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明,男,汉族,1973年5月生,湖南省株洲县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3年7月毕业于株洲师范学校;
1993年7月至1995年3月在株洲市南区何家坳小学任教;
1995年3月至1997年6月任株洲市南区团区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7年6月至1998年8月任共青团株洲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主任、权益部副部长;
1998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共青团株洲市委城乡部部长、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长;
2001年8月至2007年1月任共青团株洲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任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8年4月挂任温州市鹿城区政府区长助理(为期一年);
2009年4月至2011年1月任炎陵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党校第一校长(兼);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炎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年12月至今任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市地产中心(地产集团)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