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街暴动 |
释义 | 民国16 年(1927年),中共金山(浦南)县委根据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决定在黄浦江南的松江县新街(今属朱行乡)组织暴动,以期在金山、松江、平湖3县农村引起连锁反应。当时县委由李一谔负责军事工作。李筹资从上海买来枪枝12支,在平湖转湾角组织暴动队伍,进行军事训练。 民国17 年(1928年)2月6日,李一谔带领红色暴动队和农会会员200余人,从甪里、大石头、金卫、甸山、马棚、官桥等地分路向新街进逼。当夜在新街附近的伍坟庙集合,以臂缠白布为标志,以红旗为前导,派人扼守新街小镇东西两头,主力直冲土豪张忍伯家。张闻讯从后门过河潜逃,暴动队伍焚烧了他家的前埭院宅。同时将事先印缮的张忍伯罪状布告和宣传标语,贴遍新街及沿途各地。同月12日,暴动队伍在山阳官桥庙击毙平时欺压盐民、民愤很大的缉私营第四大队第三中队长张吟泉夫妇。 “新街暴动”后,引起金、松两县统治当局震惊,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派军队加强松、金、奉一带防范,浙江省保安队调兵进驻平湖县协同防堵。2月15日,松江公安局长翁光辉、缉私大队长潘梅亭等,北起甪里,南至金卫新桥,分5路搜剿。2月26日,李一谔从转湾角回金,住在八字桥陈家宅,被围剿军警发现,李一谔边还击、边撤退,不幸负伤被捕。3月10日,牺牲于松江西河庄刑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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