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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戏谑
释义

戏谑,读:xì xuè,意思是用诙谐有趣的话开玩笑。例句:一位家长很担心,认为她会为了这些孩子而伤身,这位老师却戏谑地说道:“哦,不!”

基本信息

词语:戏谑

拼音:xì xuè (注意:不读“虐nuè”)

注音:ㄒㄧˋ ㄒㄩㄝˋ

注意:智能ABC输入法,紫光输入法等多种输入法中此词的拼音为XI NUE(其一度被作为正确读音并被部分词典收录),其实这是错的。据第10版的《新华字典》,XI XUE才是正确的读音。

词语释义

戏谑:用诙谐有趣的话开玩笑。《诗·卫风·淇奥》:“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汉 徐干 《中论·法象》:“君子口无戏谑之言,言必有防;身无戏谑之行,行必有检。”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二:“ 蜀 昔有术士,精於谈天,尤善戏谑。” 明 徐渭 《漱老谑墨》诗:“世间无事无三昧,老来戏谑涂花卉。” 高云览 《小城春秋》第三五章:“新郎新妇喜逐颜开的接受客人的戏谑和祝贺,满屋子是笑声。”

以诙谐的话取笑,开玩笑。

同义: 调侃

相关文献

《诗·卫风·淇奥》:“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汉 徐干 《中论·法象》:“君子口无戏谑之言,言必有防;身无戏谑之行,行必有检。”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二:“ 蜀 昔有术士,精於谈天,尤善戏谑。”

明 徐渭 《漱老谑墨》诗:“世间无事无三昧,老来戏谑涂花卉。”

高云览 《小城春秋》第三五章:“新郎新妇喜逐颜开的接受客人的戏谑和祝贺,满屋子是笑声。”

《三国演义》——祢衡戏谑主公,何不杀之。

相关诗句

戏谑诗:周天侯

《世像》:世态炎凉莫差钱,人情冷暖脸朝天。贫时别攀富贵亲,富时自显人面前。

《自嘲》:布衣为侯看人间,学无止境岂等闲。无心之叶遮馄饨,术业有专闻道先。

《深夜不眠》:豆奶饼干和白沙(白沙烟),提神还得靠浓茶。江淹才尽蒙羞日,周郎今夜心如麻。

例句

十五年前,电话业通过定义众所周知的ISDN(综合服务数字网)通信标准,第一次抓了发财机会。(有人把这个缩写字戏谑地称作“它仍是一无所成。”)

不认真地做以开玩笑的或戏谑的方式举动或交谈。

嘲弄地模仿英雄风格的作品对英雄行为或风格的讽刺的模仿或戏谑。

“俏皮话能将地球由圆说方”的方方,把女性的柔婉,大大咧咧地一脚踹开,用或为原色的,或为灰色的,或为黑色的幽默,把人世间的滑稽、丑恶、畸形置于哈哈镜前加以扭曲放大,使之显得荒诞不经,其语言诙谐俏皮、幽默戏谑、富有生活情趣。

格调

戏谑的格调

人与人之间,偶尔会有那么一点儿相互间的玩笑;朋友之间,或者不是朋友之间。

这种行为,有的时候是不经意的,有的时候是“蓄谋已久”的。

古代有一种乐器叫做锣钹,看似两个铁帽子,俗称打钹(中国传统文化乐器)

嘲弄、戏谑、调侃——这是相对文雅的说法;通俗一些则是所谓“开涮”、“挤兑人”、“打镲”等。

被嘲弄、戏谑、调侃的,有的时候会“莞尔”;有的时候会瞠目结舌,然后解嘲地苦笑两声;还有的时候,则是“勃然大怒”,然后反唇相讥。

当然,也有的时候,会心里十分不是滋味,甚至于会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然后记恨起来。

正因为产生的效果不同,所以无论是开玩笑的,还是听玩笑的,都该讲究一点格调。偶尔翻闲书,前人的有些玩笑类的东西,有点意思。

当年有个叫王禹锡的作了一首《贺雨》,有句“打叶雨拳随手重,吹凉风口逐人来”,以为得意,特意给苏东坡看。东坡先生看了倒还客气:您这诗恐怕不那么合规矩吧?

那王先生也还虚心:这是我喝醉了之后写的。

过两天又拿一首来。

东坡看过问:您又醉一回?

有个叫殷浩的也爱作诗,曾把自己的作品拿给朋友桓温看。

桓认真地欣赏了一番:哥们儿你可记住了,从今往后你可别得罪我。一旦你要得罪我了,我就把你这些诗给别人看!

程师孟造了一间雅室,极其地喜欢,写诗道:“每日更忙须一到,夜深常是点灯来。”

李元规开玩笑:这诗不是在说上厕所吧?

有人写字把“枇杷果”写成了“琵琶果”,于是有个叫莫廷韩的就吟道:若使琵琶能结果,满城箫鼓尽开花。

有些时候,对方的生理特征,也可能是戏谑的对象;当然,这就必须要谨慎一些了,如果关系不到一定程度,容易引起反感。

庞安“聋且颖悟”,看人用手画字而交流。东坡先生戏道:你拿眼睛当耳,我拿手当嘴,咱俩都是“一时异人”啊。

读过《九歌。湘夫人》的都熟悉“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句。湘东王渺一目,一日与朋友共游江滨,叹秋景之美。而朋友吟道:“帝子降兮北渚”;湘东怫然变色:后面就是“目眇眇兮愁予”……你这是嘲笑我瞎啊!

——应该说,这戏谑不算不雅,可终究有些过。

怕老婆,是男人的通病。拿此“挤兑”人的不少,但能做到特殊风趣的,不是很多。

唐朝的时候黄巢农民起义,中书令王铎奉命帅兵出京镇守一方抵御黄巢。此人特殊地怕老婆,好不容易离家,就带了“姬妾”出来。没料到忽然接到消息:太太已经从京城奔这边来了!

于是惶恐不安:黄巢从南边逼近,老婆又从北边靠拢,这叫我如何是好?

有位幕僚替他考虑再三,诚恳地建议:我看您不如投降了黄巢吧。

有个叫李大壮的,畏妻特甚,老婆偶尔生病,那医生也特怪,开的药方是吃乌鸦。时值雪后,没地方逮去,于是老婆大怒要动手。也难为那大壮,想方设法历尽艰辛,终于还是抓住一只。于是有朋友就表示祝贺:当初圣人是“有凤来仪”,而李先生您是“获鸦免祸”啊!

以上这几例,说是戏谑也好调侃也罢,甚至说是嘲讽、“开涮”、“挤兑人”,总的来说还是有一定品位的。说者,固然诙谐幽默,而听者,大都也一笑了之。

而我们,或者能从中咂摸出些什么?

说到反唇相讥,我对那个曾写过《文赋》的陆机陆士衡的一句名言最是欣赏。陆曾拜访王武子,王有“百斛羊酪”(古十斗为一斛),十分得意,指着对陆说:你们东吴那地方,拿什么来和这比呢?

陆应声答道:有千里莼羹未下盐豉耳!

——何等境界!而雅俗之别立判。

在今天,我们中也有些人,好一些嘲讽、讥讽或者“幽默”,然而或是心态不那么好,或是手段不那么高,偶尔就在“嘻笑”之中,“诙谐”之中,“轻松幽默”之中,既伤害了对方,又暴露了自己。

更有一种人,拿无聊当有趣,开些自以为很高明的玩笑,其指向,要不就是身体的某部位,要不就是谁的父母,洋洋自得,似乎展示了自己的优雅风趣——这又是所谓等而下之的了。

前不久,在这里听到两个人说话,一是“起风”,一是“秋天的月亮”。前者对一些地方的不和谐气氛表示担忧;后者则从正面表达了对“骂人”的看法。这两人的观点,我感觉不仅是对某种个别行为的不满,也是对某些庸俗风气的反感;更是对文化现象、文章风格的一种探讨与反思。

那么,作为写手,我们固然可以继续地“嘻笑怒骂”下去,可是或者该从格调上注意一些?

法律后果

戏谑行为是单方面的表意行为,否则,双方之合意行为将会导致性质的变化,会转化成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行为。

戏谑行为的动机很简单,追求的并不是急迫的利益,而是某种心理满足的需求,比如“大言”以满足虚荣心,“戏言”以达到某种语言表达效果等。对于戏谑行为内容的合法性问题,法律一般不予干预,因为既然并非出自本意,也没有人会信其为真,民法就没有介入的必要。

戏谑行为是没有效果意思的,因为行为人追求后果并不是法律上而是心理上的。戏谑行为产生法律后果之无效是符合行为人期望的,这也是由于戏谑行为目的意思的不严肃性所决定的。

戏谑行为人以不严肃为态度基础,在行为方式上多以非正规方式做出,比如在娱乐节目中、酒后或者谈笑间等。

戏谑行为谨慎注意就是避免受领人信以为真,所以戏谑行为发生场合必然为非正式性的。理解这种非正式性,不可以一概而论,首先必须结合其语境来考虑,其次要结合实际场景。比如在脱口秀节目中,就很难让受领人信以为真,但是在新闻播报节目中就会使相对人产生信赖。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戏谑行为,所以法律适用只能依靠对现有法条扩张解释来完成。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立法者将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起作为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归入撤销权制度的管辖合同效力中。这反映出立法者逐渐将合同效力决定权的主体由国家下放到当事人的思路,虽然不能体现出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保护,但是至少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避免损失。按照《民法通则》第59条和《合同法》第54条重大误解的规定,戏谑行为人在受领人主张该行为有效时,可以通过法院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该行为符合戏谑行为的构成要件,并遵守了相应的谨慎义务,那么将不产生信赖利益的赔偿责任,否则应参照缔约过失责任的信赖利益损失的确定方法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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