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匈牙利总统 |
释义 | 匈牙利共和国宪法规定,匈牙利国家元首是共和国总统,同时也是武装力量总司令。现任总统是阿戴尔·亚诺什。 (一) 总统的任期总统任期5年,由国会选举产生,最多可连任1次。 (二) 总统的选举宪法规定,每位拥有选举权的且在选举之日年满35岁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为共和国总统。 在选举总统之前要提名候选人,提名需要有国会至少50名成员的书面推荐才能成立。提名要在投票之前递交国会主席。国会的每位成员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国会通过秘密投票选出共和国总统。如需要多次投票,则在第一次投票的基础上赢得2/3代表赞成票者成为共和国总统。投票最多在3天内完成。 总统的选举由国会主席决定,国会指定总统的选举日期,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第8天就职,在国会前宣誓。 (三)总统的主要职责1.代表匈牙利国家,以匈牙利共和国的名义缔结国际协定; 2.任命和接受大使和公使; 3.决定国会和地方自治政府的普遍性选举; 4.可以参加国会和国会各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并可在会上发言; 5.可以对国会采取的措施提出建议; 6.可以倡议进行全民公决; 7.任命和罢免国务秘书和共和国特派员; 8.根据专门法律中所规定的个人或组织的建议,任命和罢免匈牙利国家银行行长、副行长和大学教授;任命和罢免大学校长;任命和提拔将军;批准匈牙利科学院院长的任职; 9.颁布法律中规定的称号、勋章和嘉奖并允许佩带; 10.行使个人赦免权; 11.对公民事务做出决定; 12.对所有属于专门法律范围内的事务做出决定。 共和国总统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不相容的原因时,根据任何一名代表的提议,并需要得到国会代表2/3的赞成票,国会都可决定宣布不相容;共和国总统可以向国会递交声明,提出辞职;如果总统触犯法律,由宪法法院做出判断,如事实确凿,就可以剥夺总统职务。 (四)任职情况1989年10月,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改名为匈牙利共和国。根茨·阿尔巴德当选为匈牙利个共和国第一任总统,任期5年;1995年6月19日,他再次当选为总统。 2000年6月6日,根茨·阿尔巴德任期届满,国会选举马德尔·费伦茨(Madl Ferenc)为共和国总统,他于8月4日上任。 2005年6月7日,匈牙利国会举行投票,匈牙利反对党总统候选人绍约姆·拉斯洛以简单多数当选。从2005年8月5日起,绍约姆正式上任。绍约姆在1989~1990年曾任匈牙利宪法法院副院长,1990~1998年任宪法法院院长。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