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毓芝 |
释义 | 王毓芝(1875年—1933年) 字兰亭。济宁直隶州(今济宁市市中区)北门大街人。曾 任北洋政府币制局副总裁、全国烟酒事务督办。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考取陆军 学堂,肄业后为曹锟办理文牍,被赏识,委以机要秘书。1912年,任东三省测绘学 堂书记官、文案提调。1914年4月,任长江上游警备总司令部秘书官。1916年9月, 任直隶督军署秘书兼咨议、 省长公署秘书。1918年6月,任四川、湖南、广东、江 西四省经略使署秘书长。 1923年1月,协助曹锟贿选总统,发380名议员每人每月200元(银币,下同) , 并聘为直、 鲁、豫三省巡阅使署顾问。9月2日,贿选票价公开定为5000至10000元 不等,以支票支付,计573张;支票签有兰记(王毓芝) 、秋记(吴毓麟)等标记,分 别由大有、 劝业、麦加利银行付款。10月4日,议员邹瑞彭向北京地方检察厅举发 他和吴毓麟等贿赂议员选举总统之事,并将证据制版送交各报刊发表,使贿选丑行 公之于众。但他无视舆论,仍为贿选奔走斡旋,活动于南北军阀、政客及各国使节 之间。10月15日,正式投票,签到者593人,曹锟以480票“当选”中华民国第五任 大总统。计用贿费达1356万元。曹锟就任总统后,委其为总统府秘书长。1924年11 月,曹锟下野,王毓芝被解职。后病死于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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