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兴泉乡 |
释义 | 兴泉乡隶属拜泉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南与明水县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7公里。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同兴村,隶属拜泉县第三区管辖。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繁荣乡。1958年9月,并入中兴人民公社。1962年由中兴公社划出,设置繁荣公社。1977年5月,改称保锋人民公社。1984年初,政社分开,改为兴泉乡。 兴泉乡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全乡总面积154平方公里,有耕地13.5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豆、玉米、向日葵、亚麻等。乡办工业有综合厂等。全乡共辖群众、光辉、新兴、富民、同乐、爱民、爱富、繁荣、新发、富裕、新风、群英等12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万人。乡政府驻地爱民村尹家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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