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辩论队 |
释义 | 安徽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辩论队是安徽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活动组织,以营造学生间辩论氛围、研究辩论理论和技术、组织学院辩论赛和代表学院参加全校辩论赛为主要任务。 简介自2002年建队以来,电气辩论队在团委老师的关心和协助下,经历届队员努力建设,逐渐发展为校辩坛公认的一等强队。在2002年以来的六届安徽理工大学辩论赛中,一共获得冠、亚、季军各一次的成绩,这也是在全校十三支队伍中最好的成绩。同时电气队也是全校辩手个人实力最强的队伍,在近六届大赛产生的六位全程最佳辩手中有三人就出自电气队。 辩论队章程安徽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辩论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完善辩论队的各项管理,加强辩论队的严肃性和正规性,进一步调动全体队员的积极性,以获得更加优异的成绩,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辩论队(以下简称“辩论队”)是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领导下开展活动的、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自愿参与组成的学生活动组织。 第三条 辩论队隶属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实行自主管理,独立招新,自主开展活动。 第四条 辩论队的基本任务:代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参加每年举办的全校辩论赛;锻炼队员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为各类相关活动输出人才。 第五条 辩论队文化:强烈的团队自豪感;和谐友好的相处态度;强烈的团队协作精神;严肃认真的学习态度;良好的纪律观念;良性的竞争意识。 第六条 辩论队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以本章程严格要求自己,为辩论队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所有队员一律平等,以友善团结、求同存异、共同进步为队员行动准则。 第八条 辩论队的决议遵循民主集中制,须尊重大部分队员的意见。队员应自觉维护队伍的整体和谐和团结。 第九条 辩论队队员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一到四年级各年级学生组成,一般每年级不超过6人。 第十条 凡申请加入本队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是安徽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承认辩论队章程,对辩论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辩论队开展的各项活动,并通过辩论队的选拔。 第十一条 辩论队招新工作参见《招新方案》。 第十二条 辩论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人,任期一年,主要负责辩论队日常活动的开展和日常管理,召集并主持会议及训练。辩论队不设下属机构。 第三章 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凡正式加入辩论队的同学均为本辩论队的队员。 第十四条 凡正式加入辩论队的队员,根据章程有以下权利: 1、各成员在辩论队中享有平等权利。 2、有权参与辩论队的各项活动,包括:日常会议、训练、比赛及其他活动。 3、有权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辩论队进行监督。 4、有权向辩论队提出对辩论队的发展有利的支持和帮助。 5、有权向辩论队申请退出本队的权利。 第十五条 凡正式加入辩论队的队员,根据章程有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本辩论队的声誉。 2、执行辩论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辩论队的各项安排,认真完成本队交办的各项任务。 4、积极主动地配合本队的训练计划,并认真参与本队的各项比赛活动。 5、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其他队员的利益。 第十六条 成员的退出与除名 1、队员主动要求退队的,原则上同意。 要求退队队员写出书面理由,经全体队员商讨并同意方可退出。 2、有严重影响辩论队名誉行为或严重违反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的队员立即除名。 第四章 日常活动 第十七条 日常会议、训练等活动由队长或副队长通知举行和主持,任一队员如果有有价值的建议也可以提出召开会议或活动。开会之前队长或副队长应征求各队员意见,尽量确保全体队员都能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队员应请假。 第十八条 会议要求注重效率,始终围绕主题进行。会议应有适当的记录。会上所有队员都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大声喧哗、不随便打断别人发言、不做无关的事情。 第十九条 辩论队的训练以锻炼队员口才、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协调能力等为目的,活动形式和日程可以按实际情况拟定。 第二十条 原则上辩论队的日常活动不占用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时间,注重提高效率。 第二十一条 辩论赛相关事宜参见《比赛说明》。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历届主力队员01级:宋昆(队伍创始人) 02级:乔磊 03级:姜魁、司学瑞 04级:郑峰、李鹏飞、钱锦、朱震州、彭之航 05级:裴冲、蒋军、阮景、刘德海、闵月、姚远、张璐、李郑和 06级:李瑶璞、汪旭、李龙、龙菲、唐筠、王露 07级:胡越、章振飞、程艺喆、张宇翔、赵杨杨、贺强 08级:邱国强、朱荣、董娜、王常骐、孟帅、顾帅峰、余启 09级:汪家敏、章鹏、赵鹏、张凯、钱勇、汤伟、王薇、李欣蓓、郭心悦 10级:耿明、周峰、黄传林、鲍俊、王月美 11级: 杜凡亭、陈红艳、陈坤帆、丁苏一、李昂、林莉、王博成、邹家炎 历年成绩2002年第九届全校辩论赛 团体获季军,宋昆获最佳辩手; 2004年第十届全校辩论赛 团体获冠军,姜魁获最佳辩手; 2010年第十四届全校辩论赛 团体获亚军,章振飞获最佳辩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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