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平 1951年10月生,陕西勉县人,研究员。主要学术专长是比较研究,现从事宪法学研究。1977年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学院英语系,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1年至今在本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干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外国法译评》杂志主编。
主要代表作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合著)、《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解》(合著)、《台湾公司法》(合著)、《美国法典·宪法行政法卷》(主编)等。
吴新平,男,汉族,甘肃临夏市人,生于1967年12月,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临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0.07—1998.07 临夏州计划委员会科员(期间:1990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东乡县三中支教)
1998.07—2001.11 临夏州计划委员会国土整治科副科长
2001.11—2005.08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科科长
2005.08—2006.12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科科长
2006.12—2010.07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
2010.07—2010.10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0.10—至今 临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