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洗脸死 |
释义 | 2010年3月27号,湖北省公安县麻豪口镇黄岭村村民薛因盗窃自行车被公安县公安局给予治安拘留15日,4月7号,薛宏福被发现在拘留室洗手池中死亡。“洗脸死”三个字一时成为网络热词,人们纷纷对其死因提出质疑。 事件简介2010年3月27号,湖北省公安县麻豪口镇黄岭村村民薛因盗窃自行车被公安县公安局给予治安拘留15日,4月7号,薛宏福被发现在拘留室洗手池中死亡。“洗脸死”三个字一时成为网络热词,人们纷纷对其死因提出质疑。 死者简介: 死者姓薛宏福今年55岁,是公安县麻豪口镇黄岭村村民,有过盗窃前科,2010年3月27日薛宏富因为盗窃自行车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并处以1000元罚款。 事件调查2010年4月9日,湖北省委政法委派出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知名法医专家参与现场勘查和死因复核。4月14日联合调查组作出调查意见:根据尸体火化前尸表检验记录、留存的尸体照片和视频录像,结合现场情况,排除意外身亡和他杀,认为薛宏福属自杀溺水死亡。 社会评价看守所众多离奇死法的背后,挑战的是公众想象力,拷问的却是执法部门公信力——每一个离奇“死法”,都有非正常死亡的阴影,更有失职渎职的可能,甚至有枉法违法的嫌疑。否则,为什么人到了看守所就想到死?而且还有那么多离奇古怪的死法?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何况看守所又不是“死亡谷”。退一万步讲,即便看守所里各种”死法”,都是当事人的“杰作”,但“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这样的看守所不如叫“失守所”更名符其实。悲剧不能继续重演,看守所里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谁来“看守”呢? “洗脸死”被认定系自杀,也不过是遵循这个老路罢了,迫于舆论压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只是往往调查者与被调查对象本身就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与利害关系,说白了就等于是自己查自己,对于这样的调查期望能得出与往常不一样的结果,显然也是不切实际的,因此“系自杀”的调查结果,实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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