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国民党立法院于193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公布日期为5月5日,所以又称为“五五宪草”。 这部宪法草案是国民党中央在1932年12月开始的筹备宪政活动的具体成果。它虽然要标榜实施宪政,却与“训政”时期实施的约法并无多大的差别。
“五五宪草”的主要特点是党国一体,总统集权、具有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与中国数千年的传统皇权文化相结合的总统集权制(总统威权制)。五五宪草在形式上、文字上都具有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民主色彩,实质上为维护国民党一党专政,蒋介石个人独裁制造宪法根据,是一部反民主、反人民的宪法草案。所以,这部宪法草案公布后,理所当然的遭到了全国人民的反对,最终也因时局的变化而胎死腹中,未能成为正式生效的宪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