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无锡市包装协会 |
释义 | 协会简介无锡市包装协会于2008年初在原“无锡市包装技术协会”的基础上重新恢复成立的,主要是由无锡地区包装行业的塑料包装企业、纸制品包装企业、包装印刷企业、金属容器包装企业、运输包装企业、包装机械和包装材料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组成。本协会的宗旨是为企业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沟通会员与政府关系,维护公平竞争,为实现本地区同行业的共同发展意愿,配合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包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振兴无锡包装业,强力打造包装企业品牌! 协会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政府与企业间桥梁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和行规行约,促进政府对行业发展的重视与扶持; 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企业产品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推动包装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关系,协调贸易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进行行业调查,发展会员单位,提高会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循环经济和绿色环保包装; 无锡市包装业优秀包装企业和优秀包装产品评比活动, 创无锡名牌包装产品、名牌包装企业,协助会员拓展市场; 创办《包装与印刷》刊物,宣传协会会员企业品牌; 提供人才、技术、职业培训和管理咨询,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协调和配合会员工作,为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法律、融资等方面支持; 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协会网站为会员单位免费进行宣传;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ISO9001、6S现场管理、ERP管理、QS认证等,促进行业向“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 组织工作条例(草案)组织工作条例(草案) 第一条 为了确定协会的组织机构,规范组织行为,依据协会章程,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无锡市工商联联合会。 第三条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人选原则上由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担任。 第四条 理事单位应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热心为会员单位服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等基本条件;理事名额分配,应体现行业代表性。 第五条 本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在协会筹备及建立初期,视具体情况而设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部分职能。 第六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人,会长人选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理事会员单位协商推荐,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是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本协会设副会长若干人,人选由会长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理事会员等单位协商推荐、理事会选举产生;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八条 本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可依据协会需要设分支部门,各部门人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可连聘连任。 第九条 本协会设秘书长一人,人选由会长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理事会会员单位协商提名,聘任、负责协会日常工作;本协会设专(兼)职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秘书长提名,会长聘任;协会秘书长聘期为四年,可连聘连任,离职时自动免除。 第十条 本协会设名誉会长及顾问工作机构,指导协会工作,人选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 本协会的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企业和个人申请入会应填写入会申请表;企业入会申请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需要,须附相关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本协会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审核同意,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明。 第十二条 会员单位选派到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奖金、福利等,一般由原单位按公出人员待遇执行(或按照与协会有关的协议执行),协会可支付部门津贴。 第十三条 协会对有贡献的人员可单独给予奖励,为违法乱纪、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工作人员,可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本协会可根据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设立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其组织工作细则另定。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本条例经协会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协会章程无锡市包装协会章程(草案) 总则 第一条 无锡市包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Wuxi Packaging Association 第二条 协会是由无锡市相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成立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包装组织。协会是由无锡市包装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法人和包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包装工作大家做”和“办好包装为大家”的原则,坚持实施“以科技振兴包装”的战略,推动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包装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步伐,提高包装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包装环保理念,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包装工业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 协会在行业中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和意图,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在会员和政府间架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根据国家的授权和委托,协会具有对无锡市包装行业行使行业管理的职能。 第五条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协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无锡市民政局。 第六条 协会的会风是:团结、协作、求实、创新。 第七条协会会址设在无锡,地址为无锡市青祁路86-88号正德快捷酒店六楼。 业务范围(一) 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包装行业的管理工作,答复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包装方面的咨询,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事项,研究包装行业发展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制定包装法规和政策的建议,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 (二) 促进商品包装改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绿色环保包装; (三) 进行包装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四) 创办协会刊物(内部刊物等); (五) 参与制订、修改行业的产品标准,并向全行业进行宣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发放包装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资格认证工作,搞好包装产品质量管理; (六)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制订包装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执行,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 (七) 组织包装行业的产品展览、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 培训各类包装人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诊断、指导,提高企业素质; (九) 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 (十) 与国内包装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十一) 评选、表彰、奖励行业中、会员中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同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为获奖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二) 发展包装行业的公益事业; (十三) 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城市守信,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会员的相关制度第九条 协会会员资格: (一) 协会的会员包括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 凡在无锡市从事包装设计、科研、教学、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承认并拥护协会章程,热心支持协会工作,符合入会条件,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举行的各项活动; (三) 优先、优惠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 参与制订协会的管理制度,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每个会员有一票表决权;会员通过会员代表行使上述权利;会员代表一般由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 (二) 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 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向协会反映意见和要求; (四) 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于本年度终结的六十日之前书面提出退出申请,本年度终结时,退出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可予以除名: (一) 一年不缴纳会费,经催促当年内扔不缴纳的; (二) 不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的; (三) 有损害协会名誉或违背协会宗旨的; 凡被除名的会员,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会和参加协会组织的会员活动。 第十五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依法取缔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十六条 会员证书由协会统一负责制作、颁发。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