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温州大学数学协会 |
释义 | 温州大学数学协会简介 -------------------------------------------------------------------------------- 数学协会成立于2007年10月,以“出成果、出效益、出人才”为目标,坚持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原则,拓宽大学生数学知识视野,通过开展SPSS统计软件在学生科研论文中的应用培训、高等数学竞赛及高等数学的实际应用交流、考研数学交流、中小学趣味数学知识及中小学数学教学实践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进行科研的能力、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竞赛能力、考研的数学能力、考研的信息整合能力以及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学校学术氛围和文化活动氛围,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温州大学数学协会章程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数学协会是在院领导、党委领导下,团委的指导下,校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管理下,积极开展工作,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数学协会是组织并管理学生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数学的团体,主要由对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活动、数学有浓厚的兴趣与爱好、并积极参与的大学生和学生团体组成。 第二条:数学协会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培养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竞赛能力、考研的数学能力、考研的信息整合能力以及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学院学术氛围和文化活动氛围,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提高学生的竞赛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学术和科技上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促进我院学生在浙江省及全国竞赛的竞赛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为树立良好的学风作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包括: (一)、联合学院优秀学生,举办讨论班,提高会员科研能力、数学应用能力。 (二)、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我校科研水平。 (三)、组织各类数学竞赛,如高等数学选拔赛、微积分竞赛、师范生技能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 (四)、负责与校相关领导,教师联系,为有科研能力的同学配备指导教师。 (五)、进行科研信息收集,材料整理,为会员的科研活动提供方便。 (六)、组织开展论文报告会,展开校、院协会科研成果。 (七)、考研信息、考研数学讲座。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本协会以个人会员为主。 第五条: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校规校纪,拥护并承认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支持本协会的工作;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优先获得科研导师的科研项目; (四)、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及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需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决议,履行符合本章程的义务; (二)、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维护本协会声誉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从事学术科学研究活动,及各类数学活动。 (四)、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发展壮大本协会做贡献;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无正当理由一年不注册的,则视为自动退会;退会的会员应交回会员证书。 第九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条:本协会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会员代表大会成员; (三)、审议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通过重要决议、提案; (五)、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事项和终止。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建直属机构和临时机构; 第十三条:数学协会常设机构为数学协会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部长若该名。 第十四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网络部、宣传部、外事部、学术部、会员部,各部门工作如下: (一) 办公室 协助主任和各部门做好数学协会的内部日常事务。负责兄弟社团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建立健全协会的内部工作制度和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收发,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负责协会的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日常工作交流及在职人员的考核评比工作,及时客观地向团委,社管会汇报协会近期的工作情况。 (二) 宣传部职能 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大力开展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协会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三) 外事部 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多项实践活动,协助协会做好各兄弟院校相关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并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经费筹集工作。 (四) 组织部 按照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根本要求,广泛吸引和推动广大在校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积极组织各项竞赛活动的开展。 (五)会员部 保障会员权利,监督会员履行义务。加强会员之间交流,了解会员日常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切实解决会员遇到的困难。组织会员参加协会各类活动。 (六)学术部 负责数学相关知识的讲解及数学专业知识的活动的开展。 第十五条: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数学协会事务,其职权是: (一)、召集会员大会; (二)、讨论决定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三)、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决定协会机构设置; (四)、决定协会其它重大事务。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与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学期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提前或延期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二年。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四章 活动与经费 第十八条:协会活动内容: (一)、联合学校优秀学生,举办讨论班,提高学校学生科研气氛。 (二)、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我校科研水平。 (三)、组织各类数学,如高等数学选拔赛、师范生技能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外语水平竞赛。 (四)、负责与校相关领导,教师联系,为有科研能力的同学配备指导教师。 (五)、进行科研信息收集,材料整理,为会员的科研活动提供方便。 (六)、组织开展论文报告会,展开校、院协会科研成果。 (七)、承接调研部分科研任务及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学生科技比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 (八)、数学软件在统计学方面的应用教学。 第十九条: 除会员的会员费外,学院设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竞赛活动的专项基金,用于组织、实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资助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研究,加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基地建设。学院对参赛学生发放补贴、带队教师发放指导费,竞赛所需的宣传费、资料费由学院给予报销。 第五章政策与措施 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应主动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科研开发、数学,积极撰写论文,学院逐步将学生发表论文、参加科研活动作为学分纳入教学计划。 第二十一条: 指导与帮助大学生进行学术科技活动是广大教师的重要职责,本协会将发挥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学院开展科技活动和竞赛活动。 第二十二条: 对在各类全国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另院级各类竞赛设立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不足10人相应调整,个别不同竞赛相应调整),对于校级选拔赛,根据参赛人数的要求,从上到下排名录取。获奖学生由学生科、团委按照《温州大学综合考评的管理办法》,给予加分奖励,并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十三条: 学年结束对全体数学协会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并选出优秀干部若该名。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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