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铜陵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释义 | 根据《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铜〔2008〕43号),设立铜陵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职责:市信访局承担的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二)增加职责: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咨询、公开、公示、听证及市政府资议、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编制、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前置审查、备案管理、实施效果评估和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解释及异议审查等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争议;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及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负责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负责指导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示、听证工作。 (五)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投诉,依法查处新闻曝光案件。 (六)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铜陵仲裁工作; (七)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情况交流,承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 (九)负责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十)办理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务。 (十一)监督和指导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审理等工作;承办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交流,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法制办公室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接待及会务活动组织,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监督科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体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和新闻曝光案件查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管理,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及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等工作;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 (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认证和管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上报,行政复议、行政败诉、行政赔偿案件备案管理及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铜陵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正县级机构,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副县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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