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川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吴川市国家税务局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运作,现设11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下辖5个基层分局,另设1个工会,负责吴川范围内的国税征收管理工作。全市国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7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3.4%。自组建以来,吴川市国家税务局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湛江市文明单位标兵”、“湛江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湛江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吴川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吴川市政务公开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局 长:陈志忠,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 局 长:梁康稳,分管办公室、税务学会工作; 党组成员、副 局 长:郑卫东,分管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工作; 党组成员、副 局 长:陈锦波,分管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科、工会、妇委、共青团工作; 党组成员、副 局 长:刘杰东,分管收入核算科、信息中心、税源管理一科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文德辉,分管监察室、稽查局、办税服务厅工作。 内设机构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 承担本系统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本系统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税源管理一科 研究制定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税源管理二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税源管理三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税源管理范围划分总的原则是:重点税源集中(一科)管理,一般税源及零散税源分片(按地域)管理。 直属机构稽查局: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上级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局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上级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辖管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设4个内设机构(副股级),分别是:办公室、检查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其职责为: 1.办公室 负责公民或者单位检举偷、骗税案件或者税务违法行为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的登记、承办、督办、转办、催办、统计分析、立卷归档、奖励及其他有关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选案工作;负责制定稽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建立税务稽查实施台账,跟踪考核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做好拟查的税务案件呈批手续并转交检查股实施稽查;负责做好选案总结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协查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等行政工作;负责收取被查处对象缴交的税款、罚款、滞纳金以及纳税保证金;负责办理达到立案查处标准的立案呈批手续并交由检查股实施稽查;负责做好稽查局的出纳、会计工作和日常各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检查股 负责所属辖区内的各项税收的稽查工作;负责各类税务违法行为的协查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案件、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的查处;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协查;负责专项检查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总结;负责对被查对象实施税务稽查完毕的《税务稽查报告》的制作,连同有关稽查资料交审理部门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案件审理股 负责本稽查局稽查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对实施环节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所有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资料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确认;负责对达到汇审标准的大案、要案报审理案件小组审理;负责提出审理意见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案件的定性和行政处罚决定,制作有关税务文书。负责组织税务行政听证会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做好案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案件执行股 负责本稽查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本环节各类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对不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纳税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强制执行或移送司法机关申请协助强制执行;负责将《执行报告》及有关税务文书送交审理股整理存档;负责各类税务执行案件的统计汇总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派驻机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和征收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务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股、综合业务股,其职责为: 1.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税源管理股 负责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业务股 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认定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税务核定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征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听证申请工作;负责税收宣传的组织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事务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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