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行政三联制 |
释义 | 抗战期间,为了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国民政府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 其中之一即为“推行行政三联制”,为提高行政效率,国防最高委员会根据蒋介石的指示,从1940年开始推行行政三联制,即按照行政运行的顺序,把一切工作过程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三个阶段。 每项工作在实施之前,必须有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执行中,必须按计划逐步实施;实施结果必须经过严格考核。而国防最高委员会是将三者统一和联系起来的最高指挥机关。这就是行政三联制的基本框架。按照这一框架,国防最高委员会增设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于是形成了这样的系统:中央设计局管设计,党政军原有机关管执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管考核。中央设计局制定的各项方案由国防最高委员会批准,交党政军有关部门执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同样呈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办。国防最高委员会利用中央设计局和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一方面严格控制各级政府的施政计划及预算,另一方面严密监督其计划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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