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海剑 |
释义 | 王海剑,湖北人。2011年因其制造了12·1武汉建行爆炸案而被警方通缉。2011年12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周围被人发现,警方随即将其抓获。2012年4月下旬出庭受审。2012年5月14日,武汉市中院一审做出判决:王海剑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文名:王海剑 国籍:中国 出生地:湖北枣阳市 出生日期:1987年2月27日 重大事件:12·1武汉建行爆炸案 人物介绍王海剑,男,身高1.65米,在武汉租住洪山区刘家咀。祖籍北方河南籍。因南水北调移民湖北枣阳,至尽还说的河南话,曾参与制造湖北省武汉市“12.1建行爆炸案”。 制造爆炸2011年12月1日,武汉市雄楚大街关山中学旁边的建设银行网点门前,不明物体引发爆炸。造成2人死亡、10余人受伤。爆炸现场炸出一个大坑。 2011年12月4日,武汉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中公布了“12.1”爆炸案监控录像和嫌犯截图照片,图中,王海剑作案时驾驶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戴白色头盔,但照片面目不清。 警方通缉2011年12月4日,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12.1”爆炸案线索。对协助警方破案的相关人员,警方将给予10万元重奖。 2011年12月5日,武汉警方发布消息称,已锁定武汉雄楚大街“12·1”建行网点爆炸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并公布嫌疑犯姓名叫王海剑。武汉警方发布王海剑正面照片,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抓捕工作。 抓获归案据武汉市警方消息,武汉“12·1”建行网点爆炸案嫌犯王海剑已被警方抓获。 2011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疑似王海剑的人在武昌一家医院出现,中午12时,武汉警方在该医院附近不费一枪一弹,成功擒获在洪山雄楚大道建行一网点门前实施爆炸的犯罪嫌疑人王海剑。王海剑此前因眼部受伤,已在该医院打了四五天的针。院方表示该院两名医务人员曾看见犯罪嫌疑人王海剑在此出入。据警方初步审查,王海剑交代了其为劫取运钞车钱款实施爆炸犯罪的动机。 同时,武汉警方兑现承诺10万元奖励举报者。 出庭受审2012年4月27日9时许,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12·1”爆炸案,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检方将以爆炸罪追究王海剑及同伙刑事责任。25日,王海剑的辩护律师胡俊美表示,4天前,他在看守所会见了王海剑。王海剑现在健康状况良好,脸上的伤全部好了,王海剑表示“愿意以死谢罪”。 2012年4月25日,王海剑的父母带着他的妹妹从枣阳坐火车来到武汉,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表示:“我们是农民,等粮食收了卖了,一定尽力赔偿。” 被判死刑2012年5月14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王海剑因犯有爆炸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免于赔偿责任;从犯王伟被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从犯王安安有自首情节,被判6年。两名从犯须赔偿受害人家庭共计6万元经济损失。 事件发展5月15日,王海剑明确提出要上诉,理由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王海剑精神正常;部分程序上存在瑕疵;无证据推翻王海剑是过失引爆炸弹;王海剑和王伟对爆炸案的发生作用不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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