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行政法主体 |
释义 | 概念与特征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包括组织和个人。具体来说,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则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的关系行政法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具体包括执掌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即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被管理者)。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因此,行政法主体的范围大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只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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