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释义 |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2002年1月经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江苏省人事厅批准成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江苏省卫生厅,同时增挂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苏中心、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卫生厅分中心、江苏省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高等院校教育就业考试基地名称。 中心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开展人才服务工作,以“你需要,我服务”为理念,秉承“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服务至上”的宗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运作方式,面向全省卫生行业开展人力资源开发、信息咨询、人才交流、委托管理与人事代理等工作。 中心职能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卫生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人才交流中心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和授权的人事、人才、考评公共性服务职能。 1、建立全省卫生行业信息交流网络和人才供求信息库,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交流信息。 2、建立人才流动渠道,为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服务,为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落聘、待岗人员重新上岗或择业提供服务。 3、引进人才智力,开展卫生人才、劳务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4、适应卫生改革需要,进行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开展社会化人才评价,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类机构及个人委托的卫生人才测评、技术考级、资格考评、事业单位进人考试等工作。 6、受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委托,开展本行业人事代理等相关业务。 中心部门设置综合业务部1、中心综合业务管理; 2、拓展卫生人力资源开发与合作项目; 3、协助开展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相关政策调研和咨询工作; 4、中心资产管理、预决算等各项财务核算工作; 5、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考试与评价部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地区的考务管理工作; 2、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3、全省医药卫生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4、全省卫生人才综合素质测评。 人事代理与人才交流部1、全省卫生人事代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2、全省卫生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下岗、分流等人员的托管工作; 3、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集体户口代办服务; 4、负责人事代理政策的市场调研和宣传工作; 5、卫生单位人才的引进、毕业生就业的推荐; 6、医药卫生人才需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建立、维护卫生人力资源交流信息网络。 人才培训部1、全省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2、卫生单位各类人员就业培训、转岗培训、专门技能培训; 3、负责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4、人事代理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 5、承担卫生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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