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谢洪恩 |
释义 | 谢洪恩 谢洪恩 (1916~1952)现临淄区朱台镇建立村人。1938年1月,在本村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任村支部武装委员。1939年11月,转地方政权工作,任湾头盐务局经理。1948年10月,济南解放后,任山东省盐务局经理。因常年处于艰苦斗争,积劳成疾,1952年2月病逝 红色特工:谢洪恩谢洪恩(1906年—1949年),男,汉族,曾用名鸿恩、宏恩,祖籍四川省泸州县,1906年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城郊,本姓郑,由姑父谢琼斋和姑母郑氏(古老背人)抚养,系郑氏五弟之子。妻余光,枝江县石子岭村余家花屋(今当阳市半月镇胡家湾村)人,幼年丧母,由姨父谢琼斋和姨母郑氏带到宜昌读书,后来与养子谢洪恩成婚,婚后谢洪恩将其改名谢余光。夫妻育有两女三男:长女谢德玉,次女谢德珠,长子谢德福,次子谢德安,三子谢德美。其中,谢德美早年不幸夭折。 谢洪恩曾在就读于桃花岭的宜昌私立华英中学。这是一所英国人办的教会学校。1914年左右,英国人在桃花岭买下了一片荒地,修建领事馆,并由英国教会在岭上创办华英中学。 1925年,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宜昌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彝陵中学、华英中学等校师生,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1926年,时值国民革命军北伐,英国军舰炮击四川万县,造成帝国主义者屠杀中国人民的惨案。谢洪恩积极参加了华英中学爆发的大规模抗议英军暴行的游行示威活动,华英中学英籍校长以撕毁学校招生广告为由将年仅20岁的谢洪恩开除,并被责令其“从后门滚出去”。谢洪恩深受侮辱,悲愤交集,这也是他后来走上革命道路的重要原因。失学后,年轻的谢洪恩相继在宜昌城杂货铺、糕点铺当学徒,又曾自备织袜机拜师学会了织袜子的技术。 谢洪恩的养父谢琼斋民国初年,一直在宜昌盐务局工作,并负责管理平善坝盐仓,后升任盐务局局长。1929年,谢洪恩的养父谢琼斋去世,23岁的谢洪恩得到顶职的机会,后任主任。宜昌城1940年6月沦陷前,谢洪恩随所在盐务局迁往大后方,抗战胜利后又被调到应城盐务局,1946年,因抗战期间与共产党有接触,思想进步,再度以所谓“通匪”嫌疑被当局开除。 他学历不高,虽然只有初中肄业的文化程度,但谢洪恩始终热衷于教育事业。1935年6月,湖北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奉令更名为省立宜昌乡村师范学校后,至1938年秋,曾在该校一直兼职担任义务教师。期间,宜昌乡村师范学校也聚集一批热血青年,谢洪恩也身受进步思潮的影响,积极参与各种爱国进步活动。并先后在忠恕街(今中书街)周家祠堂举办了三期中、小学生暑期补习班,且不收取分文学费;同时又从经济上周济3名贫穷家庭的孩子和妻内侄余玉龙在家读书。其中一名孩子是长期吸食鸦片,枯瘦如柴,谢洪恩将其在照像馆照像后,带回家给他洗澡、理发,长年吃住在家,帮助其成功戒毒,后为其在钱行找到一份工作;对内侄余玉龙亦呵护有加,甚至为此不惜变卖自己的织袜机将其抚育成人。1946年从应城盐务局返回到宜昌后,在中山路的北面珍珠岭上四海茶园对面的自家住房(今儿童公园内)创办一所私立小学,并以夫妻两人的名字各取一字“恩”和“光”字,给学校命名为“恩光小学”。 谢洪恩失去公职后,家境开始衰落,虽创立“恩光小学”,但家庭也不殷实,除了供养母亲外,还要供养德玉、德珠和德福读书,为此妻子谢余光曾在娘家过了几个春节,并在娘家余家花屋于1947年3月生下三子谢德美。为报答姑父谢洪恩的帮扶之恩,1948年9月,余玉龙介绍谢洪恩到枝江县石子岭小学教书,学校时任教导主任的刘辰北亦是余玉龙妻子刘道颐的三哥。余玉龙,原名洪章,枝江县石子岭村余家花屋人,生于1921年5月17日,三岁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靠纺线、卖茶水维持生计,十三岁时由姑父谢洪恩带到宜昌读书,直至中学毕业。回家乡,余玉龙在李家祠堂教书,日本入侵时,任江防部队联络站谍报组长,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日本投降后,历任枝江县龙旗乡副乡长、新政乡(驻老周场)乡长、三清团区队长、董市镇镇长、江北办事处主任,1949年4、5月间,升任宜昌专署专员鲁坚助理秘书。谢洪恩来到枝江县石子岭小学教书,担任五、六级的历史、自然课程的教学。谢洪恩曾与内侄媳刘道颐讲《大海、龙和莲花》的故事,关系十分融洽。其二女儿谢德珠此时也中断了宜昌县立简易师范学校的学业随父于暑期前往,被余玉龙安排在距石子岭小学15华里处的周家场小学任教,学校的教导主任也是余玉龙妻子刘道颐二兄刘天如。 谢洪恩到枝江县石子岭小学后,寄宿在位于学校北面不足两里的青龙岗和白虎咀之间的余家花屋余玉龙家,后因谢德珠与刘天如等原因所引发的家庭矛盾,搬到相距不足200米的妻幺弟余昌定家居住,余昌定则是苦大仇深的长工。石子岭小学位于枝江、当阳和宜都三县交接处,是当地著名的游击区,也是襄西革命根据地边缘地带,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如李先兵等人及其地方革命武装经常在花庙河、石子岭一带开展游击活动,宣传发动群众。早在土地革命时期的1928年,共产党人孟庆祥(解放后改名孟彩云)曾在紧临学校的花庙河就建立有党小组,可以说,这里是一片革命的沃土。谢洪恩经受新形势的影响和新思想的熏陶,逐步提高了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认识;特别是在这一年的12月,通过当阳县半月乡乡长刘善长结识中共地下工作人员以后,便萌生了投向革命的想法,并将此事告诉了妻舅余昌定,希望为他保密。1949年2月,他携带女儿谢德珠和刘天如等一行三人,在中共地下联络员的带领下,从石子岭出发经当阳县半月乡、并由刘善长派人护送离开国统区、经荆门毅然奔向襄西革命根据地。 当他们一行到达当阳县半月乡时,党组织交给谢洪恩一封信,委托他送交内侄余玉龙,动员时任董市镇镇长的余玉龙率领江北保安大队起义,但此事遭到余玉龙拒绝。根据余玉龙的遗孀刘道颐回忆,当时余玉龙处于犹疑不决,对国民党虽然不抱幻想,但又对形势认识不足,期间也曾与中共地下党人李先兵在问安寺多次私下接触,有过率部起义的口头协议,对其革命活动听之任之。刘道颐也曾多次劝说,国民党已经腐败不堪,你干脆“顺”了(指率部起义的意思)。但余玉龙总是下不了决心,于是将20条枪连夜埋在周家场,并没有对共产党进行对抗。他虽然没有听从姑父谢洪恩的策反,但也没有对谢洪恩进行任何伤害。在策反工作未果的情况下,谢洪恩于当日午夜返回当阳县半月乡后,又连夜在刘善长派人护送下赶路继续其行程。在到达中共当阳地委(1949年1月前为第四地委,亦称襄西地委)、当阳专员公署(1949年1月前为第四专署,亦称襄西专署)的驻地南漳县东巩镇时,得到解放区的热情欢迎和接待。其中,地委城工部(又称敌工部)部长何定华同志介绍他们前往江汉公学襄西分校学习。该校于1948年末由襄西地委创办,地委副书记、专员刘真兼任校长,杨筱震任副校长,创办初期校址在东巩镇以南的新街和龙王滩一带。 当阳地委根据全国解放战争形势迅猛发展的需要,拟派出人员进入宜昌城为迎接解放做准备工作,并正由城工部同襄西分校研究从该校学员中物色人选。当时考虑到谢洪恩年龄较大,曾在宜昌盐务局工作多年,又从事过教育工作,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同时,家居宜昌县城,对各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加之到达解放区为时甚短,没有暴露行踪和身份,比较适宜潜回宜昌城内做隐蔽工作。经何定华批准并亲自同谢洪恩谈话,交代了任务。同时,指派具有长期从事地下联络工作经验的城工部干部、此时也正被抽调在襄西分校学习的毛云峰给谢洪恩详细介绍敌情和从事地下工作的纪律以及联络方法,并研究了回宜昌城的路线,发给了路费。谢洪恩于4月中旬回到宜昌城后,便在云集路广寒宫(清唱茶园,即今宜昌市人民银行附近)门前以摆香烟摊为掩护,为党组织收集情报和张贴革命标语等工作,等待党组织派人前来与其联系。 谢洪恩的二女儿谢德珠及刘天如在谢洪恩被派往宜昌城后,也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回到枝江县贺家祠堂及周家场小学,继续教书工作。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的节节胜利,而国民党则对人民实施更加疯狂的镇压。1949年4月28日,国民党第60师师长兼任宜昌守备司令部司令官的易瑾悍然发布“八杀”令,宣称对于所谓“造谣惑众者”、“纠众暴动者”、“鼓动工潮学潮者”、“盗窃抢劫者”、“窝匪通匪者”、“破坏电信交通者”、“扰乱金融者”、“无命令破坏物资者”均处以极刑。5月8日晚11时,宜昌全城进行戒严演习。5月9日,《川鄂日报》重登业已宣告灭亡的国民党南京反动政府的“戒严令”,并进行所谓“严防奸宄潜伏活动,确保宜昌市区治安”的户口整顿,派出武装人员在全市实行户口突击检查,一片杀气腾腾的法西斯式白色恐怖。 5月初,谢洪恩在张贴革命传单时,被国民党特务发现跟踪。在谢洪恩回到宜昌不到20天,即被国民党宜昌守备司令部以“通匪犯”的罪名逮捕,关押在宜昌模范监狱,旋即于5月10日被杀害于飞机场(今夷陵广场建委大楼旁)。 5月11日,《川鄂日报》第二版以《组织党羽刺探军情匪谍谢洪恩昨伏法另有三人陪斩以示警惕》的大字标题报道: 宜昌守备司令部,于昨(十)日在飞机场枪决通匪犯一名,按该犯系四川泸州人,名谢洪恩,年四十三岁,于三十七年十二月被匪利诱,潜赴匪区东巩受伪干部训练后,旋被派来宜昌,调查各机关及仓库地址,以便匪军攻城后,内应外合,并籍摆摊为掩护,经派员破获后,审讯确实,并呈准湘鄂边区绥靖司令部,处以极刑云。 [又讯]谢洪恩,于三十七年十二月被匪利诱,潜赴匪区东巩,接受伪干部训练,旋被派来宜,在广寒宫以摆香烟摊为掩护,组织羽党,刺探军情,并调查各机关及仓库地址,准备匪军攻城时内应外合,经本部密查破获,讯据自认不讳,依法已予枪决,黄安素系本市广寒宫老板,与谢洪恩素有交识,谢洪恩到宜后即将受训经过详告于黄,而黄不独不向军政机关告发,反任其在门前摆摊以为掩护,其为窝匪无疑。卢价钦与谢洪恩暗中勾结,实属通匪不报,杜凯系散兵游勇、无业游民,逗留本市聚众滋事,打毁广寒宫茶园,劫夺弹压士兵武器,以上三人应一同枪决,以昭炯戒,姑念均属青年,恶性未深,从轻者予陪斩,以示警惕。希望今后各保甲长严密组织,重视保甲连坐法,幸勿窝匪通匪,自贻伊戚,公共场所,希各遵守秩序,切勿自冒不韪,以身试法云。 谢洪恩被捕后,对前去探视的养母、妻子及两个幼儿德安、德美倍加关怀和安慰,对自己的险恶处境却泰然视之,表现出对革命事业充满胜利的信念。后在被绑赴刑场的经通惠路、中山路,乃至经过珍珠岭的家门时,面对养母和妻儿(注:除谢德珠外,谢德玉在荆州师范学校、谢德福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悲痛欲绝的情景,他态度坦然,视死如归,从容就义。谢洪恩就义后,余玉龙在枝江县江口镇接到谢德玉从荆州的来信,她说,玉龙哥,我已是无父的孤儿,希望他资助完成自己的学业。余玉龙看后沉默不语,顺便对妻子刘道颐说了一句,这是刘天如拉的命债。 1949年7月16日宜昌解放,时任宜昌市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何定华亲自指派毛云峰调查了解谢洪恩惨遭敌人杀害的经过,并指示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整理上报材料。1950年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追认谢洪恩为革命烈士,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李先念、副主席聂洪钧签署颁发鄂优字第451号革命烈士家属优待证。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注释:本文在撰写过程中,抄袭了郑龙昌、刘思华先生的部分文字,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本人的一贯文风;同时,采访了中风长期卧床不起且已昨天刚刚辞世的谢德玉及其丈夫纪怀世、谢德珠丈夫刘树春、谢德安、余玉龙遗孀刘道颐和湖南长沙的杨献玖先生,提供了大量口述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谢德珠《回忆我的父亲谢洪恩烈士》(《宜昌市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2、郑龙昌《他(谢洪恩)为何在解放前夕惨遭杀害》(《三峡日报》2008.7.11) 3、郑龙昌《革命烈士谢洪恩传略》(《宜昌市党史资料通讯》1990.1) 4、毛云峰《谢洪恩同志牺牲的前前后后》(《宜昌市党史资料通讯》1990.1) 5、刘思华《战斗在宜昌解放隐蔽战线上的功臣们》(《三峡晚报》2008.2.15) 6、《宜昌市志·人物》(黄山书社出版,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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