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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吴芝桥
释义

吴芝桥,男,贵州江口县的农民,绰号“老桥”。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初中毕业就不读了。16岁跟着老乡到广东东莞的一家鞋厂开始打工,之后又去广州、武汉、温州等地,却一直没有挣到钱,除了自己生活花费以外,基本没有往家里寄过钱。他还曾在广东肇庆一家线切割厂担任技术员。2006年5月至2007年11月案发,吴芝桥共非法制造、出售枪 支50余支、子弹约200发。2010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非法制造、买卖枪 支、弹 药的罪犯吴芝桥在浙江省宁波市伏法。

犯罪经历

2006年5月,吴芝桥与同案被告人周鎏弘等人商议在广东省肇庆市非法制造枪 支出售谋利,并出资租房,购买设备、工具,又分别与周鎏弘等人联系加工点,制作枪械图纸。在加工点生产出枪械部件后,吴芝桥等人对枪械部件再行加工、组装,非法制造出猎枪和仿“六四”式手枪。

2006年9月,他来到慈溪周巷与同乡吴洪有和安徽籍无业青年燕子桥商定,由他提供自制枪 支及弹 药,由吴、燕二人负责在慈溪、余姚等地销售。此后,吴芝桥通过自带或物流公司托运,先后将其所制的40多支枪 支及所附弹 药运至慈溪市周巷镇,交给吴、燕二人销售。

2007年初,吴芝桥还雇用同案被告人杨峻和等人非法制造枪 支。吴芝桥将其非法制造的枪 支托运至浙江省慈溪市,卖给社会闲散人员。

案发被捕

2007年11月14日晚上,吴、燕等人在余姚市阳明街道汽车西站和阳明公园与陈高万进行枪 支、弹 药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至2007年11月案发,吴芝桥共计非法制造、出售枪 支50余支枪 弹约200发。

2009年7月,余姚市公安局宣布成功破获了“11·14”特大制造贩卖非法枪 支案,共抓获涉枪犯罪嫌疑人47名,追缴各类枪 支62支,子弹329发。该案主犯吴芝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 支罪。

一审

2009年4月2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芝桥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也是所有涉案人员中,惟一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

终审

2010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非法制造、买卖枪 支、弹 药的罪犯吴芝桥在浙江省宁波市伏法。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吴芝桥犯非法制造、买卖枪 支、弹 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吴芝桥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驳回吴芝桥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吴芝桥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在共同犯罪中又是主犯,故依法核准吴芝桥死刑。

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以非法制造、买卖枪 支、弹 药罪名核准死刑的第一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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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3: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