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心理督导师 |
释义 | 督导的启动2011年5月4日,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推动下,由北京中美英教育机构的“心理督导师培训认证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国的心理行业职业鉴定由单一走向多元,进入理论与实务并举、侧重能力更新与提升的全新阶段。 近年来,心理学正在以一种可以看见的方式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中国人的生活。心理咨询师这一特殊的专业群体,也逐渐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但是由于职业培养体系的不健全、职业继续教育的缺失,心理咨询人才正面临着不可避免的发展瓶颈。 心理咨询已越来越被社会所认识,心理咨询师的知识与技能也在这种认识中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为了使新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知识内容和实用技能及时的成为我们的培训内容,北京中美英 教育机构作为部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师技术支持单位,担负起了支持心理督导师职业发展的责任,本着科学的态度,广泛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及台湾香港的咨询师培养模式,集合国内外专家,结合我国国情,共同研发本土化督导师培养体系。经过多年的测试、效果验证等环节最终全面启动了“心理督导师培训认证”。心理督导师培训采用面授教学方式,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心理咨询师、治疗师的职业能力水平,促进心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该认证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培训合格者颁发心理督导师的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简介心理督导师,通俗讲就是心理咨询师的“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在从业之初和从业期间,应定期接受心理督导,这是衡量咨询师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更是心理咨询职业的特定要求。与此同时,只有透过不断地督导他人的过程,咨询师的生涯才可能日渐丰富与成长。在国外心理咨询业较发达的国家,一位心理咨询师平均1~2周就要接受一次心理督导。在我国,心理督导机制即将正式确立,心理督导的督导收费标准是心理咨询师收费标准的2倍左右。 督导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可以有不同的类型。 根据督导与咨询师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上级督导,一是同侪督导。前者是水平高的督导与水平低的咨询师之间进行的不同级别咨询师间的督导;后者是同水平、同级别的咨询师之间的督导。 根据时间安排,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督导,一类是临时性督导。前者是一种持续的、持久的、定期的系统督导;后者是短期的、有一定针对性的、间断的督导。通常咨询师可以根据各自的不同需要,进行选择。 督导的作用督导的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1) 促进受督导者的专业发展:包括专业理论、技巧和方法的熟练掌握、运用;提高受督导者分析和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 (2)催化受督导者个人发展:包括提高受督导者对自我的觉察或敏感度;检查个人在咨询过程中所呈现的优缺点,了解个人化的困扰如何影响咨询的过程。 (3)帮助受督导者专业认同:包括帮助受督导者充分认识自己的专业角色,设定清晰的职业行为边界,遵守职业伦理规则,提高服务质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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