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释义 | 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随着湘乡市的发展组建和完善的,主要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城区范围内的道路治安巡逻。 交警大队原为湘乡交通监理所,1987年成建制移交湘乡市公安局。1987年8月成立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属副科级单位。1989年更名为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之后,交警大队机构设置也陆续相应增设调整,增设了一所二室六中队为:车管所、办公室、法制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一中队(城区中队)、二中队(壶天中队)、三中队(棋梓中队)、四中队(栗山中队)。目前交警大队共有工作人员84人,属副科级单位 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简介随着湘乡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人、车、路、环境的不断变化,交警大队的职能也逐步扩展。八十年代末,交警大队只负责路面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及违例处理工作。 1990年后,随着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逐渐形成了路面交通和道路治安管理、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设施和停车场管理、交通法制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五个层次多方位的管理格局。 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成员及分工蒋绪强(大队长):主持全面工作。 吴光辉(教导员):负责全大队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工作,分管城区中队工作。 王继东(副大队长):分管事故处理中队、 二中队工作。 潘新兴(副大队长):分管秩序中队、四中队工作。 陈立强(副大队长):分管法制室、三中队工作。 刘卫国(副大队长):分管车管所工作。 万建良(纪检书记):负责交通事故处理、纪检工作。 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内设机构办公室: 负责交警大队公安交通管理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车管所 :负责机动车车管、驾管工作。 法制室: 负责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回复工作。 秩序中队: 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警保卫工作。 事故处理中队: 负责辖区内交通事故调处工作。 一中队: 负责城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道路治安巡逻工作。 二中队: 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治安巡逻工作。 三中队: 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治安巡逻工作。 四中队: 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治安巡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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