋类。分散静电鞋类鞋底内嵌有一个小型电力装置来分散静电至步行之地面,从而减少静电累积。 分散静电鞋类不得在有触电危险情况下使用(如周围设有开关电力线路或高电力设备),因为分散静电鞋类在该情况下不能提供保护。 多伦多大学3至6防护鞋标准:2004年12月的多伦多大学选择及使用书 f.导电鞋底 有静态点火危险的工作场所内必须穿着导电防护鞋。导电防护鞋内嵌有一个导电材料,可把电导向脚下的地面范围。必须注意穿着导电防护鞋时,该区内的所有容器和设备应连接地面。导电防护鞋底不应在有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穿着,因为不能提供任何保护。导电鞋底必须符合CSA安全标准Z195-02。 g.工人使用链锯之保护 有潜在可能在使用链锯而令皮肤、脚踝、脚及脚趾受伤的人士,必须穿着防护鞋靴。 注:CSA安全标准Z195-02指出工人必须选择穿着保护他们需要的鞋类,并不应假定某一个工种的要求情况下会使用同一种鞋类。不同的工作环境可能有不同的危险。此外,有些工作环境可能存在不同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选用鞋类超过一类保护(多项性能)的防护鞋。 h.在化学实验室使用之防护鞋 在使用和储存化学品的实验室内必须穿着合适的防护鞋,并需仓存有关防护鞋。穿孔鞋、拖鞋及类似的鞋类不得在这些实验室内穿着。适当的鞋类必须盖过整个足部及保护整个足部。制鞋材料,包括鞋底、鞋面,必须配合实验室之环境、材料处理及进行之任务。 视乎实验室内可能之危险,鞋类提供额外的保护可能是有需要的。鞋底附有耐滑、耐磨、防油或防热的性能也可能需要加以考虑。凡潜在可能因穿刺、电击或静电而令足部受伤之情况下,都必须穿着CSA认可的安全鞋。 劳防用品安全鞋业的发展目前,比较常见的防护鞋包括安全;鞋、绝缘鞋、防静电和导电鞋、炼钢鞋和鞋盖、防寒鞋等,另外还有适合筑路工人的鞋底隔热,适合建筑工人的鞋底加固,适合食品、酿酒工人的鞋底防潮的防护鞋等。防护鞋的功能主要针对工作环境和条件而设定,一般都具有防滑、防刺穿、防挤压的功能,另外就是具有特定功能,比如防导电、防腐蚀等。 安全鞋市场受冷落人们如果不戴安全帽,在遭受意外伤害时,由于受伤的是头部,就很可能导致严重的损伤甚至死亡,但不穿防护鞋,相比之下,受到的伤害会轻得多,很少会危及生命。也正是这个原因,正确穿戴防护鞋往往被工人忽视。据东莞耐特安全鞋材厂运营督导罗百辉介绍,有同事去建筑工地检查时,发现很多工人穿的都是球鞋,甚至是拖鞋。而按照规定,建筑工地的工人必须根据工作需要,穿着保护足趾安全鞋,以避免硬物压伤、金属物戳伤足部等。 缺乏监管也是足部防护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工人应该穿什么样的鞋,所穿的鞋需要具有怎样的防护功能,这项工作缺乏人来监督。有的企业虽有安全员进行检查,但其力度往往不够,或者安全员也不能发现工人的防护鞋不合格。有的工人认为单位配发工作服和鞋帽不过是为统一着装,或者是一种福利,加之有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确已不适应现代生产的需要,从而导致劳动防护用品长期得不到重视,尤其是用于手足部防护这些看起来与生命安危无关的防护用品。 据了解,长期以来,劳动防护用品产业与其他高新技术产业相比,投入不足,发展缓慢。一些企业生产出的高科技、高标准产品都用于出口了。一位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是不愿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只是限于国内企业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投资较少,对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力度不够。 制约我国防护鞋发展的一个问题是鞋的成本。就目前的大背景来看,购买防护鞋的企业所能接受的价格普遍较低,而低廉的价格也就决定了产品的成本,从而导致便宜的防护鞋质量不能过关。 新标准推动防护鞋“变脸”其实,我国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过。早在1988年,原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体系研究,但由于机构的多次变化,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标准修订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目前,我国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已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还有一部分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 关于劳防用品防护鞋的标准,2005年12月,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持起草制定(修订)的四项国家标准通过审定,这四项标准是《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和《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涵盖了作为重要劳动防护用品——鞋类的国家质量测试方法和具体质量标准要求。 以上四项防护鞋的新标准已于2006年完成了报批稿,其中《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将于2008年2月起正式实施。这四项标准与原来的标准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原来的标准所规定的鞋子功能比较单一,但由于作业场所日益复杂化,要求防护鞋应具有多种功能,新标准为此增加了更多功能。在原来的标准中,除了《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外,其余的标准都将被新标准所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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