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 |
释义 | 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于2002年3月3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2年8月16日吉林分公司正式领取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标志着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正式开业。坚持"以人为本 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发扬"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保险精神。 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2002年3月3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开始筹建吉林分公司的各项工作。在吉林省委、省政府、长春保监办和同业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筹备组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总公司关于总分管理模式的要求,从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企业文化、信息技术、业务管理、企划宣传和人员培训等各方面精心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经过筹备组全体员工138天的不懈努力,8月15日,正式收到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开业的保监机审[2002]312号批复文件。8月16日吉林分公司正式领取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标志着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2年8月27日,中共吉林省委王云坤书记、王儒林副省长在南湖宾馆会见并宴请了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武聚仁监事长、孙兵总裁、孙同越副总裁及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负责人一行。王云坤书记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入驻长春表示热烈欢迎,非常支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省设立分公司。王云坤书记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题词:"以人为本 服务社会"。8月28日,国内首家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开业(揭匾)仪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主任刘德江出席并在会上作了讲话。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负责人致答谢辞。次日,中国保险报、长春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成立的消息,在春城引发了一次不小的"新华人寿热"。 新华人寿保险吉林分公司成立以来,充分地利用外资参股优势,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 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发扬"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保险精神,提升客户价值,关心员工成长,近一年来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营业绩,在业务发展和机构拓展两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从2002年8月正式营业至2003年6月初总保费收入达1.5亿元,其中2003年上半年的保费收入1亿元,在长春地区寿险公司中市场份额后来居上,进入前三位,并正以更加强劲的势头快速增长。 在机构拓展方面,长春分公司下属德惠营销服务部已顺利完成筹建工作,于6月6日正式对外营业。吉林、延吉中心支公司及双阳、九台、农安营销服务部也将在近期开始筹备。随着团、个、代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分公司将大力发展各级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设立中心支公司及营销服务部,让新华人寿的足迹遍及城乡。 作为吉林省寿险行业的一支新生力量,新华人寿吉林分公司的目标是建设一支最具专业化、最具成长性、最具亲和力的寿险企业。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 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服务宗旨,重视对公司内部企业文化的融合,注重对员工整体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的提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树立公司长远的发展战略和品牌战略,以专业、规范、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为吉林省民提供一流的寿险服务,为吉林省寿险事业的发展和经济繁荣做出贡献。我们将继续高举"改革、创新、发展"的旗帜,弘扬"团结、敬业、奉献"的精神,注重提高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为实现公司"一流的体制、一流的机制、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效益、一流的队伍"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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