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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余市粮食局
释义

简介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的规定和赣府厅发[2005]43号的通知精神,新余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新余市粮食局为全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代储及省、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对全市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负责代储的中央储备粮和省、市级储备粮油管理;保障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全市军粮供应与管理;起草粮食应急预案,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及参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三)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各经营主体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对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承担、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指导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市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市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以及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拟定储备粮油技术操作规程;承担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的的受理报批和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省、市级储备粮油的质量和数量管理;承担对全市储备粮油储存设施与设备的登记、统计和使用管理;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全行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推广和鉴定;负责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草拟粮食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中央储备粮和省、市级储备粮油信贷资金供应、补贴的结算;负责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粮食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管理市粮食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行政监察、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安全保卫和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访和保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办相关的实施细则、意见、办法和粮食行政管理规划;承担有关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承担并指导粮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外事工作及技术职称(等级)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教育培训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局属单位及粮食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调控科

研究拟定全市社会粮油产需、收支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实施;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陈化粮销售、处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落实政策性粮食的购销、供应和进出口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分析;负责起草全市粮食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

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市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发布、咨询。

(四)行业管理科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粮油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地方行业技术操作规程,指导仓储设施管理和安全储粮工作,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的受理报批和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组织行业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负责行业报表的统计分析;负责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属单位并指导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联络协调市粮食行业协会和市粮食经济学会的工作。

(五)财会科

研究拟定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中央储备粮和省、市级储备粮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和补贴的结算;负责全市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六)监督检查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依照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资格、仓储设施设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库质量检验、库存量、经营台账、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和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省、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下达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并依法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证件管理;负责对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进行查处;负责与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纪检监察单列行政编制1名,按有关规定,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为老干部服务单列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职数7名(含监察室主任),副科级职数1名,正副主任科员4名。

四、领导信息

钟小强

男,汉族,江西赣县人,1955年10月出生,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现任新余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

周鸿雁

男,汉族,江西萍乡人,1958年3月出生,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领导干部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现任新余市粮食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陈春德

男,汉族,江西新余人,1956年1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专文化,现任新余市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小敏

男,汉族,江西南昌人,1960年12月出生,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宜春师专物理系毕业,大专文化,现任新余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昕

男,汉族,江西樟树人,1963年11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农大植保系毕业,大学文化,学士学位、现任新余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瑜

男,汉族,江西新余人,1963年11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现任新余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思峰

男,汉族,江西新余人,1957年10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教育学院中文系毕业,大学文化,现任新余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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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5: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